蜜蜂与羊角面包

打一枪就跑的单机玩家,HE主义者,随缘更新
团兵洁癖不拆不逆。团兵论坛&AO3:Evelyn2022

【团兵】Loving Strangers(一)

史密斯夫夫paro+前世今生,特工文X杀手利,两个人明面上的身份是历史学家和红茶店老板。

在原作基础上设定的奇怪架空背景,和现实世界无关,可以看作是【私设时间线】结束后文利在现代社会的转生生活。第一次写剧情相对复杂的故事,会分好几章写完(尽量不坑),前期可能有一点刀,但绝对是HE。

*不讲逻辑,爽就完事儿了。前几章主要谈恋爱,不怎么走剧情。

 

正文:

 

「I thought you looked like Christmas morning.」

 

这样的生活,究竟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一片漆黑的卧室里,这个问题如同一道闪电,猝不及防划过埃尔文的脑海。此刻他们以相似的姿势侧躺在同一张床上,利威尔的后背贴着埃尔文的胸膛。他们就像两个严丝合缝扣在一起的金属汤勺,谁都没睡着,谁也不出声,生怕发出一点动静就会惊跑即将降临的睡梦之神。

他们都穿着深蓝色的丝绸睡衣——埃尔文记得,这是他们结婚前利威尔亲自挑选的众多生活用品中的一个。他至今还能清楚地回忆起利威尔在商店里买下它们时的情形。黑发的小个子在各色衣物间穿来穿去,抓过七八件睡衣一股脑塞到他手中,问他觉得哪一件摸起来最舒服。而他露出恶作剧似的笑容,顺手捏住利威尔的手腕,俯身贴在利威尔耳边低声说:唔,我倒觉得没必要太舒服,要是舒服到连衣服都舍不得脱掉,以后可怎么办呢?

过去埃尔文把手贴在睡衣光滑的缎面上,想得最多的是怎样以最快的速度将衣服剥下,同时尽量不损失任何一粒纽扣。尽管小心再小心,最开始的时候,睡衣扣子被一把扯掉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每次遇到这类情形,利威尔总会在第二天醒来时从床头柜翻出针线,靠在床边将扣子一粒粒仔细缝好。埃尔文则通常会将手肘支在枕头上撑住脑袋,借着清晨熹微的日光打量利威尔低垂着的灰蓝眼睛。

某次利威尔被埃尔文看得浑身不自在,抬起头不无恼怒地朝罪魁祸首睨上一眼,说:喂,埃尔文,你这家伙,到底还要扯掉多少次才满意?埃尔文闻言在被子里坐直身子,展臂揽住利威尔的肩膀,任胸腔震颤起毫无愧意的响亮笑声,以一种心满意足的口吻宣布道:第十三次。

十三次。

埃尔文记得,那是他最后一次数出扣子扯落的次数。和多数缔结婚姻关系的人一样,在度过了被人们称为“新婚”的阶段后,这种因为急切而毛手毛脚的情况已经很少发生。他们很快一头扎进忙碌的日子,如手挽着手跳进一条奔腾不息的河,在河水的浸泡下变得从容,冷静,循规蹈矩,渐渐难以接受类似于“不小心扯掉的扣子”这样一些计划以外的东西。

在他们的计划当中,房子前的草坪必须每周修剪一次,电视遥控器必须醒目地放在茶几右侧,袜子和内裤必须分开清洗,出门时埃尔文的白车必须让利威尔的黑车先行。无数计划与计划拧成绳索,将他们紧紧捆缚在一起,而这条绳索的名字就叫“生活”。

平心而论,这样的生活不算太糟。埃尔文知道,在许多人眼中,他们大约拥有一个极为美满的家庭。他在很年轻时便成了艾尔迪亚皇家历史协会的研究员,利威尔则开了一家生意兴隆、在王都颇受欢迎的咖啡馆。两个人都正值壮年,既有名,又有利,住在宽敞的房子里,拥有世俗定义的一切与“幸福”相关的事物。

可埃尔文心里清楚,从很久以前开始,有什么不太对劲的东西就一直横亘在他和利威尔之间。这些东西是一些脚步轻盈的幽灵,在这个被他们称为“家”的房子里四处游动,如半透明的水母在昏沉无光的深海中逡巡。在这些东西的围困下,他们注定离曾经拥有过的那种天真的激情越来越远。

婚姻嘛,不都是这样吗?

有一次——大概是结婚一年后——埃尔文曾在居酒屋里同奈尔聊起自己婚姻生活的困扰,而他的这位老朋友耸了耸肩,以一种过来人的口吻这样回答他。那时利威尔正忙着扩张咖啡馆的红茶业务,终日早出晚归,冲完澡后总是蒙起被子倒头就睡,对他试试探探搭在腰间的手无动于衷。

这样的变化多少让埃尔文觉得难以接受。要知道,刚结婚的那几个月,他们几乎每天都会紧扣着对方的手醒来,潜意识里总是害怕睡在身旁的这个人会像一阵风,一场梦,稍不留神就要离自己而去。

“你不能指望他的目光永远停在你身上。”奈尔语重心长地劝导,“刚开始都会觉得对方是自己的整个世界,可事实上,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很多别的东西,比如工作啊,孩子啊,足球啊……”

足球。

埃尔文听到这个词,忍不住一阵发笑。奈尔是个足球迷,高中时就有上课偷看球赛被罚站的壮举,结婚后仍死性不改,没少因为熬夜看球赛和玛丽吵架。他多少有些幸灾乐祸地想,好在自己和利威尔对球赛兴趣不大,大约没有为此争吵的风险。

“……总而言之,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谈话到了最后,奈尔这样总结说,抬手看了一眼自己的腕表——埃尔文猜测,他大约和玛丽约定好了回家的时间,要是不能按时回家,免不了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婚姻和热恋可不一样。爱很关键,但经营婚姻靠的绝对不止是爱。要是把一切都寄托在这样东西上,总有一天你会对生活感到疲倦。”

 

真是这样吗?

几年后的这个夜晚,在结婚六周年纪念日的餐桌上,埃尔文冷不丁想起奈尔的这番话。这天傍晚,他按照约定时间回到家中,一桌好菜已经早早备好,桌角甚至煞有介事地摆上了几根点燃的蜡烛。利威尔穿了件黑色衬衫,跷着腿向后靠坐在椅子里,捏着盛了暗红酒液的玻璃杯,听他聊起当天参加某场学术会议的见闻。

利威尔这天晚上显然有些疲惫,甚至是心不在焉,对于埃尔文抛出的几个话题都兴致缺缺。埃尔文也就没有多说话,埋头解决餐盘里的炖牛肉,微笑着夸赞饭菜的味道不错。酒足饭饱后,利威尔拍了拍埃尔文搁在桌边的手,顺手把他眼前的餐盘收走。而在利威尔收拾完餐具准备走向洗碗池的前一刻,埃尔文忽然从椅子里站起身,快步绕过桌子,从背后一把环住利威尔的腰。

两个人都对这个动作的意味心知肚明。埃尔文觉察得出来,利威尔的身体在他怀里骤然绷紧了,本能地想要抗拒而不是配合。然而下一瞬,埃尔文听到的仍是他早已习以为常的挑衅语气:

“埃尔文,你还真是贪心啊。一桌好菜也没办法喂饱你吗?”

——慵懒的、富有攻击性的语气,像绵柔的云朵里藏着刺眼的闪电,只可能出自利威尔·史密斯之口。

昏黄的烛光摇晃了几下,在墙壁的油画上投下他们交叠在一起的巨大人影。在这个气氛日益微妙的家里,至少对方说话的方式仍是自己所熟悉的,这让埃尔文感到一丝欣慰。他轻声笑了一下,把脸埋进面前柔软的黑色头发里,相当娴熟地接话道:“你知道的,我的胃口一直不小。利威尔,这么特殊的日子,我想吃点牛肉和面包以外的东西,这个要求不算太过分吧?”

“嘁,贪吃的家伙——”

利威尔说着把手里的餐具放回桌面,没有直接挣开他的臂弯,却也并没有流露出太多顺从的意思。

埃尔文看得出来,出于某些他难以确定的原因,利威尔似乎正在犹豫是否要允许接下来的事继续发生。而埃尔文没给他犹豫的余裕,有些强硬地扳住利威尔的肩膀,将他整个翻转向自己,用力向后推到桌子上。

有什么东西被他们的动作撞掉了,摔碎了——无论是什么,总归是一些“计划以外”的东西。埃尔文并不去理会。他只想亲吻自己面前的这个黑发男人,他的丈夫、心上人、生命之中少有的软肋。

事情一开始进展得很顺利。埃尔文很快在利威尔的唇舌间重新尝到红酒的气息,又带着这阵气息继续去探索别的地方。利威尔的衬衫纽扣被他以一种熟练的谨慎解开一粒,两粒,三粒,每一粒都完好地待在它们应该在的位置。

利威尔坐在桌子上,从始至终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只是在埃尔文低头啃咬锁骨时仰着脖子轻喘了几口气,伸手环抱住埃尔文的脖颈。而当埃尔文扯住他的衬衫领口就要往下剥,利威尔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才浮起水汽的眼睛瞬间恢复了清明。他按着埃尔文的胸膛往外轻轻一推,用一种轻描淡写的口吻硬生生打翻了这盘刚刚端上桌的餐后甜点:

“埃尔文,时间不早了,今晚先到这里吧?”

房子里刚刚有些升温的气氛无可挽回地冷掉了,如同摆在桌上的那些残羹冷炙。埃尔文把头埋在利威尔的颈窝里,依依不舍地亲吻那里的一小片皮肤,沉闷地问:“怎么了?你明天早上有什么事要办吗?”

“倒不是因为明天。我今天刚出差回来,晚上还要做饭,实在太累。”利威尔一面回答,一面将被他扯落肩头的衬衫重新拉好,不忘附送他一番利威尔式的嘲讽:“要知道,我可不像某些人,光是在无聊的会议上打个盹就能拿到薪水。”

这话或许有一半是实话。这些年来,利威尔的咖啡馆生意一直不错,频繁到外地和原料供应商打交道自然不奇怪。但要说利威尔疲惫到无力进行某些运动,埃尔文难免要心存怀疑。结婚前两个人最忘情的那一阵,埃尔文觉得自己简直像块任人摆弄的毛巾,一天天被利威尔浸湿了,又拧干了,末了还要忍受最刻薄的调侃:啊?这就结束了吗?要是这样的话,我可得好好考虑结婚的事了。

可如果不是真的因为疲惫,他只能去接受一个不愿面对的事实:利威尔不过是不想和他亲近,这才想出如此蹩脚的托词。与其这样,他倒宁可选择相信对方的话。他从利威尔的颈窝里抬起头,亲了亲对方的额头,故作轻松地打趣道:

“那还真是遗憾啊。不过连个像样的吻也没有,不觉得对你的丈夫太残忍了吗,史密斯先生?”

——史密斯,他们共同的姓氏。共用姓氏的麻烦在于,在公共场合,他们往往难以确定别人称呼的究竟是他们中的哪一个。不过私底下,这个称呼作为调情手段倒是屡试不爽。

利威尔挑了一下眉毛,停住手头扣上纽扣的动作,探过身子亲了亲埃尔文的右边脸颊,将下巴抵在他肩上,学着他的口吻低声问:“那么,这下可以满意了吧,史密斯先生?”

埃尔文笑着不回答,将另外半边脸颊也凑近利威尔,像个任性的孩子在讨要圣诞礼物。利威尔嘁了一声,嘴上说着你这家伙还真难伺候,仍是相当给面子地把嘴唇印了上去。

某种熟悉而熨帖的东西短暂地回到他们中间。两个人慢条斯理地又厮磨了一阵,眼看刚扣上的衬衫纽扣要被再次解开,利威尔打了几个呵欠便跳下桌子,坚持要上楼洗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埃尔文见实在不好勉强,也就没有强求,主动承担起清洗餐具的任务。而在利威尔穿过起居室踏上楼梯台阶的前一刻,埃尔文在他身后忽然开口道:

“利威尔,你平时很少穿黑色衬衫。”

平淡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陈述句,是日常交谈中最常见的那类句子,利威尔上楼的动作却因为这个句子显而易见地停滞了半晌。他整个人隐没在光线昏暗的角落里,埃尔文看不清他的脸,只能听见一声语气生硬的反问:

“啊。怎么了吗?”

“……没什么。”埃尔文沉默了一会儿,这才慢慢回答,冲利威尔舒展开一个笑容,“我只是想说,这件衬衫看起来不错。”

对话到此结束。利威尔快步走进楼上的卧室,埃尔文则在楼下兢兢业业地洗碗。

又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天,埃尔文甚至已经能一眼看见两个小时后这天的结尾:他们穿着同样的睡衣并肩靠坐在床上,利威尔低头察看手机,而他翻阅一本新近出版的历史论著,两个人互道晚安后各自关掉台灯,相安无事地一同睡去。

就这样结束了吗?埃尔文在哗哗的水声里想。

就这样带着各自的秘密,第两千一百九十一次心安理得地坠入梦境?就这样说服自己无视蛰伏在暗处的幽灵,假装他们的确拥有一个平凡而幸福的家庭,正如那些会亲切称呼他们为“史密斯一家”的街坊邻居?

利威尔,你有多少事没告诉我?

记不得多少次,在起居室,在饭桌上,甚至在床笫间,埃尔文几乎要问出这个问题,却无论如何无法开口。

每个人都有秘密,偏偏他的秘密最不可示人。埃尔文想,或许自己最没有资格问出这个问题,或许这段建立在谎言上的婚姻本身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从选择加入F.D.F(Flügel der Freiheit,即“自由之翼”)那天开始,乌云就刻在他生命里,每时每刻都在他头顶上酝酿一场风暴。

作为特工,他本不该期待拥有活在阳光下的爱情,正如雪人不该期待靠近温暖如春的壁炉。

 

啊啊,没想到,埃尔文·史密斯居然是这样的男人。

埃尔文记得,在六年前的那场婚礼上,三两个同他关系要好的老朋友曾哈哈大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不怀好意地这样调侃道。

埃尔文不难猜到这些人心里自己本来应有的模样:稳重,可靠,知识渊博,偶尔流露出一些讨人喜欢的得体的幽默感。如果不出意外,他理应和自己的那些同龄朋友踏上相似的生活轨迹,找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在不到三十岁的年纪遇到一个心爱的姑娘,经过认真恋爱后与对方携手走进教堂,从此担起“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谁也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正经人”,居然会和某个当天才见面的陌生男人滚到同一张床上,并在六周后让这段不被周围人看好的露水情缘发展成正儿八经的婚姻关系。两个人注视着彼此的脸庞面对面念出结婚誓词时,埃尔文清楚地听到几个老太太坐在长凳里窃窃私语:你觉得他们能在一起多长时间?我觉得顶多三年。我觉得一年。唔,既然男人的肚子不可能被搞大,他们究竟为什么这么着急结婚?

埃尔文相当好奇,如果当年的几个老太太得知他们的婚姻居然维系了整整六年,究竟会作何感想。当然,他更好奇,如果婚礼上的宾客得知其中一个新郎官隶属于这个国家最为神秘的情报组织,究竟会为自己如此接近国家机密感到兴奋还是后怕。

 

勇气,智慧,忠诚。埃尔文·史密斯,你拥有我们最需要的三种品质。

还没加入F.D.F时,夏迪斯曾三番五次对埃尔文这么说。

那时埃尔文还在尤弥尔大学的历史系念书,年轻气盛,前途无量,等待着某天按部就班地成为像父亲那样的历史学者。根据艾尔迪亚的法律,所有男性在成年后都要服兵役,他于是在军营里度过了足以为往后人生定调的一段时光。

和此前人生中大部分时间一样,他不用怎么努力就足以获得不少人的关注。对于特工而言,太容易出类拔萃其实并不是好事——他们最好看起来足够平凡,平凡到不会惹人注目,融入人群如同雨水落入汪洋。然而某一天,还没成为局长的夏迪斯亲自找上了埃尔文,询问他是否有意愿加入一个“秘密的、危险的、属于勇者和智者”的特殊组织:

“我看过你在训练中的表现。你很勇敢,而且足够聪明,知道怎么把缺点变为优势,再糟糕的情况也能化险为夷。我也看得出来,你大概不是那种甘愿像个庸人一样度过一生的人。在另一种战场上,或许你会觉得生活更有意思——不过,谁又知道呢?”

埃尔文不得不承认,他被对方的这套说辞迷住了。在此之前,他从未设想自己可以选择另一种人生。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他似乎理应对书本更感兴趣,而非危机四伏的情报战争。但事实上,在他还是孩子时,每次在历史书中读到过去的勇者为自由和真相献出心脏,他未免要心潮澎湃,渴望在长大后拥有一场属于自己的冒险。直到年纪渐长他才知道,砍刀和立体机动装置在现代社会实则毫无用武之地,成人世界的办公室里听不见士兵的呐喊和枪炮声。

埃尔文已经不太记得彼时自己发现这个事实时的心情,却记得自己很快接受了夏迪斯的邀请,在通过重重考核后成为F.D.F的一员。而这个情报组织的前身,正是艾尔迪亚历史上鼎鼎有名的调查兵团。

两百多年前,帕拉迪岛终于走出由谎言编织的漫长黑夜,光明却并未永远眷顾这片被阴霾笼罩太久的土地。此后的光阴里,人类世界又爆发了大大小小无数场战争,其中几场破坏性极大,足以让世界科技倒退上百年。在吞咽了战争带来的诸多恶果后,遭受重创的各国共同签订了和平协议,任何有违协议的军事行动都将受到严厉的联合制裁。得益于协议的签订,过去几十年间,势均力敌的各国彼此制衡,人类世界已不再有明面上的军事冲突。而在风平浪静的表象之下,情报战争的暗流无时无刻不在涌动。

F.D.F也正是为此而生。两百多年过去,尽管真相早已不再是难解的谜题,调查兵团的战斗却并没有就此停止。所谓的“调查”仍在继续,只不过一切都以一种更为隐秘、同时也更为危险的方式进行。昔日的士兵成为特工,在人们看不见的隐蔽战线上出生入死,敌人则由身形庞大的巨人变为实实在在的人类。用夏迪斯的话说,在当今这个暗潮汹涌的太平年代,帕拉迪岛之所以能够沐浴在日光之下,都是因为有无数勇者仍在黑暗中潜行。

埃尔文也成了这些勇者中的一个。

从学院毕业后,埃尔文成了皇家历史协会的研究员。这个身份是个不错的掩护。历史协会的成员没有固定的工作日,他的时间安排相当自由,时常能以参加国际会议或进行长期考古活动为由,前往世界各地执行F.D.F委派的秘密任务,有时甚至可以离开数月也不必担心引起周围人的怀疑。

最初他的任务很轻松,无非是偷听一群马莱官员的交谈内容,破译从某个东洋间谍手中窃取的机密文件,监视某位中东富商的一举一动。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安装过炸药,受过枪伤,潜入过恐怖组织基地,当然,也亲手杀过人。他渐渐习惯了与危险共处,也学会了如何面不改色地编织谎言,生活里充斥着假名字、假身份、假借口。而他从容不迫地游走在谎言之网上,像一只光泽冷硬的银色蜘蛛,静静隐匿在黑暗中,等待猎物撞入自己亲自编织的罗网。

三十岁那年,埃尔文成功阻止了一场针对艾尔迪亚君主乌利·雷斯的刺杀,这个功绩为他赢得了F.D.F的最高荣誉:一枚纯金的自由之翼勋章。埃尔文心里清楚,在有生之年,自己恐怕都不会有机会在公众面前佩戴它。他将勋章锁进F.D.F总部自己的保险柜,柜子里还锁着其它一些东西,包括第一次外出行动时用过的假护照,第一次安装炸药时多余的引线,第一次杀人时留下的子弹壳。

在深海中潜行得太久,埃尔文偶尔也会怀念活在阳光下的日子。但在使命面前,这些念头多数时候都像海底涌上的透明气泡,一旦临近海面便会噼啪一声碎掉。他原本以为,自己会甘于待在这个坚不可摧的钢铁潜水艇里,像一只顽强的蚌,守着使命独自度过一生。

直到他遇见利威尔。

 

六年前遇到利威尔时,埃尔文正在帕拉迪岛东南部一座临海的酒店度假。在此之前,为了追踪某个长期走私军火的跨国犯罪组织“卡俄斯”,他在异国的沙漠潜伏了整整三个月。

那次任务完成得并不圆满。F.D.F下达的命令是阻止交易进行,同时活捉负责交易的某个重要组织头目,在后续的审讯中顺藤摸瓜,揪出艾尔迪亚政府高层的内应。而在抓捕行动接近尾声时,有人引爆了事先安装在抓捕现场的无线电遥控塑胶炸药。抓捕对象当场死亡,三名特工牺牲,F.D.F好不容易到手的线索又一次断掉。

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在针对“卡俄斯”的行动中失利。那次作战以后,埃尔文几乎可以肯定,F.D.F内部同样已经被敌人渗透,卧底就在参与作战的特工之中。

尽管三个月的努力并未得到应有的回报,事已至此,埃尔文也清楚,在揪出内鬼以前,任何轻举妄动都是徒劳。漫长的沙漠生活让他疲惫不堪,在结束一系列繁琐的后续工作后,他迫切需要待在一个安静舒适的地方充分休养。

“唔,度假的话,要不要考虑利贝呢?”在返回艾尔迪亚的专机上,韩吉用两根手指放大电子屏幕上帕拉迪岛的某个区域,冲埃尔文眨了眨眼睛,“不仅风景不错,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故事哦?”

利贝(Liebe),帕拉迪岛东南角的沿海小城,盛产阳光、沙滩、美酒,还有香艳的邂逅。

老实说,埃尔文对爱情故事毫无期待。被烈日从盛夏炙烤到晚秋,他只想找个能看到水的地方待上一阵,哪里都好。因而看到电子屏幕上显示出碧海蓝天,金沙红日,他没怎么多想,扶着额头勉强露出一丝笑容,回答说:啊,看起来还不错,要不然就去利贝吧。

他抵达利贝是在十月底。秋末冬初是旅游淡季,整个海滩游人寥寥,除了海鸥的叫声,海浪声,只能听见打渔的铁制驳船彼此碰撞的声音。幸而这里的阳光金而透亮,一到下午,整个世界仿佛浸泡在那种品质最好的啤酒里。

总而言之,似乎的确是度假的好地方,看起来和枪战、谋杀、绑架、爆炸之类的词汇完全不搭边。

埃尔文下榻的酒店坐落在离海滩不远的高地上,是座相当气派的老式建筑,不仅年代久远,所有装潢还特意做旧成百年前围城时代的样子。上了漆的红木家具,绘着瑰丽壁画的天花板,刻着浮雕的窗棂,在埃尔文看来多少有些夸张。酒店的客房服务倒是不错,可丽饼香软可口,葡萄酒也味道醇厚。

埃尔文特意挑了一间面朝大海的套房,白天大部分时候点一瓶红酒,不受打扰地窝在阳台的躺椅上晒太阳看风景,傍晚则会出门一趟,在空旷的海滩上散一会儿步。酒店二楼有个颇上档次的餐厅,餐厅外是一个正对着海的宽敞露台,露台上可以看到无边的星空和大海,据说是约会或求婚的绝佳选择。

鉴于自己并没有这类需求,埃尔文通常只在自己房间里独自用餐,从未踏足餐厅,也没有接受酒店里其他一些房客试试探探的邀请。和书呆子共进晚餐,也许会觉得无聊吧?——每次他都露出标志性的温和笑容,用类似的托词这样回绝道。

直到入住酒店将近一周,埃尔文才机缘巧合踏足露台。那天夜里他从又一场噩梦中惊醒,盯着天花板上鬼魅似的壁画,眼前浮现出敌人的脸、被他用子弹击穿的脸、死去同僚布满鲜血和尘埃的脸。在确信自己不可能睡着后,一个念头掠过他的脑海:既然这样,不如去看日出吧。

新生的太阳,明亮,温暖,触手可得却不会被他真正拥有的东西。

此刻他最需要的东西。

 

埃尔文乘电梯抵达露台时,餐厅还没开门,纯黑的夜空已经沁出一点儿幽幽的蓝。破晓前的海风凉而轻柔,听起来像是黑夜均匀的呼吸声。离日出还有好一阵,埃尔文决定做些什么打发时间,于是从大衣口袋里摸出打火机和一包烟。

埃尔文不算太喜欢抽烟,几乎从未在人前做过这件事。用一些朋友的话说,他是许多人会满意的那类结婚对象,没有不良嗜好,家境优渥,情史清白,不乏魅力却从不以此招摇。然而心情不佳的时候,他偶尔也会允许自己短暂地接受尼古丁或酒精的麻痹。

他将一根烟含在嘴里点着了,深吸一口后夹在指尖,望着灰蓝色的海面,在缭绕的烟雾里逐一回想过去几个月同敌人打交道的细节,试图拼凑出有价值的线索。也不知就这样过了多久,他正打算继续摸索出第三根烟,一个不太友善的声音忽然在他身后响起:

“喂,这位先生,露台上禁止吸烟。”

看不见的警报器在心头骤然作响。埃尔文猛然扭头,同时下意识抓紧另一个大衣口袋里自卫用的手枪。

一个身影站在离他不足十步远的地方,而他竟毫无觉察。对方的步伐轻得反常,简直不像男性人类,更像是某种动作轻盈的动物,比如正在捕食的猫。

这个人在他身后站了多久?

埃尔文屏息盯住那团逐渐靠近的黑影,脊背绷成直线,手仍揣在口袋里,轻轻按住手枪冰凉的握柄。

然后他看清了对方的模样。那是个黑色头发的年轻人,穿着利落的白衬衫,握住一把扫帚很挺拔地站在他跟前。很快埃尔文意识到,刚才他没能马上觉察对方的脚步声,并不是没有缘由。作为成年男人,眼前的年轻人身量未免太小巧,看样子头顶刚好能到他胸口。咸湿的海风从他们身旁掠过时,那些垂在年轻人额前的细碎刘海向脑袋两侧分开,很像是心情不佳的猫一下一下抖动着胡须。

一只猫。轻巧的、安静的、似乎有些不高兴的黑猫。

这个联想让埃尔文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刚刚还紧抿着的嘴唇逐渐放松了。他左右环顾一番,假装寻找“禁止吸烟”的告示,最后冲小个子摊开双手,语气诚恳地表示歉意:“抱歉,我不知道这里不能吸烟。”

“那么,现在你知道了。”黑发的小个子说,把扫帚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里,“好了,如果没有什么事,还请你离开。在餐厅开门之前,我得把这里打扫干净。”

小个子说着几步走上前,手中的扫帚冲埃尔文脚边不管不顾一阵挥舞,仿佛他也是一堆垃圾,需要被及时清理干净。埃尔文被他逼得步步后退,转眼间后背已经抵在露台的围栏上。小个子则对他颇为狼狈的动作熟视无睹,只顾埋头清扫地面的烟灰,麦穗一样的灰色睫毛低垂着,细长的眉也不愉快地蹙到一起。

埃尔文自觉平时不是一个爱惹是生非的人,看到自己不知不觉居然制造了一地细雪似的烟灰,心里实在过意不去。他抽烟时总爱思考事情,有时还没抽上几口,香烟已经在指尖上兀自烧完,烟灰扑簌着掉得七零八落是常有的事。直到两个人结婚很久以后,利威尔仍然没少因为这个坏习惯数落埃尔文:喂,金毛混蛋,把烟灰掸到玻璃缸里会死吗?

但说起来,要是没有这么个坏习惯,他们的故事恐怕也无法开始。一个绅士应该主动为自己的过失负责,这是埃尔文从小就知道的道理。在意识到自己给他人添麻烦后,他仍保持着诚挚道歉的姿态,继续对正埋头打扫的小个子说:“实在抱歉,一大早就破坏你的心情。如果可以,待会儿让我请你喝点什么吧。”

他的语气很恳切,几乎能让人忽视话里的唐突意味——据埃尔文所知,并不是所有人都乐于接受陌生人共同进餐的邀请,譬如他自己。然而出于某种难以解释的原因,他觉得自己偶尔也不是不可以尝试做点不一样的事,比如早起看日出,又比如搭讪刚见面的黑发男人。

还是个相当好看的黑发男人。

又一阵海风在黎明昏沉的光线中搅动,穿梭于金与黑的发丝之间,如越过白昼与黑夜的边界。小个子停住手头清扫的动作,神情警惕地抬起头,皱着眉打量埃尔文的脸,脑袋微微偏向一边。

从对方的反应埃尔文猜得出来,这个人对这样的搭讪并不陌生,恐怕正试图判断他属于过去遇到的哪一类人。埃尔文也不躲避,含着笑意很坦然地低头看进小个子的眼睛。那其实是很常见的灰蓝,光线不足时几乎趋近于乏味的灰,不知为什么却让埃尔文想起夜色下灰蒙蒙的海,海面上映出他自己的身影。

埃尔文始终认为,所谓的“一见钟情”,绝大多数时候钟情的不过是正合口味的皮囊。结婚以后利威尔谈起初见时的情形,对他的说法表示赞同:要不是当时觉得你的脸还算好看,真想把你这个乱扔垃圾的色鬼掰断腿。

好在掰断腿的惨剧并没有发生。漫长的对视后,就在埃尔文以为对方会拒绝时,小个子却看着他的眼睛开口道:“被别人邀请吃自己做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既非拒绝,也非同意,这样的回应意味着对话还可以更近一步。

“这么说,你在这里工作?”埃尔文试探着继续询问。

“这难道不是显而易见?”小个子哼了一声。

的确是显而易见。天没亮就出现在餐厅门口,负责露台的清洁,腰上还系着格子围裙,这种没什么难度的演绎推理,即使是普通人也能做到。但对特工而言,假装迟钝也是一种掩护。

埃尔文露出了然的表情,又问:“那么,你是厨师了?”

“那倒不是。我主要负责做咖啡。”

“这样啊。”埃尔文笑了笑,“我猜你做的咖啡味道一定不错。”

“怎么说?”

你身上的气味很好闻。

埃尔文这样想着,没把话说出口。从刚才小个子朝他走近开始,空气中就有一股难以形容的馥郁气息,清甜而温暖,却并不只是焦糖或咖啡的香气。

“直觉。”最后埃尔文只是这样回答,“说实话,我其实从没来过这层的餐厅。”

小个子嗤笑一声,像是听了什么了不起的笑话:“你从没来过这里,却打算请我吃东西?”

埃尔文也跟着笑:“之前总觉得没什么兴趣,但不知道为什么——”

他顿了顿,盯着眼前俊俏的脸庞看了几秒。直到确定对方的心情的确不错,眼中也看不到对于这场谈话的不耐烦,这才慢慢把后半句话说完: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好像特别有兴趣。”

他说这话时目不转睛看着小个子的眼睛,尽可能让自己的神情看起来殷勤又不至于轻佻。埃尔文·史密斯固然不是什么风流浪子,但在有必要用上调情一类的手段吸引目标时,他通常都能充分利用优势把这件事完成得不错。

这次也不例外。小个子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微微眯起双眼,将手支在扫帚上不说话,表情看起来不像是生气,大概正思考怎么回答最合适。再开口时,他的语气明显放软了不少:“你来得太早,餐厅还有半个小时才供应咖啡。不过,如果你想喝点什么,我倒是可以给你泡一杯红茶。”

红茶。

埃尔文忽然反应过来,对方身上那种挥之不去的好闻气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干净的、香甜的气息,很像是冬日掺了牛奶的热红茶。

他忍不住轻吸一口气,眼中的笑意变得更浓了:“谢谢,那再好不过。其实比起咖啡,我更喜欢红茶。”

“是吗?”

不知道为什么,埃尔文觉得对方的眼睛倏地亮了一下。

“如果有砂糖或牛奶就更完美了。”埃尔文补充说,“说起来,我也不是为了喝咖啡才来这里。”

“那你是为了——?”

“这就是我的目的。你看。”

在他们交谈时,天空正逐渐变亮。黑夜是一只缄默的乌鸦,张开双翼栖于海面,又在破晓时被海浪惊飞,扑棱着巨大的翅膀飞往天空的另一端。沸腾的金色熔浆从海底喷薄而出,瞬间将万物吞噬殆尽,灰烬之中则生出一些全新的东西:重新变得蔚蓝的大海,浓稠如牛奶的海雾,藏在流云里的细碎晨星,又或者是一段本不该开始的爱情。

后来埃尔文想,也许是命运冥冥中的安排,那天他渴望太阳,遇到的却是利威尔。日出的那一刻,他们一时都不说话,同时朝太阳升起的方向望去。那些滚烫的熔浆将他们包裹起来,从头发丝到脚尖一点点融化,皮肤底下慢慢流淌出柔软的、甜蜜的琥珀色枫糖。

有人说,人不能经常注视天空慢慢变黑。*天黑的过程能让人体会到意义的消散。在夜幕彻底落下的那一刻,人会觉得自己也是黑夜的一部分,于是连灵魂都被黑夜收走,沾染上那种阴郁、散漫、游离的气质。在埃尔文看来,日出的过程则恰恰相反,它使人体验到意义如何从虚无中诞生,生命如何回到倦怠的躯体,在逐渐明亮起来的日光底下同万物一起融进更为广大的世界。

所以我一直觉得,日出是相当美丽的东西。

那时埃尔文对利威尔这么说。当时他们还不知道对方的姓名,更不知道对方身后所背负的那些看不到出路的漫漫长夜,不过是两个在黎明时分偶遇的陌生人,碰巧并肩站在露台上看了一场绚烂的日出。埃尔文偏过头去,问利威尔更喜欢日出还是日落。而利威尔只是怔怔看着闪闪发亮的海面,过了很久才咕哝着答非所问:

“……啊,还不赖。”

阳光耀眼得惊人,纯金的箭簇铺天盖地射向人间,以至于埃尔文几乎怀疑当下拥有的这个时刻是什么神明的旨意。有时我会觉得,也许这段婚姻得到了日神的指引——刚结婚的那几个月,埃尔文总是忍不住要和韩吉谈起自己的新婚丈夫,脸上永远藏不住笑意。

其实埃尔文心里清楚,这绝不可能。日神是理性的守卫者,而他们的爱情在开始时尽是非理性的冲动和狂热,每一步都如同醉酒后的一时兴起。

所以,要不要一起喝杯红茶?我是说,如果你刚才的提议还有效的话?

天彻底亮起来后,埃尔文询问站在自己身旁的小个子。小个子看着他张了张嘴,正打算说些什么,不合时宜的人声却在他们身后响起——早起的房客已经三三两两走进餐厅的旋转玻璃门,准备享用新一天的早餐。小个子扭头看了一眼人群,才有些舒展的眉头又蹙到了一起:

“……啊,看来我该开始工作了。”

真遗憾啊。埃尔文听见自己在心里轻声叹气。

过去几个月,和他打交道的不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就是神经紧绷的特工同僚。说实话,他还挺享受和普通人聊天的感觉,尤其对方还长着一张不知怎么地相当对他胃口的脸。他淡淡勾了一下嘴角,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沮丧:

“不管怎么说,和你一起看日出很高兴。早安,陌生人,祝你今天工作愉快。”

埃尔文说着转身就要离开。小个子却在他抬脚前有点局促地出声叫住他:“喂,等一下。”

埃尔文回过头。不知道姓名的、有着漂亮脸蛋的黑发男人站在他面前,仰着脑袋望进他的眼睛。温暖的日光里,这个人苍白的皮肤看起来几乎像是半透明的釉质,睫毛底下闪烁出一些好看的金色光芒。

“如果今天工作顺利,今晚我可以不用上班。要是那个时候,你碰巧也有空的话——”

 

那天下午,埃尔文和往常一样点了一瓶红酒,最终送到他套房里的却是一壶红茶。

这家酒店红茶的品质同样无可挑剔,作为配料的砂糖和牛奶分量尤为充足。绵柔的砂糖几乎要从罐子漫出,而埃尔文从始至终没有触碰那个埋在砂糖里的金属茶匙。

其实比起咖啡,我更喜欢红茶。如果有砂糖或牛奶就更完美了。

——这话有一半是真话。埃尔文确实更喜欢红茶,但他喝红茶从不会加任何甜东西。对他而言,在陌生人面前掩藏自我几乎是一种本能。在说出一句真话时,他下意识地就要往事实里掺进一些谎言,仿佛这样便能把真实的自己从世上彻底抹去。

只是埃尔文当时并未设想,自己接下来的六年时光都将和这个陌生的黑发小个子一同度过,更没有想到利威尔居然会把他随口说出的谎话铭记于心。结婚以后,所有摆到他面前的红茶都被利威尔提前加好了牛奶和糖,而他不得不一次次微笑着饮下那些甜腻的茶水。他看得出来,利威尔很为自己能够轻易记住他的喜好感到得意,他并不愿意剥夺对方的这些小小快乐。已经说过那么多谎话了,如果能让这个爱着自己的人高兴,再多撒一个谎也无所谓吧?——他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于是,他们的婚姻充满了两种谎言:掩盖自我的谎言,保护所爱之人的谎言。谎言一个接一个滚成雪球,越滚越大,越滚越沉,那些冰冷的重量逐渐变得难以忽视,时常让埃尔文喘不过气。

而在遇到利威尔当天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埃尔文并未意识到自己将来有可能陷入怎样的窘境。彼时他端着白瓷茶杯靠坐在躺椅里,一小口一小口啜饮杯中透亮的红茶,将托盘底下压着的一张纸条举到眼前,细细打量上面的字迹:

 

祝你同样拥有愉快的一天,金毛先生。

我已经兑现了早上的诺言,希望你也没有忘记今晚的约定。

 

没有署名,字迹是相当漂亮的、几乎令人惊叹的印刷体。在电子产品泛滥的时代,能写出这样一手好字的人已经不多了。

埃尔文将那张字条捏在指尖上,回想早上小个子向他发出邀请的情形,无声地笑了起来。他忍不住要想象对方系着围裙在流理台旁替他沏茶的样子。那张脸若是被朦胧滚烫的蒸汽环绕,想必也相当好看吧。

要说埃尔文能有多喜欢一个才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未免有些夸张。那时他只是对那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好看脸蛋很感兴趣,并好奇那张冷脸是否还能露出别的什么表情。

当然,除了那张脸,这个陌生人身上同样有不少吸引埃尔文的地方。在埃尔文看来,这个说话直来直往、不知道使用敬语的小个子,不太像是擅长说谎或欺诈的那类人。他沏的红茶味道也的确很好,茶叶和水的比例控制得恰到好处,身上好闻的气味和工整的印刷体也是加分项。而他一举一动间不经意流露出的那种与纤细身形不相符的凶巴巴的架势,在埃尔文眼里也称得上是可爱——据埃尔文所知,绝大多数猫咪都是会用爪子挠人的。

特工也会约会,不过很多时候,约会只是接近目标的手段,欺骗、捕获甚至杀戮才是最终目的。埃尔文发自内心珍惜这次纯粹的约会:和一个单纯的、好看的普通人一起共进晚餐,喝瓶好酒,聊一聊天,又或者是——

埃尔文将那张纸条叠好,压回托盘底下。想了想,又把它拿出来,小心地放进贴近心脏的衬衫口袋里。

 

【可以公开的情报】

目前艾尔迪亚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为乌利·雷斯。原有的宪兵团、驻屯兵团和调查兵团经过改革,分别演化为位于王都的中央警厅、地方警厅和情报组织F.D.F(德语“自由之翼”的缩写)。

“卡俄斯”(Chaos,希腊神话中的原始神,象征虚无和黑暗),一个跨国犯罪组织,业务之一是贩卖军火,在艾尔迪亚高层及F.D.F内部均有内应。

 

- TBC -

*人不能看天黑的说法,来自陈春成的小说《竹峰寺》,收录于《夜晚的潜水艇》。

这个故事后续情节还蛮复杂,前几章都在埋伏笔+回忆杀,也不晓得这个节奏什么时候能写完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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