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与羊角面包

打一枪就跑的单机玩家,HE主义者,随缘更新
团兵洁癖不拆不逆。团兵论坛&AO3:Evelyn2022

【团兵】坠入(一)

Summary:地下街来的小野猫如何一步步成为傲娇忠猫?

完整时间线请戳【阅读指南】。搞了这么久团兵,终于把整个系列的开头补了。

内容主要是利对文从心存戒备到交付身心的心路历程,篇幅比较长,时间跨度为844年夏至846年春。这部分的故事发生在文利相识的第一年(844年),两个人处在正式成为爱人以前的暧昧期。

*有提及文的初恋。一些私设:埃尔文分队长时期,文利曾住在一起(字面意义)。

 

正文:

 

我们留连于大海的宫室,

被海妖以红的和棕的海草装饰,

一旦被人声唤醒,我们就淹死。*

 

所以,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利威尔仰面躺着,骨节泛白的手指死死扣住办公桌边缘,已经开始涣散的目光径直投向头顶的天花板。在那里,一只蜘蛛正当着他的面大摇大摆横穿而过,可他甚至没有心情去思考如何将它从这间自己定期打扫的办公室里赶尽杀绝。月光落进湿润的灰蓝色眼睛里,碎裂成一些棱角锐利的镜子碎片,每一块碎片都倒映出一个埃尔文。而面前的波洛领带摇晃如钟摆,提醒利威尔这个时刻不容置疑的真实性。

有那么一瞬间,利威尔以为自己要就此死去,却只是咬住下唇不出声,逼迫自己接受这不光彩的死亡,正如接受身体里愈发鲜明的陌生痛楚。他想,确实是有那么一个自己死去了,而杀死他的人正是埃尔文。从遇到这个人开始,过去的自己早就不复存在,无论他再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像抹去雪地里的脚印一样抹掉埃尔文留在他生命中的足迹。

可是,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他忍不住问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足迹已经多到足以改变他的样貌,以至于一些时候他甚至认不出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能容许一个人踏足自己的生命如此之深,甚至无法想象没有遇上对方的另一种人生?

利威尔几乎是痛苦地皱着眉,在时断时续的思绪里想起过去,试图为他们的故事找寻一个确切的起点。随后他想起无数个时刻的埃尔文:单膝跪在泥水里平视他的埃尔文;告诉他“不要后悔”后转身骑马离开的埃尔文;在他使用立体机动装置时微笑着仰头注视他的埃尔文;多日未见后在夕阳里拥抱他的埃尔文。

然后,利威尔想起了两年前某个夏日的午后,以及那个午后的埃尔文还有自己。他想,倘若真的存在所谓的“起点”,他们之间真正尝试了解彼此,或许应当是从那个午后开始的。

 

利威尔至今还记得,那是五月里很寻常的一个午后,盛夏的太阳如同挥着金色长鞭的暴君,将万物从被阳光侵占的领土上驱逐。不时有晕头转向的小昆虫撞上窗玻璃,滚落在窗台上,发出嗡嗡的哀鸣。他的目光被昆虫吸引,死死黏在窗户的方向上,直到埃尔文清了清嗓子,抬高声音打断他的思绪:利威尔,你在听我说话吗?

利威尔于是不耐烦地挪回目光,看着眼前这个被他称为“金毛混蛋”的男人。几分钟以前,刚开完干部会议的埃尔文托人把利威尔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向他转述会上其他人给他罗列的几条罪状:半夜打扫卫生,影响室友正常休息;在公开场合与士兵斗殴,多次致人受伤;演习中不按指令擅自行动,顶撞长官,扰乱军纪。

利威尔也不辩解,只是将双臂抱在胸前,仰面看向埃尔文的眼睛。个子不高有时并不是坏事,这使他在抬起下巴注视对方时天然地带着一种倨傲的、富有攻击性的神情。他用惯常的带刺口吻挑衅道:所以呢,金毛混蛋?你要把我揍一顿,给你的那些同伴一个交代吗?你不妨试试看,我不认为你在没有武器的时候能打得过我。

埃尔文却始终面色如常。他平静地告诉利威尔,鉴于所有干部都认为目前利威尔与其他士兵住在一起只能制造麻烦,作为利威尔入团的担保人,他已经向上级提出申请,让利威尔和他同住一个房间。从今往后,利威尔不仅是他的分队成员,还将是他的室友,他会承担起监督利威尔的职责,同时尽一切所能保证利威尔行动的自由度。

啊,第五次。利威尔盯着办公室地板上被窗格切割成几何形状的阳光,心不在焉地想。

自从法兰死于壁外调查,短短一个月,他已经连续换了五次室友。利威尔倒不怎么在意和谁住在一起,反正在他看来结果都没什么两样。然而在这个曾经摆了自己一道的金发男人面前,同为男人的自尊使他一直很难做到心平气和。他于是眯起眼,说如果你不害怕我趁你睡着把你的脑袋按进屎坑,我不是不能考虑你的建议。埃尔文却低头凝视着他的眼睛,语气严肃地纠正:

“利威尔,这不是建议。这是命令。”

从前还在地下街,利威尔曾不止一次幻想过获得地上居住权以后的生活。他想要拥有一间向阳的房间,不用很大,干净,明亮,能摆下几把椅子和一张圆桌,可以让他和法兰还有伊莎贝尔围坐在一起,在阳光下尽情享用热气腾腾的红茶。后来这幻想摔碎了,碎得无比响亮,在他耳边叮叮咚咚响个不停,让他在许多个夜晚无法入眠。

在走进埃尔文房间的那一刻,利威尔却隐约看到了那个只存在于他脑海中的房间。盛夏浓烈的阳光从南面的一扇窗户径直泼洒进来,流淌过天花板、墙壁和木质地板。房间里有两张并排摆放的床,一个书架、一个衣柜、一张书桌和两把椅子。一切都覆盖着细碎的白亮微光。随着窗帘被风吹起又落下,这些微光忽明忽暗,在他眼中星辰一般欢快地闪耀。

啊,还不赖,利威尔心想。

作为分队长,埃尔文的单人房间比普通士兵的多人宿舍还要宽敞一些,也更明亮,最重要的是,有独立浴室。他终于不用在训练结束后和满身臭汗的家伙共用一个澡堂,意识到这一点使利威尔的心情无比舒畅。

后来利威尔回想起来,当时他正经历着人生中相当糟糕的一段时光。那一年他将要二十八岁,身体矫健,无所畏惧,处在一个男人最好的年纪,却陡然丧失了前半生拥有的一切。为了实现离开地下街的天真梦想,他加入调查兵团,陷入一场后来被证实极为愚蠢的阴谋,最终失掉两个最为亲密的伙伴。在那之后,他唯一的念想便是再次回到壁外,斩杀更多巨人,为法兰和伊莎贝尔复仇。

而在当时,他连这点念想也没能实现。由于第23次壁外调查损失惨重,新的调查迟迟未被批复。整整一个月,利威尔感到自己像是被关进了一个四面漆黑的棉花房子里,外面的光透不进来半分,而他每一次挥出的拳头都落在绵软无力的现实上,无法破坏任何东西,只能一次又一次徒劳地、愤怒地挥拳,直挥到筋疲力竭为止。

他变得比刚到兵团时更加冷漠暴躁,不愿同任何人开口讲话。怒气需要宣泄,过往的生活则使他习惯将暴力作为唯一的出口。他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理由与其他士兵起冲突,有时是因为对方议论他的出身,有时则仅仅因为可怜的冒失鬼在刚清扫过的地板上留下脚印。拳头和脚尖落在他人身体上的触感让他觉得熟悉又踏实——一切都尽在把控之中,切切实实的愤怒永远能立刻获得切切实实的讨饶和惨叫。曾经和他同住一个宿舍的家伙们终日寝食难安,总把他打扫的声音错当成磨刀。兵团里渐渐有人传言他是杀人不眨眼的地下街魔头,会在夜深人静时割开讨厌之人的喉咙。

埃尔文在这个时候主动提出让他住到自己身边,实在有点儿舍己为人以身饲虎的意味。这天下午,利威尔旁若无人地在房间里四处走动,不时伸手在家具上轻轻一摸,瞧一眼指尖上似有若无的尘埃。埃尔文则站在书桌旁看着他,随即少见地笑了笑,说:利威尔,我相信我们能相处融洽的。

事实上,他们共同度过的第一个晚上就不太愉快。当天夜里,埃尔文几乎是用命令的口吻要求利威尔躺到专门为他准备的那张床上睡觉——所有床上用品都是刚从军需处领来并消过毒的,非常干净,埃尔文反复对他说。而利威尔只当没听见,一言不发走到角落里,在一把木椅上坐下,一坐就是一整晚——有的东西并不是那么容易改变,比如太阳升起的方向,比如性格,又比如保持了二十余年的睡眠习惯。

在几次劝说无果后,埃尔文终于放弃进行任何尝试,却会在利威尔睡着时走到他身旁,沉默着站立一会儿,然后走开。

这样的事时有发生,偶尔会被利威尔觉察。那时他们还不算太了解彼此,他在调查兵团孤立无援,谁也不信。有时发现埃尔文靠近,他会猛地抓紧椅子扶手,睁开眼睛死死盯住对方,直盯到埃尔文无奈地向后退去。后来他感到埃尔文似乎没有恶意,索性低垂着头不再睁眼,却仍会竖起耳朵留意埃尔文的一举一动。

一天深夜,利威尔展臂向后靠在椅背上,闭起眼睛等待迟迟不至的睡意。埃尔文就在这时忽然下床朝他走来,步子放得很轻。利威尔闻到埃尔文身上沐浴过后肥皂的气味,以及栀子花淡淡的清香——他猜想埃尔文的睡衣大概刚从兵舍的公共露台上收回不久,那里种着不少士兵闲时侍弄的花草。

利威尔屏住呼吸,捏紧袖口,警觉地感到埃尔文的气息正逐渐靠近。随后有什么东西落在他的身上,惊得他几乎要站起身。

然而什么也没有发生。不是匕首,更不是拳头。只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毯子,薄而温暖,无声地笼住他的肩膀。

 

将近三十岁的年纪,许多人的一生已经能一眼望到头,利威尔却觉得生活才刚刚开始,从前那些暗无天日的时光,都像是坐在埃尔文房间的木椅上做过的一场太漫长的梦。他有了新的身份,新的目标,新的生活。清晨唤醒他的不再是人们争夺面包时的怒吼和叫骂,而是阳光,温暖、明亮、用之不竭的阳光。

许多个早晨,利威尔睁开双眼,便能看见埃尔文坐在阳光里,微微弯下腰去,将腿上立体机动装置的皮带一一系牢。阳光从他的头顶倾倒下来,顺着发梢一直流淌到脚尖。利威尔看着他,一时很难分辨究竟是窗外的太阳照耀着这个人,亦或是他本身便有光芒,足以把整个房间照得亮堂。

埃尔文确实像是太阳。那时他还不是团长,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夏迪斯有意将他作为继任者培养。他总是很忙,不大的办公室里每天人来人往,无论是设计阵型、投资商谈还是日常训练,兵团里的许多事务都需要他亲力亲为,如同万物仰仗日光。他于是终日不知疲倦地奔走,步伐快如疾风,脊背挺得笔直,落在地上的影子永远棱角分明。他很少笑,眼睛里却总有光,那光芒也像太阳一般,仿佛无需借助任何外力便能一直燃烧,直烧得整个天地都为之明亮。

是因为看到过更广大的世界,所以才能这么亮吗?

从第一次见到埃尔文时起,每次望见埃尔文的眼睛,利威尔便忍不住要思索这个问题。在过往的人生中,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眼睛。它们像是藏着火苗,将多日来囚住他的棉花房子炙烤出了一个窟窿。一些泛白的光亮晃晃悠悠透了进来,落入他的眼中。他本能地朝着光亮前行,如同将要破壳的雏鸟,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啄破了纯白的壳,走入了另外一种人生。

他们以惊人的速度变得形影不离。在军营里,埃尔文总是将利威尔带在身边,随时教给他成为一名合格士兵所必须的一切,诸如听从指挥,以言语而非拳头表达不同意见,以及在绝境中保持必胜的信念。利威尔则抬头望着那双蓝眼睛,去听,去想,去做,努力记得埃尔文说过的每一句话。他不再板着脸叫这个人“金毛混蛋”,而是和那些与埃尔文关系亲近的同伴一样,在公开场合或私底下直呼他的名字:埃(e),尔(ru),文(vin)——念出这个名字,口型要变换三次,气流依次经过喉咙、舌尖和双唇,在嘴里迅速周游一整圈。

在训练场上,用立体机动装置飞升到一定高度,地上的一切都变得渺小,人们讲话的声音随风飘到空中,会变成一种类似于昆虫啃食植物的细碎声音。这些声音混杂在一起,形成响亮的咀嚼声,时常让利威尔觉得世界是个爬满蛆虫的腐烂果实。

奇怪的是,无论飞得有多高,利威尔似乎总能从众声喧哗中分辨出埃尔文的声音。有一次,他像往常一样飞到半空中,低下头去俯瞰小如群蚁的众人,正好看见埃尔文和当时还是团长的夏迪斯并肩站在一起,仰头望着他的方向。他依稀听见埃尔文对夏迪斯说话,声音不大,语气却很坚定:

“团长,我相信这个人的力量。也请您相信我的判断,总有一天,他会是人类战胜巨人的希望。”

利威尔于是知道,某种被称为“信任”的东西是相互的。这让他感到莫可名状的快乐——在经历这么多后,他从没想过自己居然还会有感受快乐的能力。

埃尔文知道利威尔爱干净,猜测他难免会对别人用过的东西心生嫌弃。因为这个缘故,不管训练结束得有多晚,埃尔文都会让利威尔最先使用浴室,自己则坐在门外看书或读报,有时一等就是大半个钟,最后甚至连供应有限的热水都用不上。对于室友的这份体谅,利威尔明面上没说什么,每次泡茶却总会特意给埃尔文也泡一杯,嘴上只说是自己取茶叶时不小心拿得太多,为了避免浪费,这才顺便分给他。

久而久之,他们养成了洗完澡后一起喝茶闲聊的习惯。利威尔想,这大约类似于男人们总爱在结束一天劳累后呼朋引伴喝酒吹牛。许许多多个夜晚,他们并肩倚靠在窗边喝茶,等待晚风将刚刚洗过的头发吹干,同时跟对方说话。仲夏夜的星光在他们头顶上闪耀,黑蓝色的天空是一潭没有边际的湖,湖里游着鱼群一样来去匆匆的流云。

大部分时候,讲话的人都是埃尔文。最初他们的话题总是很宏大,内容包括人类的命运,自由的意义,乃至献出心脏的必要性。利威尔不得不承认,那时他对这样一些冠冕堂皇的话语相当着迷。在他从前生活的地方,这些字眼从未存在,人和人之间为数不多的话题总绕不开食物或性。他捏着茶杯,一口一口安静地啜饮红茶,望向窗外的星空和万家灯火,几乎是贪婪地聆听埃尔文谈起一些从未被他拥有过的词汇,诸如使命、自由、信仰、梦想。无边的星空下,崭新的世界在黑暗中徐徐向他打开,埃尔文则站在唯一的光里,朝他伸出手臂,不厌其烦地说着相似的话:利威尔,和我们一起战斗吧,这个世界需要你的力量。

利威尔也不得不承认,也许更让他着迷的是埃尔文谈起这些时的神情。每次埃尔文微微弓着高大的身子将手肘支在窗台上,望着星空同他谈起重复过无数次的话题,他总是很难不去偷看埃尔文,暗暗比较繁星和那双熠熠生辉的蓝眼睛究竟哪一个更明亮。在他生平所见过的眼睛当中,这恐怕是最蓝的一双,蓝得能让天气最好的晴空黯然无光,让懵懂的鸟雀飞错方向。

而利威尔的想法似乎总逃不过埃尔文的眼睛。有那么几次,他斜着眼睛偷看得太久,埃尔文显然觉察了他的失神,会停住话音朝他笑一笑,从容不迫地抛出疑问:利威尔,我刚刚说的话,你怎么看?利威尔只得若无其事挪开视线,低头呷一口红茶,让无处安放的目光随着茶叶一起闷闷沉入杯底。

某天晚上,也是这样的谈话,利威尔像往常一样,在埃尔文发出询问时仓促收回目光,发现自己胸膛里竟传出不合时宜的砰砰声响。在利威尔以往的经验中,只有在一场激烈的厮杀过后,人的心脏才有可能因为愤怒和恐惧发出这样的动静。

震耳欲聋的砰砰声持续了很长时间,像是在胸膛里进行一场枪战,利威尔不得不格外专注才能从枪声中分辨出埃尔文的说话声。直到谈话结束,埃尔文向他道过晚安回到床上睡觉,利威尔看着黑暗中那张渐渐陷入昏睡的脸,这才将一只手按在自己心脏的位置上,努力确认它并没有因为这场漫长的枪战变得千疮百孔,以至于再也无法跳动。

他们也并非总是在聊天。一些时候,如果白天的公务没有做完,埃尔文通常会把文件带回房间继续处理。见利威尔无事可做,埃尔文会拉过一把椅子,让利威尔坐到自己旁边,帮忙做一些不太复杂的文书工作——处理文件也是优秀士兵的必备技能,埃尔文如是对他说。

利威尔对此并不擅长,即使是最简单的任务也足以让他焦头烂额。那时他的字很不好看,字与字总是歪歪斜斜黏在一起,一团接着一团,乌云似的漂浮在纸上。昏黄的灯光下,那些字迹和埃尔文工整的印刷体被摆到一起,愈发显得稚拙好笑,简直跟孩子的涂鸦没什么区别。

埃尔文每回检验利威尔的工作情况,看见纸上的字迹,脸上都会露出笑容。这笑容足够轻淡,在利威尔的理解里并没有嘲笑的意味,却还是让他不太舒服。有一回利威尔实在没忍住,在埃尔文不知第几次发笑时将一份文件拍在桌上,用脚尖踢了一下埃尔文的腿肚子,仰头怒视那双噙着笑意的蓝眼睛,气冲冲地威胁道:金毛混蛋,你再笑一个试试看,我保证你的下场绝不只是脑袋被按进屎坑那么走运。

埃尔文很快收敛起笑意,为自己的失态表示抱歉,随后努力恢复平日里不苟言笑的神色,别过脸去埋头处理剩下的文件。利威尔听着羽毛笔落在纸上的唰唰声响,莫名又后悔起来——不知为什么,他发现自己还是更愿意看见埃尔文的笑。

他们在沉默中把各自的工作做完,又在沉默中各自洗漱。吹灭油灯后,利威尔在黑暗中把拖鞋踢到一旁,赤脚坐在椅子上酝酿睡意,感觉到埃尔文侧躺着朝着他的方向,仍借着银白的月光打量他的脸。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终于听到埃尔文低低的说话声:

“抱歉,利威尔,原谅我刚才的冒昧。我只是一直有些好奇,你今年真的有二十八岁?”

 

在赌气和埃尔文冷战一天后,利威尔开始每天抽空练字。到了这年深秋,他已经能够写出不会让人误会年龄的工整字体,熟练地协助埃尔文处理各式各样的文书工作。

因为练字时用的是埃尔文训练兵时期的字帖,两个人的字迹看起来多少有些形似,以至于连埃尔文偶尔都要分不清那些漂亮的印刷体究竟出自谁的手。有时埃尔文会拿着一份由利威尔经手的文件,盯着上面的字迹半开玩笑地冲他明知故问:唔,利威尔,我怎么不记得自己看过这份文件?难道是在梦里签的字?利威尔则不加掩饰地翻一个巨大的白眼,一边埋头写字一边说:醒醒吧,你这家伙,我可不会到你梦里去工作。

与此同时,利威尔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所有曾对他心存鄙夷或疑虑的人彻底噤了声。加入埃尔文分队不到半年,他的讨伐数已经超越了米克一整年的战绩。不少士兵曾目睹他跃上青空,穿行在面目狰狞的巨人之间,轻松得如同飞鸟穿越成堆的人形云朵。随着利刃挥舞,空中响起猎猎风声,那些庞大的云朵于是一个接一个被他掀起的狂风驱散,坠落,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士兵们瞪大双眼,震惊地、甚至是陶醉地注视着他轻盈而凌厉的动作,坐在白马上的埃尔文则攥紧缰绳,仰头用目光追寻他的轨迹,如欣赏一颗划过穹顶的白夜流星。

难怪埃尔文分队长无论如何要留下他。

记不得多少次,利威尔同埃尔文并肩走在一起,听到有人在身后像这样窃窃私语。士兵们渐渐不再背地里叫他“地下街来的小个子”,取而代之的是“人类最强”的夸张名号。每次利威尔在训练场上使用立体机动装置,地上永远挤满慕名而来的士兵,无数张嘴冲着他的方向兴奋叫嚷:快看!快看!那就是埃尔文分队的“人类最强”!他不再像过去那样能轻易分辨出埃尔文的说话声,却总能感觉到埃尔文目光的存在。无论他飞往哪个方向,那道目光始终如一根风筝线,一端系着那双他注视过无数次的蓝眼睛,一端紧紧系着他。

在战场之外,利威尔也逐渐能够游刃有余地生活——真真正正地去生活,而不只是生存。他过上了一种规律的日子,训练、吃饭、清洁、睡觉,每一项都有固定的顺序和时间。房间根据他曾经的设想被认真布置一番:灰白的墙壁被重新粉刷,窗帘换成与阳光相近的颜色,浴室里搁着锃亮的新浴缸,向阳的窗台上则摆着雏菊、月季、天竺葵和绿萝——这些植物在地下街从来活不过一个月。他每周出门采买一次,用牛皮纸袋抱回生活必需品,对各种店铺如数家珍,知道哪家洗涤剂效果最好,哪家肥皂用量最足,哪家扫帚最不耐用。

而在这些改变以外,最大的改变当属他和埃尔文的关系。如果说最初住到一起时,他们之间仍有几分身为上下级的边界感,在朝夕相处了将近半年后,他们大约也拥有了某种足以被称为“友谊”的东西。

他们仍然保持着刚成为室友时的习惯,会在睡前一同喝茶聊天,只不过谈论的话题更为轻松,内容无外乎是一天中遇到的趣事,或者就只是同对方聊起自己过往的生活。每当他们谈论这些与人类命运无关的东西,汹涌如潮水的秋风不时会从他们窗外刮过,将那些曾偷听他们谈话的树木吹得簌簌乱响,干枯的黄叶噼里啪啦坠落在地,带着某种慷慨赴死的决绝。

利威尔发现,尽管交谈的内容从星空坠回尘世,自己却同过往的每一个夜晚一样乐此不疲。他几乎是以相同的贪婪认真聆听埃尔文谈起那些他所不知道的事,诸如埃尔文最爱喝的酒、埃尔文第一次使用立体机动装置的情形、埃尔文在壁外见过的落日、埃尔文读过的冒险小说。他迫切地想要更懂得这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正如他想要更懂得这个本不属于他的世界。

在利威尔看来,这两种求知的欲望根本上是一体的:埃尔文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认识埃尔文,也是在认识世界。直到很久以后,利威尔才终于意识到一件事:于他而言,埃尔文并不只是世界的一部分。

埃尔文这个人就是他的世界本身。

和许多关系亲密的朋友一样,彼此熟悉起来后,利威尔会见缝插针地同埃尔文说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话。这样一些玩笑通常始于军号刚刚吹响的清晨。和利威尔相比,埃尔文花在洗漱上的时间总是要多得多,不仅需要刮掉一觉醒来永远长势茂盛的胡茬,还要用发蜡仔细打理那些被睡乱的金色头发。有时利威尔已经穿戴整齐,埃尔文仍然站在盥洗室的镜子前,借着熹微的晨光将头发拢向两边。

每到这个时候,等在一旁的利威尔总是忍不住调侃上几句,说埃尔文,好在你这家伙的头发不像你的胡子一样多,不然等天彻底亮了我们都出不了门。某天早晨埃尔文大概受够了他的嘲讽,看着镜子里倚住门框环抱手臂的他,牵起嘴角露出一个介于无奈和委屈之间的笑容:

“抱歉,又让你久等。不过利威尔,你说话怎么一直这么残忍?”

利威尔得寸进尺地抬了一下眉毛:“我可不认为陈述事实是残忍。难道说,某人天天说着消灭巨人的大话,却连面对头发变少这个事实的勇气也没有?”

“利威尔——”

埃尔文停住手头打理头发的动作,投降似地唤了一声,尾音拉得格外长,仿佛他的名字后面拖着一道长长的影子。

很奇怪,埃尔文在公共场合称得上能言善辩,每次进行王政会议都能让调查兵团最顽固的对头哑口无言,而在跟利威尔拌嘴这件事上,他大约有种能被人称为“绅士”的气度,总能心平气和面对一切来自利威尔的挑衅。无论利威尔如何冷嘲热讽,埃尔文永远只是象征性还嘴几句,最终报以一声无可奈何的“利威尔”,或是叹一口气露出一脸愿赌服输的苦笑。

偏偏利威尔对这招向来没辙。欺软怕硬是这世上不少人的天性,利威尔的性子却恰恰相反。他能面不改色应战体格最庞大的巨人,却会在嗷嗷待哺的小猫小狗面前犹豫。而利威尔不看镜子也知道,埃尔文的嘴角一定又微微向下撇,刚睡醒的眼睛在金色的睫毛底下闪烁着湿漉漉的光,像个打输了架又无处告状的孩子。

好了。真是的。服了你了。

利威尔心想,将一句快到嘴的嘲讽话生生吞回肚子里,催促埃尔文加快动作,同时转身帮埃尔文取挂在衣帽架上的外套。他不明白,一个年过三十、体格强健、需要他仰着脑袋才能看清脸的高个男人,为什么能脸不红心不跳露出这样的表情。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埃尔文早就摸透了他的心性,知道硬碰硬不如以退为进,索性在他发起言语攻击时直接丢盔弃甲,连男人最看重的面子也舍弃了。

不过,无论埃尔文舍弃什么,利威尔也不会感到太惊讶。乍一看,每天出门都要一丝不苟打理仪容的埃尔文,同多数循规蹈矩过日子的中年男人没什么分别。利威尔心里却清楚,这个不时会在他面前主动服软的家伙,实则是他人生中见过的最胆大妄为的赌徒。

加入调查兵团的人骨子里多少都带点疯劲,埃尔文也不例外。在壁外,每次士兵们以为建立据点的任务无法实现,埃尔文总能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将兵团的行动范围往前推进一段距离,哪怕一旦行动失误,赔上的赌注就是自己的性命。而当夏迪斯仍幻想通过和平协商同暗中使绊的权贵达成共识,埃尔文私底下早就将威胁勒索一类上不了台面的手段运用得炉火纯青,以至于王都的一众权贵都因为被他捏住把柄坐如针毡。

利威尔也清楚,就连他来到调查兵团这件事本身,同样是埃尔文无数豪赌中的一个。打从带他进入调查兵团那天开始,埃尔文就用自己的性命和声誉在赌,赌他的能力、良心和忠诚。

你最好小心,那种地方来的家伙,能有什么信誉可言?

最开始的时候,当着他的面,利威尔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这么提醒埃尔文,仿佛埃尔文捡回了一条捂不暖的蛇,一只会逃跑的鸟,或者别的什么养不熟的动物。埃尔文则会在利威尔捏紧拳头时轻轻压住他的手腕,对着不同的脸孔语气平静地重复那句说过无数次的话:

不必担心,我相信利威尔。

事实证明,埃尔文·史密斯又赌对了。不过每晚睡前闲聊,利威尔偶尔仍会同埃尔文开些不无恐怖的玩笑:喂,埃尔文,信任可不能当饭吃。要是哪天我又想杀了你,你怎么办?

“听起来好像也不赖。”埃尔文只是低头喝一口利威尔刚泡好的红茶,盯着杯底的茶叶轻声笑了笑,“死在‘人类最强’手里,死相应该比死在巨人嘴里好看些吧?”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我会把你的脑袋割下来,到王都那群猪猡那里领赏。你知道的,想要你脑袋的家伙可是能从王宫排到护城河。”

“利威尔——”

埃尔文于是又露出了那种投降似的表情——柔软的、松懈的、像孩子一样无害的表情。利威尔看着那张脸,嘴唇分开又闭上,什么嘲讽话都说不出来。一场唇枪舌战点到即止,他们喝着各自杯子里的红茶,默契地陷入沉默,等待新的话题在他们之间降临。

在利威尔看来,埃尔文这个人就和他的眼睛一样,像是一条深蓝的、幽静的河,河面光滑如镜,投入石子都看不见半点涟漪,河底则有汹涌的暗流。他在这河中泛舟,最初只能看到耀眼的日光,后来逐渐见识了翻滚的乌云和雨点。而在暴雨过后,他仍能在河里找到几尾金色的鱼,天真而亲昵,绕着他的船舷四处游动,简直不像是这条河流该有的东西。

稳重,可靠,理智又疯狂,匪夷所思的、只在亲近之人面前偶尔流露的孩子气,这就是那时利威尔所懂得的埃尔文·史密斯。他日复一日航行在这河水里,为每一个崭新的发现感到新奇和快乐,全然没有觉察坠入其中的命运正朝自己逼近。

 

大约是在初冬时节某个寒凉的深夜,利威尔和往常一样,在洗过澡后跟埃尔文聊了会儿天。再过几天又要进行新一轮壁外调查,他们在书桌旁喝着红茶并肩而坐,自然而然讨论起行军队形的部署。谈话将要结束时,隔壁房间忽然传来木床晃动的嘎吱声响,以及某些时高时低的、由人类喉咙发出的隐秘声音。

两个人很快明白是怎么一回事。那时他们隔壁住着另一个小队的分队长,这位分队长据说最近刚刚和自己的一位部下坠入爱河。如今壁外调查在即,两个热恋中的年轻人想必是打算趁着脑袋还在脖子上及时行乐,这才在深夜里不管不顾为爱奋力鼓掌。

据利威尔所知,这种事在调查兵团并非个例。在首次战斗前和另一具身体体验一回情爱滋味,这甚至是士兵们不言自明的传统。听到声音的埃尔文罕见地愣了愣神,随即装作没听见,继续给利威尔说明队形部署的用意。利威尔则当即起身走到墙边,毫不留情地捶打了几下墙壁以示抗议。

墙壁那头总算压低了声音,不可名状的动静河流般汇入夜的海洋,很快被细碎的虫鸣声掩盖,墙壁这头的埃尔文却似乎对利威尔粗暴的处理方式颇有微词。那天将要熄灯睡觉时,埃尔文将胳膊肘支在床上撑住脑袋,看着坐在椅子里的利威尔,委婉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利威尔,其实没必要太苛刻。这些年轻人平时训练已经够疲惫了,晚上适当放松一下也未尝不可。”

“我可不这么认为。”利威尔登时反驳,“想快活也得守规矩,打扰别人就是不行。难不成,你今晚打算听着他们俩叫丨床的声音睡觉?”

利威尔相当确定,在听到那个字眼时,埃尔文又一次愣住了——能让对方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两次发愣,这在利威尔的经验里还是头一次。显然,在埃尔文·史密斯那本属于知识分子的优雅字典里,如此露骨的词汇大概从未被口头使用,其出现频率很可能和“狗屎”“便秘”“妈的”不相上下。

想必是不知道怎么接话比较合适,短暂的沉默后,埃尔文只是若无其事地坐直了身子,和往常一样轻声道了句晚安。利威尔玩味地注视对方吹灭油灯,迅速躺进那个从来只有一个人的冷清被窝里,忍不住顺着话头继续询问:

“说起来,过了这么久,从没见你去过什么人的房间。埃尔文,你以前也会像隔壁那两个家伙一样‘适当放松’么?”

“……啊?”

埃尔文很轻地应了一声,闭上眼睛将被子拉过肩膀,没有说别的话。

通常情况下,当一个人选择用模棱两可的语气词来装傻充愣,背后的意思是相当明确的:我听到了你的问题,可是不想回答。

如果换作是其他人,利威尔大概会自讨没趣地停住话音,但因为对方是埃尔文,他反倒生出了一股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冲动。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用尽可能不冒犯人的语气接着试探:

“呐,我说,肯定有过吧?哪怕只是一两次?”

“利威尔,已经很晚了,早点睡吧。”

埃尔文在黑暗中窸窸窣窣翻了个身。他的说话声仍然很轻,却摆明了不容提出异议。

懂了。是嫌我问得太多了吧?

利威尔盯着埃尔文的背影想,识趣地抿紧了嘴唇。

成为室友大半年,他们俩谈过自由、梦想、食物和啤酒,唯独没有讨论过性。多数时候,他们的关系和朋友无异,但这并不意味着长官和部下的界线不复存在。作为上级,无论在其他士兵还是利威尔这里,埃尔文从来都是个不怒自威的人。埃尔文自己不愿向他人放行的疆域,谁也不能妄图闯入哪怕一分一毫,这是他的权威。

事实上,利威尔也没有真的期待埃尔文在这个话题上能谈出什么东西。他实在很难想象埃尔文和地下街那些沉溺于肉欲的男人一样,在同性面前得意洋洋地夸耀自己的雄风。

在利威尔看来,埃尔文有没有那方面的需求甚至都是个值得存疑的问题。这个三十出头的金发男人分明长着一张容易惹出风流韵事的脸,偏偏跟谁说话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那副表情足以将所有旖旎念想扼杀在摇篮里。人们看着他,时常会产生错觉,觉得他生下来便严肃、老成、坚不可摧,忘记他也应当是由孩童长大为成年人,或许曾经有过为爱痴迷的时光。埃尔文·史密斯就是那样一类人:他永远活在名为“当下”的孤岛上,时间的河流在他这里只会绕道而行。

话虽如此,出于某些利威尔自己也说不清的原因,他仍然对那个问题的答案心怀好奇。好奇的结果就是,在某个埃尔文因为公务繁忙没有和他共进午餐的中午,他找到了据说和埃尔文曾是同期生的米克,直截了当地道出了自己的困惑:

喂,米克,埃尔文那家伙该不会是性冷淡吧?

“噗。利威尔,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听清问题后的米克差点喷出一口肉汤,随后放下刀叉,摸着下巴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意,“如果我没记错,以前还是新兵的时候,埃尔文收到的情书可是一整个抽屉都装不下,写信的人男女都有呢。”

……男女都有啊。

利威尔心想,把一片面包放进嘴里缓慢咀嚼。

那头米克随即露出惋惜的表情,继续抖搂出一桩陈年往事:多年以前,还是训练兵的埃尔文曾和好友奈尔同时喜欢上一个名叫玛丽的姑娘。

“不过,结果你也看到了,埃尔文选择了调查兵团,那姑娘接受了奈尔的求婚,去内地做了宪兵太太。后来那对夫妇有了孩子,还找埃尔文做孩子的教父。照我看,如果当初埃尔文主动表白的话——”

——剩下的故事,利威尔就没怎么仔细听了。他已经得到了想要探寻的答案:他的室友兼长官大约并不是性冷淡,曾经喜欢过女人,还是某段狗血三角恋故事的主人公;那个如今只能看见公文的抽屉或许很久以前塞满了写着肉麻句子的情书,说不定某封情书的主人还曾经邀请埃尔文一起睡觉。

打探八卦故事似乎是人类共同的乐趣,那天利威尔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但究竟为什么不高兴,他也不知道。他只觉得自己的心沉得像铅块,身体则成了一个空荡荡的铁皮盒子。这铅块装在盒子里,时而撞向左,时而撞向右,时而直坠底部,在身体里咣当咣当一阵乱响,让他没有办法安心做任何事。

这样的乱响一直持续到当天晚上。那晚埃尔文的公务还是没做完,照例把一部分简易的誊抄工作交给了利威尔。而利威尔的工作状态可谓惨不忍睹,不是这里抄错一串字母,就是那里晕开一摊墨迹。最后大概连埃尔文都看不下去,替他抽走又一张作废的稿纸,同时不放心地询问:怎么了,利威尔?一切还好吗?

大惊小怪。我能有什么事?

利威尔从鼻腔里哼出一句回答,眼睛却不自然地避开埃尔文的目光。他实在没办法向眼前的罪魁祸首兴师问罪:金毛混蛋,还不是因为你。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想到身旁这个人曾对其他人抱以某种名为“喜欢”的情感,利威尔便感到一种近乎于沮丧的情绪。后来他们真正成为爱人,利威尔才终于明白这情绪的实质。早在那个夜晚,甚至更早以前,他的爱情便以陌生又狼狈的方式向他昭示自己的存在。

然而那个时候,利威尔所能感觉到的只是沮丧。偏偏令他沮丧的人就坐在他身边,身上沐浴过后的皂香清晰可闻,呼吸声在他耳畔一刻不停。有那么几次,他们的手臂不经意间挨到一起,利威尔可以隔着睡衣感受到埃尔文的体温,还有衣料底下强健有力的肌肉线条。

利威尔于是想起那些线条并未被睡衣遮蔽时的样子。盛夏最热的那些天,埃尔文总是会在午睡前换下被汗水浸湿的衬衫。两个人都是男人,埃尔文褪去衣物从不回避利威尔,他得以一次次看见这个人手臂和胸膛上大理石雕像般硬朗的轮廓。那些汗水流淌在皮肤和起伏的骨骼间,在令人目眩的阳光底下亮晶晶的。一些潮湿的金色刘海则随意垂落在额头上,像是等待什么人伸出手去拨到一旁——

“利威尔?”

利威尔猛然回过神,发现一只手也正贴在自己的额头上。那是埃尔文的手,粗糙而温暖,宽大得足以遮住他的半张脸庞。

滚烫的、带着咸味的记忆在利威尔眼前瞬间消散,像是被指尖轻轻戳破的泡沫。思绪碎裂的那一刻,利威尔拍开埃尔文的手,下意识往后一躲,几乎是嗫嚅着质问:

“你、你干什么?”

“啊。抱歉,是我唐突了。”埃尔文显然看出了他的紧张,在气氛变得微妙以前迅速抽回手,脸上仍是谈论公事时常有的肃然表情,“利威尔,我只是觉得,作为上级,我有义务关心你的健康状况。你还好吗?没有在发烧吧?”

“嘁。谁说我发烧了?”

利威尔蹙起眉不悦地反击,试图用气恼掩饰心虚。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那双注视自己的蓝眼睛露出了一些称得上温柔的笑意。

“真的没有吗?”

埃尔文轻声问。星星坠入深蓝的河,笑意是破碎的流光,从他眼底一点点漾开。

“利威尔,你的脸有点红呢。”

 

许多年后,利威尔意识到,他会爱上埃尔文·史密斯这个人,可以说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如果不是有那么一桩阴谋,本应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他们或许终生不会相遇;而一旦相遇,除了爱,似乎也没有更合理的结果。倘若有那么一个人,从初次见面时起就耀眼得如同太阳,用光芒引着你走出幽暗洞穴,赋予你尊严、信仰乃至生命的意义,这个人本身已经成为生命的一部分,你很难不像热爱自己的生命那样去热爱他。

而当这份感情逐渐变得难以忽视,利威尔始终无法坦然接受“爱上自己的室友兼长官”这样的事实。那时他确信,自己不需要爱情,也绝不会爱上任何人。

爱情是一种疾病。

很久以前,利威尔曾在一本三流小说里读到这样一个譬喻。彼时他从未体验过爱情的滋味,却对这句话深以为然。在他看来,陷入爱情与身患重病,二者并没有本质区别。母亲曾选择相信爱,以为萍水相逢的男人可以倚靠,得到的不过是一颗破碎的心和无法治愈的恶疾。在弱肉强食的地下世界,一份爱情意味着谎言、软肋、累赘、毒药——总而言之,是一切足以置人于死地的东西。

没有生病就好。利威尔,剩下的工作交给我,你今晚早点休息吧。

那天晚上到了最后,埃尔文这样对他说。利威尔却觉得,自己大概真的病了,而且病得不轻。后来在浴室的镜子里,他看到了自己的脸,发现埃尔文说的“有点红”实在是太给他面子。刺眼的红晕从皮肤底下透出,像被迷雾笼住的玫瑰色的云,用火柴轻轻一擦大约可以直接蹿起火苗。

……也太难看了吧?

利威尔咬咬牙,埋下头去接了一捧冷水,胡乱往脸上一顿拍打。

不幸的是,在那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利威尔时不时都要看到这么一张难看的脸。这张脸出现在浴室的镜子里,房间的窗玻璃里,倒映在那双明亮的蓝眼睛里,嘲弄着他的怪异和狼狈。

更不幸的是,有机会看到这张脸的人不仅是他自己和埃尔文。有一回在训练场上,埃尔文将手搭在利威尔肩头,指给他看天上飞过的一排候鸟,掌心隔着衣物在他肩膀上留下体温。过后韩吉来找利威尔请教立体机动装置的使用技巧,利威尔于是在韩吉的镜片里看见了自己略微泛红的脸。而镜片的主人毫不留情地发出夸张的笑声:啊啦,利威尔,埃尔文对你做了什么?你的脸又红了哦?

在不知道是第几次把因言获罪的韩吉撂倒在沙坑里后,利威尔用力拍掉身上的沙尘,在莫布里特惊恐的叫声里生无可恋地想:可恶,快点结束吧,这感觉真是比便秘还烦人。

可惜爱意不像发烧,可以在短短几天内彻底治愈,利威尔不得不更为专注地投入日常训练,让疲惫分散自己的注意力。然而每天训练结束后,他仍是要和埃尔文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对方近在咫尺的体温和气息对他来说无异于一场甜美的凌迟。后来利威尔发现,折磨他的并不是这些东西,而是他无法将这些东西据为己有的事实本身。那些金色的刘海,温暖的掌心,睡衣底下结实的胸膛,都是他无权触碰的领域。

既然这样,不如让这个人快点从我眼前消失,被巨人吃掉也行。

这种折磨持续得实在有点久,以至于利威尔偶尔会产生诸如此类的可怕念头。大约是神明听到了他的心声——如果真的有神明的话——那年冬天,埃尔文被夏迪斯带往王都参加四大兵团的年终会议,为期十天。

这应该是他们成为室友以来第一次分开这么长时间。临行前夜,埃尔文将分队里的大小事务一一托付给利威尔,同时不厌其烦地交代了一堆注意事项:不要和韩吉打架;不要偷偷拿分队的经费买洗涤剂;有拿不准的要紧事可以给他寄一封加急信件。末了,他不忘加上一句客套话:

利威尔,接下来就拜托你了,我会想念你的。

——准确地说,只有前半句话是客套话,后半句话,利威尔总觉得有点超出“客套话”的范畴。那时他还不知道有个词叫“调情”,偏偏埃尔文每次说出这种话总是摆出一张一本正经的脸。他略微想了想,最后只是板着脸用惯常的方式呛了回去:那你就想吧,反正我可不会想你。

事实上,埃尔文离开才不到一天,利威尔就懊恼地发现,想念已经悄无声息地开始了。如果说和埃尔文朝夕相处是一种甜美的凌迟,看不见对方则是真真正正的酷刑。尤其是一天结束后,他独自一个人坐在灯下处理公务,纸张上总是冷不丁闪现出一张埃尔文的脸:严肃的、无奈的、亦或带着笑意的脸。

利威尔于是忍不住抱住手臂,把脸埋进臂弯里,在黑暗中回想与埃尔文有关的一切,诸如右手掌心上的伤疤,覆盖着浅金色汗毛的手臂,永远和椅背形成平行线的笔直的脊梁,思考事情时微微蹙起的浓密眉毛。孤身一人的夜里,只要想起这么一个人,他便觉得像是淋了一场金色的、暖融融的太阳雨,每一滴雨珠都在阳光下折射出彩虹。

而埃尔文的那句客套话也并不纯粹是客套。仅仅隔了一天,利威尔就收到了埃尔文从王都寄来的信,信上除了开头提了提工作上的事,其余全是寒暄。埃尔文说自己在集市上给利威尔买了新的茶叶,还屯了几瓶味道不错的酒,如果利威尔愿意,他们这个冬天可以趁休假围着火炉喝酒聊天。除此之外,他还拜访了一位在宪兵团工作的老朋友,确保宪兵团手头已经没有对利威尔不利的材料。信的最后依照艾尔迪亚的书信礼节,一笔一划写上了署名:忠诚的、想念你的埃尔文·史密斯。

什么宪兵团的老朋友?那个叫奈尔的情敌吗?

利威尔哼了一声,把那封信扔进抽屉,想了想,又拿出来仔仔细细读了一遍。就这样重复好几次后,他终于还是没忍住,抽出一张信纸给埃尔文回了信:分队里屁事没有;今天四眼没来找我麻烦,我也懒得搭理她;跟你喝酒倒是可以,就怕你到时候酒量太差喝不过我。最后的署名是:一点也不想念你的利威尔。

这样的信后来又有好几封。短暂的分别时光里,他们不是在读信,就是给彼此写信。

只有第九天是例外。那天是利威尔的休息日,又是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整个世界都被浓稠如蜜的阳光包裹,实在是与灰尘决一死战的好时机。利威尔冲洗了浴室,把地板和家具通通擦拭一遍,又替埃尔文整理好桌面放乱的文件。就这样马不停蹄一直忙碌到当天下午,利威尔摘下遮脸的白布,盯着一屋子光亮如新的事物,忽然发现,房间里还有一个地方没有打扫。

埃尔文的床。

利威尔在床边坐下,伸手抚平床单上几道不起眼的褶皱。众所周知,埃尔文·史密斯是个大忙人,没空打扫卫生是常有的事。两个人熟悉起来后,利威尔偶尔也会看不过去,在做清洁时顺便替埃尔文把床单给换了。此刻一两根金发散落在床单上,在午后阳光下泛着微光,像是雪地里藏着什么闪闪发亮的珍宝。

大约是因为忙碌了一天实在太疲惫,鬼使神差地,利威尔脱下靴子,小心翼翼躺到了床上。兵团的会议今天下午刚刚结束,埃尔文起码得明天才能赶回来,而这张床单不久就要被换掉,趁这个时候暂时借用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他就在心里这么为自己开解着。

利威尔一向没有睡在床上的习惯,更别提睡在另一个人的床上。要是放到平时,光是和别人共用澡堂都足以让他心生嫌弃。可不知道为什么,如果这个人是埃尔文,许多事似乎都变得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他在床单上选了个舒服的睡姿,微微蜷起身体,把脸埋进并不松软的枕头里,在那里嗅到了埃尔文的气味——肥皂、发蜡、剃须膏、汗水的气味,还有阳光的气味。

阳光。金色的、温暖的、无边无际的东西,也是属于埃尔文的东西。

在那个冬日的午后,阳光铺满一整张床,金黄的蜂蜜飞溅流淌。利威尔躺在甜而温软的阳光里,把脸埋在枕头间,不知不觉做了一个梦。

在梦的开端,利威尔看到了母亲。那大概是很久、很久以前,母亲抱着他走到地下街为数不多能够看见阳光的地方。一些细碎的阳光透过下水道的排水口,轻飘飘落进他的眼睛,从未见过阳光的他只觉得眼睛发疼,揉着眼皮把脸埋进母亲的怀里。母亲于是笑了,一下一下拍打他的后背,唱着歌儿轻声哄他入睡。歌声如水中的波光潋滟涌动,母亲洁白的裙摆是雪似的泡沫。

然后他梦到了凯尼。那个不辞而别的男人曾送给他一颗小小的、会发光的石头——很多年后,利威尔才知道那是某种名叫冰爆石的矿物。他把石头捏在拳头里,高高举过头顶,光芒让指缝间粉色的皮肉看起来像是半透明的。那时他觉得自己攥住了星星,月亮,太阳,亦或别的什么会发光的东西。凯尼看着他痴迷的神情,一如既往用玩世不恭的语气对他说话:喂,小鬼,这么喜欢吗?要是这样的话,以后就用你自己的力量去看更多的光吧。

再然后,他看到了法兰和伊莎贝尔。那是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参加壁外调查,调查兵团的队伍冲出城门,美丽又残酷的世界就这样毫无保留地袒露在他们眼前。阳光穿过暴雨前的阴翳,落进所有生者和将死者的眼眸。那时他的两个伙伴有着最明亮的眼睛。在壁外,就连阳光看起来都更自由,没有任何人和事能阻止它们照耀想要照耀的一切。少女被风吹乱的红发是旷野上熊熊燃烧的生命之火,他听见她狂喜的尖叫:利威尔大哥!你快看!这里真美呀!

在利威尔过往的人生中,真正明亮的记忆屈指可数,即使时隔多年想起来,似乎也不过是这么几个人和这么几件事。在梦境里,这些记忆散发着微弱而宁定的光,如萤火般聚拢到一处,又悄无声息地散开。他奔跑着追上前去,试图将所有的光攥在手中,身子却越来越沉,眨眼间便跌进了另一个梦境。

这个梦境和此前的梦境不太一样,并非是某个旧日场景的重现,而出现在利威尔梦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埃尔文。黄昏的暮色烧红了半边墙壁和天花板,埃尔文书架上的书看起来随时都能被点燃。而埃尔文坐在木床旁,低头看着正在熟睡的他,用微凉的指尖触摸他的眉骨和鼻梁。在埃尔文那张被浅红光晕笼罩的脸上,利威尔看到了一种近乎痴迷的情绪。那是他从未在埃尔文脸上见到过的、或许只应出现在梦里的神情。

……又是梦啊。

利威尔迷迷糊糊地想,朝埃尔文凑近了些,倾身把头枕到埃尔文的大腿上。这件事他平时设想过不止一次,却从来没有亲身实践,惟有在梦里可以肆无忌惮地试上一回。

埃尔文身上独有的味道自上而下笼罩了利威尔:衬衫上肥皂的清香,剃须膏里的柠檬和薄荷,还有形容不出来的、属于成年男人的荷尔蒙气味。他深吸一口气,脸颊在埃尔文腿上满足地蹭了蹭。而埃尔文也相当配合地将手贴在他脑后,让手指陷进柔软的黑发里,像安抚一只猫那样轻柔又缓慢地摩挲着。

这个梦,简直跟真的一样。

利威尔忍不住发出愉悦的叹息,随即呼吸一滞。他在埃尔文的抚摸里蓦地撑开眼皮,朦胧的睡眼堪堪对上埃尔文清亮的眼睛。他的室友兼长官,货真价实的埃尔文·史密斯,此时此刻就坐在床边,低头看着正枕在自己腿上小憩的他,手掌甚至不曾从他的脑袋上移开。

“利威尔,你醒了?”

利威尔猛地坐起身,久睡带来的目眩却让他一阵失衡,差点从床上摔下去。埃尔文眼疾手快,伸出手臂一把扶稳他摇摇欲坠的身体,又顺势抓住他的肩膀把他揽到自己胸前。

偷睡室友的床被当场抓获,又趁意识不清醒轻薄对方,作为最先耍流氓的那个人,利威尔实在没有底气控诉埃尔文的流氓行径。他在埃尔文的臂弯里意思意思挣扎了几下,红着耳朵语气生硬地发问:

“喂,你这家伙,什、什么时候回来的?不是说明天才——”

“会议昨天提前结束了,我大概半个小时前回来的。”

没等利威尔磕磕绊绊把话问完,埃尔文已经率先回答,又替他理了理被睡乱的头发,动作之熟练让利威尔怀疑对方是不是趁他睡着时无数次练习过这件事。

“那你刚刚怎么不直接叫醒我?”

利威尔又问。这话言下之意是:你为什么不阻止我耍流氓,还配合我耍流氓,现在又反过来对我耍流氓?

埃尔文大约是被他的逻辑逗乐了,笑意从眼睛蔓延到嘴角,终于变得不加掩饰起来:

“你好不容易睡一次午觉,还肯躺在床上,叫醒的话就太可惜了。第一次看你困成这样,利威尔,我不在的这几天,你工作一定很辛苦吧?”

“……你这混蛋,知道就好。”

利威尔低下头去捏了捏埃尔文的手腕,示意对方松手,力道却没什么说服力。埃尔文也没有半点要让步的意思,更用力地揽住他的腰,坦然地微笑道:利威尔,这些天我很想念你。

从埃尔文笃定的力道利威尔感觉得出来,埃尔文大概并不是心血来潮,恐怕和他一样,对于这个时刻已经等待了相当长的时间。利威尔一直觉得,世上恐怕没有任何秘密能经得住那双蓝眼睛的审视,早在他意识到这份感情不对劲以前,埃尔文必定已经发现了他的异样。

那么,是从哪一刻开始的呢?是从他第一次脸红时开始的吗?还是他第一次仓促移开目光、第一次心跳加快、第一次为对方曾经心有所属而生闷气?又是从哪一刻开始,埃尔文选择纵容他的异常,任由最初的同袍之谊生出别的什么东西,在他们中间一天天冒尖疯长?

利威尔把脸埋进埃尔文的脖颈里,在熟悉的气味里胡乱想着。不管怎么说,意识到对方对自己的渴求正如自己渴求对方一样,这个发现仍然让利威尔感到快乐。他从未主动拥抱过任何人,而在这样的快乐里,他终于还是放弃了欲盖弥彰的抵抗,动作笨拙地伸手环紧了埃尔文的腰。埃尔文则将手掌贴在他颈侧,用指尖抚过他仍然带着湿意的眼角,轻声问他:

“利威尔,你刚才梦到了不好的事吗?”

“啊……没什么,都是过去的事了。”

利威尔闭起眼睛懒洋洋地回答,声音闷在埃尔文的颈窝里。

那是他们的第一个拥抱,发生在小别过后的傍晚,暮色四合的梦醒时分。从那一天开始,看不见的天平倾斜了,许多事情终于变得无法掩藏,也无需再掩藏。

那天以后,他们还有过许多个拥抱,也做过比拥抱更亲昵的事,但利威尔始终记得当天的情形。他实在太贪恋这个渴求已久的怀抱,以至于当埃尔文提醒说已经到了晚饭时间,他仍然舍不得松开手,嘴里不高兴地嘟囔:刚才不是还说什么“想念”吗?再抱五分钟都不行?

好吧。不过再这样下去,天可就黑了。

最后埃尔文只好叹一口气笑着妥协说,用鼻尖蹭了蹭利威尔的发顶。

天要黑了,这是事实,而在利威尔看来,他的世界里有一个太阳永远不会坠落。在过去那些不见天日的岁月里,他曾拥有过微不足道的光,竭尽全力想要把所有光芒留住,却只是失去、失去、失去再失去。他曾经也为自己的丧失感到悲伤,在拥抱埃尔文时,那些失去的光于是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体里,将灵魂里所有因不幸而生的裂缝都填得满满当当,闪闪发亮。

追随埃尔文·史密斯意味着与死亡同行,利威尔很早就明白这一点。然而,化为火焰,烧成灰烬,如果这就是接近太阳的代价,那又有什么关系。在那个寒凉的、逐渐失去光芒的黄昏,利威尔确信着一件事:

他拥住了自己的太阳。

 

- TBC -

*开篇的诗句引自艾略特的《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原诗写了难以示爱的踌躇心理,但又不止于此。usj文利二人的塑像放在同一个房间,并挂着“利威尔和埃尔文的房间”之类的牌子,这么香的同居设定不用白不用。

最近太忙没时间认真搞史密斯夫夫AU了,这篇文很早以前写了一部分,现在补一补发出来,二月份不至于什么也没更新。迄今为止这好像是我写过的唯一一篇文利还没有肉体关系的故事(目前顶多是搂搂抱抱穿着睡衣睡觉觉的程度= =),后面的部分会一直写到两个人之间的第一次,不过且得等一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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