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与羊角面包

打一枪就跑的单机玩家,HE主义者,随缘更新
团兵洁癖不拆不逆。团兵论坛&AO3:Evelyn2022

【团兵】Loving Strangers(四)

史密斯夫夫paro+前世今生,特工文X杀手利。前文请戳(三)【阅读指南】。在原作基础上设定的架空背景,和现实无关。

核心情节:热恋,见家长,结婚。本章暗示了利的过去,逐渐进入主线。主要是一些婚前日常,就当是满足对他们现代转生生活的幻想吧。

*篇幅比较长,约2W字,有狗血的前世今生情节,以及可能令人不适的暗黑私设情节。有女装利描写。有少量凯乌和艾笠暗示。

注:本章重写于2023年12月,从利威尔视角开始,情节与原版有很大不同。

 

正文:

 

一周后,埃尔文结束了假期,带着辞去工作的利威尔回到王都。不到两周后,埃尔文就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黑色头发的小个子。

在搬进那个后来被他们称为“家”的大房子以前,埃尔文住在尤弥尔大学附近的一间单身公寓里。埃尔文记得,那间公寓并不很大,起居室、书房和卧室全连在一起,角落里只摆得下一张单人床。就是在那方狭小的空间里,他和利威尔度过了相识以后最富有激情的一段时光。

那时埃尔文刚刚被任命为F.D.F情报处第一分部部长,而所有人都看得出来,夏迪斯有意要将他培养成下任局长的候选人。为了让埃尔文提前熟悉未来的工作内容,夏迪斯不再指派他到王都以外的地方执行外勤任务,而是让他留在总部主持各类会议或批阅文件,他因此难得地拥有了一段不必东奔西跑的轻松日子。工作之余,埃尔文几乎每时每刻都和利威尔待在一起,两个人称得上是如胶似漆。

有句俗话说得好:初吻是魔法,次吻是亲密,三吻是例行公事*。埃尔文觉得,自己大约是被奇迹眷顾的那类人——他们每天交换的吻绝对不止三个,可魔法仍在他和利威尔之间顽强存在。

他们依然保持着在酒店时的生活节奏,每隔几天都要从公寓对面的便利店里买回一盒橡胶制品,随时做好准备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把它们一个个消耗掉。夜晚的单人床当然是很好的选择,午后的沙发虽然清理起来麻烦,但偶尔尝试几次也不坏。

有一天他们心血来潮,甚至在清晨的餐桌上试了一次,体验居然不算太糟糕。他们都刚刚喝过热红茶,埃尔文滚烫的嘴唇贴在利威尔脖颈处薄而白皙的皮肤上,像是在雪原上凭空点起一把火,一整个冬天在他身下融化成清澈的、淙淙作响的溪流。回过神后埃尔文发现那并不是溪流,而是桌上的餐具摔碎在地上的声音。利威尔咬住他的耳垂,喘着气断断续续地埋怨:混、混蛋,记得赔我一个杯子——

在这样的激情之外,他们的生活里还有一些相当寻常却同样令埃尔文沉醉的东西。每天早晨,利威尔都会系上围裙,在厨房里亲自为埃尔文准备早餐。早餐的配置通常是一杯热腾腾的红茶,以及一份新鲜出炉的面点。利威尔的厨艺很好,做过的面点可以连续好些天不重样。从最简单的吐司和羊角面包,到舒芙蕾、千层酥、可丽饼、马卡龙,这世上似乎就没有他不会做的甜食。甜美的香气和阳光混在一起,可以很久都不消散,像金色的蝴蝶栖息在他们的双肩和发梢上。

在埃尔文的记忆中,那些时光也如同利威尔亲手做的甜点,柔软、香甜,裹着洁白又细腻的糖霜。和许多同居的恋人一样,他们渐渐拥有了不少平淡而温馨的记忆,比如一起到超市购物,枕在对方肩上啃着薯片看电影,洗完澡后彼此擦干湿漉漉的头发,或是在酒吧里喝着鸡尾酒聊天。

他们都是那类容易被陌生人搭讪的人,每次喝酒时有没眼色的家伙唐突打扰,利威尔总是毫不掩盖自己的领地意识。他会像只护食的猫那样将手环在埃尔文肩头,以一种不快又得意的口吻警告来者:喂,这个家伙可是有男朋友的人,你别搞错了。又或者是:喂,没看到我有男朋友吗?

永不腻烦的亲昵,不加掩饰的占有欲,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热恋”吧。

那时埃尔文捏着酒杯微笑着想。他已经三十二岁,早该过了适合热恋的年纪,却仍然无可抑制地对这个比自己小上四岁的男人生出爱意。一起吃饭、睡觉、购物、喝酒,他们的生活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太特别的地方。但因为这个人的存在,每一天都成了崭新的,好像再普通的事都值得期待。

所以说,埃尔文呐,你现在已经成了多巴胺的奴隶。

彼时韩吉曾这样评价埃尔文的这场热恋,并用专业知识振振有词地解释:热恋的本质是多巴胺的过量分泌,从快感的生产机制看,热恋和赌博其实是同一种东西。

有研究者曾经用小白鼠进行对照实验,让它们通过踩踏按钮获取食物,其中一组老鼠每次踩踏按钮都能获取食物,另一组老鼠获取食物的概率则是随机的。实验结果显示,那些随机获取食物的小白鼠比固定获取食物的小白鼠行动更积极,情绪更高涨,大脑中分泌的多巴胺也最旺盛。

“于是有人提出,多巴胺是对意外状况的反应。赌博之所以让人上瘾,是因为下注的结果无法预料,每一次意外收获都能刺激多巴胺的分泌。热恋的原理也差不多:你们俩还不熟悉,干什么都很新奇,你永远猜不到对方明天会做什么早餐,说出什么可爱的话,你们下一次打炮又会是什么滋味。”

太残忍了吧,韩吉。那时埃尔文抗议说。这样的解释很像是当着孩子的面戳破魔术把戏的真相,告诉他世界上并不存在真正的魔法。而韩吉只是嘿嘿一笑,故作神秘地继续道:还有更残忍的事呢,埃尔文,你不想听听吗?

“多巴胺的分泌是有限度的。当两个人彼此熟悉,生活里不再有‘意外状况’,相处时多巴胺的分泌就会受到抑制,这也正是许多爱情最后冷淡收场的原因。所以说,做不到永远相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人类的生理机制本来就不适合‘天长地久’。”

埃尔文必须承认,在这段感情刚刚开始的时候,促使他和利威尔走到一起的或许的确是多巴胺。这个人的一切在他看来都迷人得不可思议,哪怕只是最寻常的一举一动,落进他眼里都如同石子坠入春日湖水,足以在四肢百骸间漾开温暖的涟漪。在相识了大半个月后,埃尔文却意识到了一件事:在这段感情里,真正让他沉沦其中的并非新鲜感,反而是一种难以名状的、或许可以被称为“似曾相识”的微妙感觉。

埃尔文想,他和利威尔之间的故事,恐怕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开始。

 

城墙,巨人,鲜血,飞翔的士兵,滚落的头颅,尖锐的惨叫,绿披风上随风拂动的双翼——

许多年前,还是孩子的埃尔文曾反反复复梦到这些事物,记不得多少次在深夜里大哭着惊醒。母亲责怪父亲不该让一个孩子太早读到那些记载着残酷历史的纸书,将所有相关的书籍通通锁进了柜子里。此后的许多年间,梦魇却如同一个定期现身的老朋友,从未停止对他的造访。在梦里,他曾目睹毫无作战经验的民众被抛弃在荒原之上,任凭巨人碾为齑粉,也曾见过晚宴上的衣香鬓影美酒佳肴,肥胖的贵族和商人在碰杯声中醉生梦死。

一切都只是梦吗?

在无数次被拖拽进梦的罗网后,埃尔文很难不生出这样的疑惑。根据通常的解释,常做噩梦的人多少都有点心理创伤,他却是那类人生同“创伤”八竿子打不着的幸运儿。他有恩爱的父母,不缺玩具和伙伴的童年,相当漂亮的学业履历,平生最大的困扰无非是有个容易令人误会的名字。

冥冥之中,埃尔文确信,世间的某处必然藏着梦境的答案。绿披风,橙色制服,交叠的黑白双翼,一切都如同悬浮的罗盘,指向同一个地方——

调查兵团。F.D.F的前身,历史上曾为艾尔迪亚带来光明的勇者之师。

说起来,这才是埃尔文当初选择加入F.D.F的根本目的。还在服兵役时,埃尔文曾无意间听教官提起,F.D.F本部有一座机密资料库,存放着围墙时代调查兵团的重要文件。成为特工后,他偶尔会借着职务之便翻阅这些珍贵的纸质史料。久而久之,连埃尔文都很难确定,自己究竟是一个伪装成历史学者的特工,亦或是伪装成特工的历史学者。

而梦境的谜底并不难猜。在两百多年前那些落满灰尘的暗黄纸张上,埃尔文看到了同自己一模一样的字迹,几乎像是他在不久之前一笔一划亲自写下的。在某份壁外调查报告书的末页,字迹的主人签下了那个人尽皆知的姓名:埃尔文·史密斯。

于是,数年来纠缠不清的梦魇,自幼对冒险故事的热情,身边似曾相识的一个个姓名一张张脸孔,所有费解的事物全都得到了恰如其分的解释。猜想得到印证的那天,埃尔文去了一趟士兵陵园,在黄昏的细雨中站了许久,直到浑身湿透才离开。那天以后,也许上天终于打算放过他,他再也没有梦到过从前发生的事——不仅是那些被血色浸染的沉痛往事,还有美好的事。

美好的事。

和某个黑发男人有关的事。

 

埃尔文从未奢望能再次遇到利威尔。在这个新世界里,他已经拥有太多美好的东西,对于一个曾背负罪孽的人而言,一切都像是一份令他受之有愧的昂贵礼物,昂贵得足以让他放弃向命运索取更多的念头。

而当旧梦不再拜访,许多从前的记忆也如同清晨露珠,随着时间流逝被烈日蒸发殆尽。有的事,埃尔文越是不想忘记,遗忘越是来势汹汹。他渐渐记不起昔日调查兵团的陈设布局,某件训练兵时期发生的趣事,亦或是某场战役的具体情形。

不久后埃尔文发现,自己甚至已经记不清某张被他亲吻过许多次的脸,以及与那张脸拥有过的记忆。在梦中原本触手可得的一切,在现实世界里无论再怎么努力追忆,效果并不比用手攥紧一捧流水好到哪里去。

然而流水虽然抓不住,流水淌过的感觉却不会轻易消失。一些夜晚,埃尔文偶尔也会想起某个面目模糊的黑发男人,身体里总有暖融融的宁定感,像有成千上万只蝴蝶在春天的山谷里同时扇动翅膀。

埃尔文想,大约正如历史书所记载的那样,在那个遥远的、残忍的世界里,杀伐果断的埃尔文·史密斯的确爱过某个叫利威尔的士兵,也曾被对方所爱。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仍有机会见到对方,对方又是否和他遇到的所有故人一样,早已把前尘往事忘得一干二净。无论对方在世上的哪个角落,他只希望这个人过得足够快乐,生活里不再有别离、谎言和杀戮。

真正和利威尔重逢的那一天,埃尔文只觉得这个黑发小个子相当对自己胃口。但究竟为什么“对胃口”,埃尔文却说不上来。一个惯于和危险打交道的成年男人早就不可能相信“梦中情人”这种罗曼蒂克的爱情神话了,他压根没往那方面细究,顶多不过疑心这是敌人根据他的喜好精心设下的桃色陷阱。直到当天晚上,小个子仰面躺在枕头里,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

利威尔。我叫利威尔。

原来如此。

那时埃尔文恍然大悟,同时将信将疑。而在和利威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所有疑虑都不复存在。一些往事的碎片纷沓而至,时不时被他在不经意间再次记起,诸如训练后汗湿的衬衫,花瓶中的无名野花,被壁外清风揉乱的黑色短发,昏黄烛光下相贴的手掌,带着红茶气息的吻。埃尔文确信,自己绝不可能看错,这个人就是利威尔,他从前、当下甚至未来命中注定的爱人。

和埃尔文此前遇到的其他故人一样,利威尔似乎什么都不记得了,但那些使得利威尔成为利威尔的特质却得以留存。他仍然喜欢红茶,嘴上不轻易饶人,有着近乎神经质的洁癖,洗澡能洗半个钟(因为现代沐浴条件的改善,有时甚至更长),每隔三天都要进行清洁大扫除。而他发脾气时的口癖甚至也和过去如出一辙:喂,埃尔文,你这家伙怎么回事,脑子进大便了?

唯一有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利威尔大约已经忘记了如何战斗——当然,在这个和平年代,除非你在情报部门或杀手组织上班,绝大部分人完全没有掌握杀人技能的必要。他看起来就只是这个世界里随处可见的那类普通人,灵魂里过往的所有阴影都被时光滤去,留下的全是纯净柔和的色彩。

一些时候,埃尔文看着利威尔,会觉得这个人的身体有一种轻盈的、透光的质感,像一场太美好的梦,使人沉溺其中不愿醒来。有时他会惧怕将这场梦揉碎,如同揉碎水中的月亮,于是所有动作都格外小心翼翼,以至于利威尔勾着他的脖子不满足地抱怨:真是的,就这么点力,你难道是没吃饱吗?

埃尔文从不试图让利威尔记起过去。在他的记忆中,过去那个利威尔很多时候并不快乐。那时他们背负得太多,从未彻底从罪恶感与丧失的痛苦里解脱,不被往事纠缠,在他看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想,当下的生活就很好,不再有怪物、利刃、爆炸、投石,他们可以像一对寻常情侣那样彼此相爱,而他也能弥补过去亏欠利威尔的一切。

利威尔想要的东西,埃尔文都竭尽所能去给予,无论是洗涤剂,新茶杯,价格不菲的烤箱,亦或是王都黄金地段的咖啡店铺面。他先斩后奏签下某个店铺的租约合同并带回公寓时,正在准备晚餐的利威尔愣了一下,表情简直有点感动的意思,嘴上却只是说:你这家伙,肯定没少花钱吧?其实没必要做到这个程度。埃尔文则让自己表现得像三流小说里一掷千金博佳人一笑的富商阔少,叼着烟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没什么,只要你喜欢。

然后利威尔一把拿掉他嘴里的香烟,直接揪住他的衬衫领口把他按进沙发里,俯下身来分享他唇齿间的尼古丁气息。埃尔文顺手替他解开围裙,同时善意提醒:利威尔,我想你应该还记得,沙发套昨天才换过。而对方显然不打算接受改变地点的建议,居高临下嗤了一声:废什么话,又不是你来洗,还是说,你不想要我的谢礼?

——好啊,只要你喜欢。

最后埃尔文妥协说。在这段关系里,过去利威尔总是付出和迁就的那个人,埃尔文并不介意同对方角色互换。而他始终没有告诉利威尔自己的特工身份,一方面自然是由于F.D.F的保密规定,一方面也是出于某种保护心理。做个单纯快乐的普通人,远离一切危险,这是他对利威尔唯一的期待。

这一次,他不想再让这个人受伤了。

 

埃尔文第一次冒出结婚的念头,是在他和利威尔认识——或者说重逢——大概一个月后。埃尔文清楚地记得,十二月初的某个夜晚,他们在商业街进行圣诞节前的采购,恰好遇上那年王都的第一场雪。那天利威尔衣服穿得少,回公寓的路上连打了几个喷嚏。在经过一棵松树时,埃尔文解下了自己的羊毛围巾,系在了利威尔的脖颈上。

道路两旁是闪闪发亮的星星灯,满地新雪在灯光下发出细碎光芒。一个八音盒在玻璃柜台上旋转不停,叮叮咚咚,漫天都是随着旋律起舞的雪花。眼前的世界很像是埃尔文小时候过圣诞时收到的雪景玻璃球,坚固,闪耀,晶莹剔透。而利威尔被带有他体温的围巾包裹着,露出红红的鼻尖和沾着雪的睫毛,仰着脑袋注视他的眼睛。

然后他们就接吻了——这个时刻要是不接吻,在埃尔文看来简直不可理喻。睫毛上的雪花被他们的呼吸融化成水珠,又被新的雪花覆盖。在朦胧的视线里,埃尔文瞥见树梢上有几簇小小的、鲜红的果实,是冬日里相当常见的槲寄生。

在槲寄生下接吻的人会结婚,这是大部分艾尔迪亚人从小就知道的传说。埃尔文眯起眼,望向白雪与松叶间依稀可辨的几抹红色,一点鲜红的火苗在身体里摇摇晃晃烧了起来。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响起,如果不是因为嘴唇和舌头正忙着别的事,埃尔文觉得自己很可能会当场说出那句话:

利威尔,我们结婚吧。

过后埃尔文暗自庆幸,那句话到底没有说出口。如果是过去那个身为士兵长的利威尔,说不定会把他的话当成命令严格执行。如今利威尔和他认识才一个多月,在这个时候唐突求婚,保不住会被当成什么心智不成熟的结婚狂魔(是的,说的就是你,莱纳)。

埃尔文真正下定结婚的决心,则是在不久后的某一天。那天是周末,埃尔文一整天都跟利威尔待在公寓里,两个人由于某些不健康的原因起得太晚,匆匆吃了一顿可以当成早餐的简易午餐。大概是觉得没吃饱,又或者纯粹是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总而言之,饭后利威尔轻车熟路坐到了埃尔文大腿上,从他的睡裤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套子。

又只剩一个了,今晚得买新的才行,利威尔在动手动脚的同时自言自语。埃尔文则捧住利威尔的脸,一如既往用最正经的表情说最让人脸红的话:唔,我可不能保证一个够用。

然后门铃不合时宜地响了。利威尔红着耳朵撇了撇嘴,让埃尔文赶紧去应门。估计是什么送货上门的快递,只要签个字就行,两个人都这么认为。可惜来的不是快递员,而是最意想不到的两位访客:

埃尔文的父亲和母亲。

所以,史密斯夫妇与未来家庭成员首次会面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香艳场景:身形纤细、面容绮丽的少年,顶着一头乱蓬蓬的黑发慵懒地坐在椅子里,身上披着显然不合身的宽大衬衫,衬衫领口大喇喇敞开,衬衫底下则是光溜溜的两条胳膊腿。

怎么说,就算你的家庭再开明,对于一对已经年过六旬的老夫妇而言,男友衬衫这种情趣的冲击力未免还是有点大。在埃尔文的印象里,即使是盛夏天气最热的那几天,自己的父亲也绝不会光着上身在家里走来走去。史密斯太太捂着眼睛发出一声惊呼,慌乱地把头扭到一旁。史密斯先生则瞪大眼睛,颤颤巍巍扶了一把镜片,目光从利威尔发红的耳朵尖移到埃尔文因为心虚而扑闪的金色睫毛上。

“埃尔文,你都做了什么?!”

埃尔文正试图说些什么缓解尴尬,史密斯先生已经率先开了口。他看起来不仅震惊,而且愤怒,下巴上灰白的胡须都在颤动,镜片后的蓝眼睛也刀锋似的泛着光。

“父亲,我想我已经告诉过您,我——”

“我想我也说过,你喜欢男性还是女性,我和你母亲都不会干涉。我希望你最好解释清楚,你的道德感上哪去了?怎么能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做这种事?这孩子应该还在上高中吧?”

哈?

置身于修罗场中心的利威尔终于忍不住发出一个疑惑的音节。他端正了一下坐姿,难得好脾气地耐心解释:

“打断一下,你们误会这家伙了。我还差一个月满二十八岁,不是什么念高中的小鬼——”

这番解释在夫妇俩那里显然没什么说服力,倒像是未成年的叛逆少年为了上酒吧喝酒睁眼说瞎话。史密斯太太看不下去,甚至取来衣架上的毛衣外套亲自给利威尔披上,怜爱地拍着他的肩膀进行思想教育:好啦,小家伙,穿好衣服快点回家吧,在这个年纪和大人搅在一起,这可不是听话的好孩子。

为了自证清白,利威尔只得翻出咖啡师资格证一类的身份证明,这场家庭纠纷才终于算是告一段落。虽说有这么一个灾难性开端,这场会面最后却称得上其乐融融。史密斯先生对利威尔泡的红茶赞不绝口,史密斯太太则很快注意到公寓的卫生状况和从前相比有如天上地下,于是和利威尔聊起打理房子的技巧。两个人从洗涤剂的功能聊到烤箱的使用体验,可谓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晚饭过后,利威尔向史密斯太太亲身示范某个收纳柜的妙用,这头史密斯父子俩相对而坐啜饮红酒,注视两个人在厨房里交谈的背影。史密斯先生端着酒杯靠住椅背,半开玩笑地对埃尔文说:他是个很好的小伙子,你看,你母亲喜欢他都要胜过喜欢你了。

埃尔文只是微笑。作为恋人,没人比他更了解利威尔的光芒所在,对于这个结果,他丝毫不感到意外。而史密斯先生很快压低声音继续说:

“所以,你考虑好了吗?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埃尔文的笑容顿时一滞,暗红的酒光在掌心里微微颤动。

“父亲,说实话,我还在考虑这件事。毕竟我们才认识一个月,我觉得,或许现在还——”

史密斯先生垂下嘴角,蓝眼睛在眼镜后酝酿新的风暴。那种眼神不是父亲在看引以为豪的自家好大儿,而是看一个不可理喻的浪子:

“埃尔文,什么叫‘还在考虑’?你就是这么对人家小伙子负责的吗?我还以为你是个有责任心的好孩子呢?”

——好吧,知道了。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尤其还是那种从床上谈起的恋爱。

埃尔文只得放弃辩驳,在心里耷拉下柔软的耳朵,像个孩子一样乖乖听训。

史密斯夫妇离开后,埃尔文同利威尔并肩躺在床上,两个人难得地没有花时间消耗橡胶制品,而是絮絮叨叨聊起白天的惊险经历。窗外又开始下雪,他们的谈话在黑暗中平稳进行,如同暗夜列车行驶在既定铁轨上。最后埃尔文伸手把利威尔圈到怀里,笑着总结说:不管怎么说,幸好,他们都很喜欢你。

“就算你不说,我自己也看得出来。”利威尔回答,上扬的尾音藏不住得意。

“我母亲甚至说,真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孩子。她平时总嫌我对家务不上心,厨艺也糟糕,无论是做扫除还是下厨都帮不上忙。”

利威尔翻了个身,在埃尔文怀里调整睡姿,漫不经心地问:“你怎么说?”

“我跟她开玩笑,说要想你做史密斯家的孩子,可得先问问你母亲舍不舍得把唯一的孩子分给别人。”

“哪有那么麻烦。我们结婚不就好了吗?”

结婚。

平稳行进的暗夜列车毫无征兆地脱轨了,而且还是直接冲上夜空,在星光里翻滚,燃烧,爆炸,碎成满天烟花。

埃尔文少有地愣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词会在这样的场合以这样的方式被提起。这些天来,埃尔文不是没有幻想过提出那个词的恰当时机:也许是在金碧辉煌的高档餐厅,阳光明媚的沙滩,热气球上,渡轮上——

总之,似乎并不包括这样的场合,这样的方式。他和利威尔在雪夜里彼此依偎,周身是无边黑暗,见证者只有窗外纷纷扬扬冷而白的雪花。他的爱人靠在他胸膛前,用讨论“今晚吃什么”的语气轻描淡写地问他:不如我们结婚吧?

“……利威尔,你刚刚说什么?”

在长达一分钟的沉默后,埃尔文终于还是决定对自己的听觉表示怀疑。而利威尔朝他靠近了一些,将脸凑到他耳边一字一句地重复,语气听起来轻快又笃定。那样的语气并非询问,而是不容拒绝的邀请:

“呐,埃尔文·史密斯,听好了,我刚刚是说,跟我结婚吧。”

 

他们的婚约于是就这么定了下来,速度之快和他们当初滚到一张床上的速度可谓不分上下。比这更快的则是他们筹备婚礼的速度:挑选戒指,确定场地,准备酒水,邀请亲友,所有工作都在不到十天的时间内完成。

从相遇到结婚,他们只花了短短六周,简直像什么绝症患者,或是随时准备战死沙场的士兵,生怕再晚一步就要跟对方阴阳两隔。两个人在这段感情里都迫切得近乎决绝,以至于根本不肯等到明年春天再办婚礼,硬是将婚期定在了圣诞之前。

埃尔文·史密斯要结婚了——这个消息让F.D.F干部层大受震撼,啧啧称奇。在许多同僚看来,这位未来的领头人头脑冷硬,执行起任务不要命,怎么看都是只会跟工作海枯石烂的事业狂人。韩吉虽然为好友沦为多巴胺的奴隶颇感遗憾,但仍祝愿对方化多巴胺为内啡肽,努力超越本能,爱到天长地久。

婚礼在埃尔文故乡的一座教堂举行。那天是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阳光,美酒,鲜花,蛋糕,一场完美婚礼应有的东西一应俱全,以至于最讨厌寒冷的宾客也没有太多怨言。隆冬时节,王都已经没有天然盛开的玫瑰花,埃尔文只得从南方订了一批新鲜的红玫瑰。这些花朵在庭院里开成一团火,花香也像火焰那样浓烈浮动。

利威尔的母亲库谢尔就是从这团火焰里出现的。这是一位美丽的女性,看起来比她应有的岁数要年轻许多——当埃尔文用“美丽”一词形容她,纯粹是客观描述,没有丝毫恭维的意思。婚礼当天,她穿着酒红礼裙雪白皮草,穿过玫瑰花丛施施然朝人群走来,灰蓝的眼睛在黑色帽纱下闪闪发亮,整个人看起来本身就是一朵覆着细雪的红玫瑰。

美丽的、像冬日玫瑰一样坚忍的女性。这是埃尔文头一次见到库谢尔,而在此之前,他已经从利威尔口中隐约得知自己这位丈母娘的不幸遭遇。据说库谢尔年轻时不顾兄长反对,执意跟利威尔的父亲私奔并生下利威尔,不料后来爱人心性大变,甚至为了筹集赌资意图将其送进风月场所。彻底死心的库谢尔于是带着利威尔毅然离开,此后以一己之力将孩子抚养长大。

如今心爱的孩子即将成家,库谢尔看起来比利威尔本人还要高兴。她向每一个陌生人微笑,同一盏又一盏美酒碰杯,牵过利威尔的手交到埃尔文掌心里,温柔又郑重地嘱咐:埃尔文,这孩子以后就拜托你啦。埃尔文点头回应,瞧见她手腕上不大显眼的刺青,是一个顶着光圈、长着小翅膀的天使,底下则是两个字母缩写:L.A。

也许是Love Angel?

那一刻埃尔文的思绪有片刻游离,很快被别的事分神。库谢尔拉着他们的手,让他们同时握住一把刀,一起切开长桌上的一大盘奶油蛋糕。到处都是交谈声,笑声,酒杯相撞的声音。许多熟悉的脸孔和身影来来往往,飘忽不定,酒香和花香在阳光下交织再交织,世界看起来像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童话。

利威尔那位活在对话中的舅舅则并未出现在这个童话里,只是托库谢尔转交了新婚礼物,包括熨斗,洗涤剂,吸尘器——总而言之,是超市里那种能让主妇们眼前一亮的家政大礼包。利威尔对于这份好意显然不太领情,甚至是嗤之以鼻:那家伙,不想来就算了,谁会稀罕他的东西。库谢尔则在一旁小声呵斥:利威尔,不要这么说你舅舅。

库谢尔向埃尔文解释,说利威尔的舅舅是个商人,因为这段时间生意太忙,这才没有出席外甥的婚礼。埃尔文却看得出来,这对舅甥的关系恐怕问题不小,生意繁忙想必只是托词。不过,从礼物的丰富程度看,这个舅舅要么不缺钱,要么确实关心外甥,要么二者兼有之。

利威尔清点礼物,埃尔文不经意间瞥了一眼,发现其中有几罐红茶,似乎不是市面上常见的牌子,包装看起来却莫名有点眼熟。不久后埃尔文记起来,那似乎是他三十岁那年在王宫会客厅等待授勋时喝过的茶叶。那种茶叶产自遥远的东方国度,知道的人应该并不多,埃尔文还从没在王宫以外的地方见过它。

罕见的茶叶,堂而皇之出现在普通人的新婚礼物里,送礼的人还自称是普通商人——

明明是如此显眼的蹊跷,那时埃尔文却没有放在心上。毕竟,“利威尔”这个名字在当时足以让他对许多可疑事物视而不见,他从未想过有对这个人设防的必要。被爱冲昏头脑这种事,放在埃尔文·史密斯身上似乎怎么看都有悖人设,然而如果这段感情跨越两百年依然如故,如果对方是自己从儿时起便耿耿于怀的梦中情人,现世的风险许多时候往往退居其次。

 

婚礼结束当天,刚刚结为连理的史密斯夫夫马不停蹄登上飞机,在利贝开始了他们的蜜月之旅。这座南方沿海小城是他们故事的起点,在朔风凛冽的十二月,它是艾尔迪亚最温暖的城市,作为蜜月地点虽然少了点新鲜感,但并不是太糟糕的选择。

在酒店顶层的套房里,他们挽着彼此的胳膊站在露台上,俯瞰湛蓝的海面金色的沙滩,讨论未来房子的位置,会客厅的布局,家具的购置计划。他们都还算年轻,觉得一切来日方长,世界匍匐在他们脚下,等着他们手挽着手一起去征服和建造。后来太阳坠回大海,酒店送来的饭菜都已吃光,两个人终于觉得有必要做点新婚伴侣该做的事。临了,埃尔文不忘像平时那样不怀好意地逗一逗利威尔:说起来,今天才是真正的新婚之夜哦?

“……那你还不赶紧去洗澡。”利威尔的反应是嫌弃地绷紧下巴,像只被踩着尾巴的猫那样一爪子拍开埃尔文试探着搭在腰间的手,“既然今晚这么特殊的话,我可不想和没洗澡的家伙搞得乱七八糟。”

然后他们就轮流去洗澡了。按理说一起洗也行,但考虑到那样的话某些事发生的地点可能是浴缸而不是床,总觉得仪式感上差了点东西。

毫不意外,最先洗澡的利威尔花掉了半个钟,埃尔文用掉的时间则是前者的三分之一。你这样算是认真洗过吗?不许作弊啊——埃尔文期待对方和往常一样皱着眉头不快地质问。那样他就可以露出笑容,张开手臂,顺理成章地把话题引到预期的方向:当然有认真洗过,不然你来亲自检查一下?

预料中的对话却并没有发生。埃尔文擦着头发走出浴室时,发现自己的新婚丈夫正沉默着靠坐在床头,手里夹着一根点燃的烟。雪白的烟雾从他指尖升起,同浴室的蒸汽交汇,让他们的婚房看起来像是一座被迷雾笼罩的热带雨林。

这太奇怪了。洗过澡的利威尔,点燃的香烟,过不了多久,他们身上肯定都是尼古丁的气味。这么做的效果类似于猫咪认认真真把皮毛舔舐干净,下一秒就主动扎入一团烟灰。

埃尔文将毛巾搭在肩上,坐到床边,亲了亲利威尔湿润的鬓角,问他怎么在这个时候抽烟。利威尔将烟灰掸落在玻璃缸里,没有朝他转过头,只是淡淡回答:我忽然有点累,想先看看电视。

说是看电视,眼睛倒没怎么往电视的方向看。有那么一瞬间,埃尔文觉得从前那个不快乐的利威尔又回来了,相似的苍白脸色,相似的阴郁气息,相似的若有所思微微蹙起的眉。那些显露在灵魂表面的柔和色彩突然变了意味,变得如同河流里的浮冰那样透明又危险。

而那个时候,埃尔文所能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释是婚前恐惧症。据说许多新婚男女在婚前都会因为无法适应身份转变产生迷茫低落之类的情绪,那些原生家庭不太幸福的人尤其如此。利威尔显然也有可能陷入这种情绪。单亲家庭,父母决裂,与舅舅关系恶劣——这样的童年,的确很难用“幸福”来形容。

“既然这样,我也看一会儿电视吧。”埃尔文于是顺从地应和,拿过利威尔手里的香烟凑到唇边也吸了一口,朝电视机投去目光,“这是部电影,还是服装广告?现在在讲什么?”

“……应该是电影吧。”利威尔终于因为他的询问回过神,让目光聚焦在电视机上,用空出来的那只手去拨弄他颈侧湿漉漉的头发,试着给他介绍情节,“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这个男人是个服装设计师,在路边的餐厅遇到这个女服务生,晚上带她吃了一顿大餐。现在,他正在把她带到自己住的地方——”

服务生,一起吃晚餐,真是似曾相识的情节啊。

埃尔文笑着评价,一些烟灰随着他的笑声扑簌往下掉。利威尔立刻撇下嘴角,将手指从他潮湿的金发里挪开,又变回了那只弓起背脊发脾气的猫:喂,你这家伙,跟你说了多少次,别让烟灰掉在床上。

电视机是埃尔文四十分钟前为了打发时间打开的,此刻正在播放某部不知名的老电影,气质古典优雅,背景音是一板一眼的钢琴、提琴或交响乐。如利威尔所言,男主角是个赫赫有名的服装设计师,电影里随时可以看到色彩明艳的衣裙和明眸善睐的美人,绚烂的光影在方格里迅速变幻。埃尔文盯着屏幕上旋转的裙摆,揽着利威尔的肩膀徐徐吐出一口烟圈,心里暗自思索:

难道比起新闻节目,利威尔更喜欢看电影吗?

 

埃尔文非常确定,十分钟以前,电视上播放的还是另一个频道的内容。那是某个相当受欢迎的新闻节目,以专题形式播报近来国内有争议的社会事件,并邀请专业人士发表看法。埃尔文记得,当晚这个节目播报的是近日轰动一时的一桩离奇凶案:一男一女两个十来岁的孩子出于自卫目的,用匕首刺死了三名成年人。

准确地说,是三个人贩子。新闻中介绍,大概在一个星期前,三名成年男性在小巷袭击并绑架了一个女孩,整个过程恰巧被过路的男孩撞见。在警方赶到以前,男孩自作主张闯进女孩被囚的小屋,在一番搏斗后和女孩齐力杀死了在场的其他三名成年人。

在埃尔文起身去洗澡前,节目里的几名律师和办案人员正为是否存在“第四人”争论不休。一名探长认为,以两个孩童的力量,居然能够杀害三名身强力壮的成年男性,实在有违常识。现场也许还有第四个成年人,此人才是杀害其他三人的真正凶手。众人的话题于是逐渐转向此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如何看待两个孩子的行为。

实在可惜,方向完全错了。

那时屏幕外的埃尔文捏着电视遥控器不无惋惜地想。如果警方有机会掌握更多情报,一定能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绑架案,两个孩子的反杀也并不是那么难以理解。毕竟,那个女孩的姓氏可是阿克曼。

阿克曼。

时隔上百年,除了埃尔文这样的情报人员,已经极少有人知道这个古老姓氏背后的秘密。据说从艾尔迪亚有王室以来,阿克曼家族便是专门侍奉王室的武家,经过巨人之力的改造,这个家族的成员生来便具有超乎常人的战斗能力。

不过,这样的能力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触发,简单来说,就是自身性命受到威胁的危机时刻。新闻中这个具有阿克曼血统的女孩,想必也是在绝境中生出了强烈的求生意志,以至于最终“觉醒”并获得祖辈代代相传的战斗经验。

多年以前,巨人之力从世间消失,但始祖赋予阿克曼一族的力量却并未被彻底回收。阿克曼一族依然保留着近乎非人、无可取代的战斗能力,这份能力也由此成为诅咒,使得他们时常难以摆脱受人利用的命运。人类战争最频繁的时代,军方就曾组织过所谓的“阿克曼特战队”,通过残酷的“觉醒训练”激发其战斗潜能,使其成为军队的战斗利器。

然而阿克曼的体质各有不同,并非所有阿克曼都能经过类似的训练获取能力,能真正成为王牌士兵的人寥寥无几。由于无法承受训练强度,许多阿克曼士兵最终在训练中精神失常,甚至为此丢掉性命。某场世界大战结束后,“阿克曼特战队”的存在遭到了来自国内外舆论的控诉,这一特战队最终被解散,所谓的“觉醒训练”也因为不符合人道主义原则被彻底禁止。

在那之后,阿克曼的能力便很少在公开场合被提及,有关阿克曼的知识也不被允许在生物学领域讨论。后来世界各国发生断电事件,大量电子化史料彻底消失,阿克曼一族的特殊性也逐渐被世人淡忘,拥有阿克曼血统的人大多过上了与普通人无异的平凡生活。

近些年来,阿克曼的能力却又一次为这个姓氏带来灾祸,而制造祸端的正是恐怖组织“耶梦加得”。这个组织认定,目前各国彼此制衡的状态绝无可能为世界带来永久和平,要想让世界永无争端,最好的方式是取消国家之别,使所有人在同一政权下共同生活。为达成这一目的,他们认为有必要寻回消失的巨人之力,借助巨人力量建立跨越种族和国别的“道路”,使所有人类成为共同体并接受巨人之力持有者的统一治理。

问题在于,最初为了防止巨人之力重回世间,所有关于力量之源确切位置的历史记载都已经被抹去,要想寻回这份力量显然并非易事。在这样的情形下,组织便将目光投向了据说仍然保存有部分巨人之力的阿克曼。他们确信,在如今的世界上,阿克曼一族是与昔日的巨人生理构造最为接近的人类,体内甚至仍然有联通力量源泉的渠道。通过对阿克曼进行生物学研究,分析其力量觉醒过程,或许能重新找到开启巨人之力的钥匙。

阿克曼的不幸便是从那时重新开始的。近三十年来,针对阿克曼的绑架活动时有发生。F.D.F掌握的情报显示,被拐入组织实验基地的阿克曼会被迫进行“觉醒训练”,方式无外乎是强行将其置于生命受到威胁的极端境地,而最有效的手段自然是人为施加暴力。那些成功觉醒并被组织洗脑的阿克曼,据说会因为出众的战斗能力成为杀戮工具,专门执行刺杀一类的任务。始终无法开发出潜能的人则会被视为“哑炮”,作为实验样本囚禁在基地,直至没有利用价值。

由于历史上曾因进行“觉醒训练”受到诟病,在处理这类绑架活动时,艾尔迪亚方面的立场可谓尴尬。若采取太过强硬的行动以至于激怒组织,此前艾尔迪亚对阿克曼类似的所作所为恐怕将被重提,这势必有损艾尔迪亚的国际声望。有中东联合国因为负面舆论被驱逐出主席团席位的前车之鉴,为了长远利益,艾尔迪亚不得不谨慎行事。至少据埃尔文所知,高层多数时候只是授意警方加强对阿克曼公民人身安全的保护。F.D.F对“耶梦加得”采取行动并不积极,埃尔文自己就从未得到过执行相关任务的命令。

于是,情报界有人推测,F.D.F上层大约和那个名叫“No Name”的杀手组织存在伙伴关系。这些年来,N.N针对这个恐怖组织采取的种种行动,恰恰是F.D.F最应去做却不便去做的事。甚至有人说,N.N的首领——也就是此前在利贝酒店杀死吉克、差点让埃尔文背上凶杀嫌疑的丽芙·米坎——本身就是有艾尔迪亚背景的特工。

不过推测毕竟只是推测。即使是升迁为F.D.F的高层干部后,埃尔文目前也并未看到任何能够印证这一推测的确凿证据。这多少让埃尔文感到困惑:倘若F.D.F的确不是N.N的雇主,这个组织的行为究竟受到谁的授意?冒着如此大的风险与恐怖组织作对,难道仅仅是为了金钱?

出于这样的困惑,上个月从利贝回到王都后,埃尔文一直暗中关注吉克遇害一案的调查进展。吉克·耶格尔死后,警方曾对其手提电脑中的研究资料进行解密,发现吉克这些年来一直利用职务之便搜集有关阿克曼的史料,为组织的生物实验提供帮助。巧合的是,新闻中那个与阿克曼女孩一起刺死人贩子的男孩,似乎与这位耶格尔先生有着同样的姓氏。

但那已经不是埃尔文需要关心的问题了。看到这则新闻时,埃尔文忽然想起来,有历史学者认为,围墙时代被称为“人类最强”的利威尔兵长其实也是一名阿克曼。

由于缺失了太多史料,这种说法同样只是推测,而埃尔文凭着有限的记忆,实在无法确定这一说法的真伪。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前半生一直只有名字的利威尔士兵长,最终为自己选择的姓氏是“史密斯”,大概是希望无论生死,爱人的一部分都能以这种方式与自己同在。这个姓氏伴随了他大半生,最终同他一起进入坟墓,刻在了士兵陵园黑色的大理石墓碑上。

眼下“利威尔·史密斯”这个名字又被原原本本刻在埃尔文的婚戒上。在这个世界里,利威尔同样没有姓氏——他既厌恶生父,又对舅舅不屑,觉得无论什么姓氏都是多余。挑选婚戒那天,他们谈论起对戒上的刻字,埃尔文觉得“利威尔”就很好,利威尔却主动提出要加上“史密斯”。

 

利威尔·史密斯。

那部电影将要结束时,埃尔文调整了一下戒指,让这个名字显露在自己看得见的位置。名字的主人蜷在他怀里,仰头打了个长长的呵欠,捂着嘴说:总算是结束了啊,没想到会这么长。

那枚刻有“埃尔文·史密斯”的戒指在利威尔无名指上闪烁。埃尔文循着光亮捏住他的指尖,低头在手背上印下一个吻,轻声问他:“你不喜欢这个电影?”

“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利威尔回答,“不过我倒是学会了一件事:要是哪天你这家伙对我没感觉了,我也许可以试试给你吃毒蘑菇。”

毒蘑菇。他们的新婚之夜,在那部优雅的老电影里,女孩曾为男人烹饪这么一种带毒的食物。她是出身低微的乡下姑娘,爱人则是声名显赫的服装设计师,他们跨越阶级相爱,热恋,然后是争吵,冷战。为了让这个强大又固执的男人依赖自己,女孩不惜在男人的食物中投毒。

我要你平躺在床上,感觉无助、轻柔、脆弱而坦诚,只有我可以帮助你——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女孩对男人这么说。而男人在女孩的注视下微笑着吃下蘑菇,放下刀叉对她说:在我发病之前,吻我吧,爱人。

毒药,欺骗,疾病,好的爱情似乎不该和这些危险因素搅在一起。而在女孩和男人之间,出了问题的爱情需要危险来维持完美状态。她柔弱,他强势,于是她要用毒药把他拽下神坛,成为伏在自己膝上的无助孩童,他对此亦甘之如饴。

爱情的形态千千万万,埃尔文倒并不为这种看似病态的羁绊感到惊讶。那时他想的是,反正他和利威尔的关系不会变成那样。在过去那个世界,他们的相遇始于欺诈和谋杀,此后的岁月,失去对方的危险使得他们无比珍视彼此。在这个意义上,也许危险的确成就了他们的感情。而在这个世界里,他们的爱情理应安全、温馨又宁定,往后他也会为守护这样的状态竭尽全力。因此在听到利威尔说要为自己准备毒蘑菇,他故意发出夸张的惊叹声:

“太残忍了吧,利威尔,一定要在新婚之夜说这个?告诉你的新婚丈夫,你未来有可能要对他下毒?”

“埃尔文·史密斯,你在害怕啊。”利威尔看着他的眼睛挑衅说,细长的眉向上抬成好看的弧度,“要是觉得后悔的话,现在离婚还来得及。”

甜美的冒犯,无害的残忍,现在这个人又变回埃尔文熟悉的或者说期待中的那个利威尔。看来这部电影确实分散了他的注意力,某些不好的情绪暂时消退了。埃尔文也就看准时机扳住利威尔的后脑,低头将他们的鼻尖抵在一起,伸手解开了浴袍的带子。

他们的新婚之夜有又苦又辣的尼古丁气息,红茶的香气,还有沐浴露里的柑橘、玫瑰和广藿香。不同的气味分子冲撞又缠绕,海浪翻滚着发出呢喃,星辰在窗外的夜空淌成冰冷的河流。在某个时刻,埃尔文想起韩吉和他说过的话:多巴胺的分泌是有限度的,人类的生理机制本来就不适合“天长地久”。所以,绝大多数爱情誓言往往违背人类本性,不过是多巴胺作用下自欺欺人的谵妄。

而在那个凛冬的深夜,埃尔文忽然觉得,偶尔相信一次爱情神话也并非不可以。他将下巴抵在利威尔肩头,在脖颈上留下浅浅的牙印,谈起刚才那个可怕的毒蘑菇计划:如果你想那么做的话,只要你喜欢。

“不过我觉得,也许我们不会有那一天。”

他继续说着,嘴唇一路向下移动到利威尔的心脏附近,感觉到对方的身体传来轻微的战栗。

“——因为我会继续爱你,哪怕这件事违背人类本性。”

 

 

但是他的眼睛会说话。

它们明亮而清澈,

透明犹如光亮。

它们预示着幸福。

你若相信——却可能受骗

只是它们会变得

更加湛蓝、温柔和澄明——

超越火焰的蓝光。*

 

 

埃尔文睡着了。

直到确认这一点后,利威尔才终于小心掰开埃尔文扣在他腰间的手,在埃尔文的臂弯里翻了个身,将身体朝着对方的方向。

枕边的男人发出轻微的鼾声,胸膛在被子底下均匀起伏,一些金发散乱地覆盖在额头上,再往下是金色的睫毛和挺拔如山脊的鼻梁。那双温柔又澄明的蓝眼睛利威尔此刻暂时是看不到了,而金蝴蝶安静地栖息在山谷里。

埃尔文·史密斯。

这个人是他的丈夫,他所见过的最英俊、聪明、有教养的男人。明明本职是历史学,知识领域却广博得惊人,能从股票行情一路侃侃而谈到人工智能。明明应该是被保护的那个人,对他倒是有种近乎夸张的保护欲,口头禅是“只要你喜欢”。明明长着一张正气凛然的脸,结婚多年却仍然热衷于调情,说起让人脸红的情话从不知道脸红。而在这家伙说过的诸多情话中,利威尔印象最深的还是六年前的那句话:

我会继续爱你,哪怕这件事违背人类本性。

他们有多久没说过“爱”了?

别说用嘴说出“爱”字,连爱也很少做了。今晚本来是很好的时机,这是他们结婚六周年纪念日,美酒好菜一应俱全,明天两个人都没有要紧事,有的是余裕慢慢打发时间。埃尔文看起来也相当有性致,晚饭后差点在饭桌上直接要了他——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如果放在平时,利威尔猜测自己应该不会拒绝。

只可惜,今天并不是“平时”。

今天下午,利威尔刚刚从新希干希纳出差回来。当然了,他不是去跟什么咖啡豆供应商谈生意,而是去杀人。如今他已经很少亲自执行这类任务,可是这次的任务不太一样。

这回他的目标是某个曾经在“耶梦加得”主持阿克曼研究计划的生物学家。在这个恐怖组织的势力瓦解后,此人一直在世界各地逃亡。直到前几天,利威尔才收到消息,称这位生物学家准备于十三号下午从帕拉迪岛沿海的新希干希纳入境,并入住当地一家酒店。

得知消息后,利威尔当即决定前往新希干希纳。平心而论,他对杀人这件事本身没什么兴趣,但他从不会错过将昔日的刽子手亲手送上绞刑架的机会。更为关键的是,根据他手头的情报,这个生物学家掌握着“耶梦加得”的不少机密文件,这其中就包括当年上百位阿克曼实验样本的详细资料。

如今“耶梦加得”已经失势,此人之所以选择逃到艾尔迪亚,就是想用机密文件作为筹码,换取艾尔迪亚官方情报机构F.D.F的庇护,成为指认“耶梦加得”罪行的污点证人。这样一来,他虽然难逃牢狱之灾,但在F.D.F的证人保护计划下至少不会被仇敌追杀。毕竟,艾尔迪亚政府对于本国无法充分保护阿克曼一族的事实一直有所顾忌,想必并不希望他将阿克曼公民遭受的一切随意公之于众,而要想彻底拔掉“耶梦加得”这根眼中钉,也需要他这样的证人出席作证。

据说F.D.F的特工将会在十四日早上同生物学家见面,护送他前往保护证人的秘密地点。利威尔所要做的,就是在目标跟F.D.F碰头之前将他杀死,并把他手头关于阿克曼实验样本的所有资料夺走。他很确信,那些材料里一定有他的详细信息,诸如他被绑架时的年龄、样貌、身份,甚至是姓名。据说如今情报界已经有人隐约猜到丽芙·米坎的阿克曼身份,这些资料一旦落进F.D.F手中,他的真实身份很有可能被推测出来,他无论如何不能允许那样的风险存在。

除此之外,二十多年前,这个生物学家曾经在实验基地见过还是孩子时的他,他无法确定对方是否仍然记得他的样貌。万一未来某天他的身份被怀疑,此人说不定同样可以根据以往的印象指认他。尽管不想和F.D.F结下梁子,然而两相权衡,杀人灭口仍是最保险的选择。

总而言之,资料他必须夺走,目标他也必须杀死。

那天的行动一开始进行得很顺利。当天下午,法兰轻而易举黑进了酒店的内部网络,查到了目标所在的房间号,并通过监控摄像确认对方入住酒店后没有离开房间。当晚的刺杀行动则仍是老一套:利威尔装扮成女服务生,在餐饮推车里藏好凶器,敲敲目标的房门,询问对方需不需要在睡前来一份酒店免费赠送的雪莉酒。

对于一个男性杀手而言,小个子这个特征实在太有辨识度,扮成女性是一种有效的自我掩护,并不意味着他利威尔·史密斯是个真正的异装癖。就在敲门的前一刻,利威尔还在暗中抱怨伊莎贝尔准备的紧身裙不合尺寸。赶紧结束吧,最好别耽误我时间,明天结婚纪念日还有一大桌晚饭要准备,那时他在心里这样想着。

他又轻轻敲了两下房门,房间里仍然没有任何回应,目标或许已经睡着了。这意味着他的工作将会更加轻松:不会有搏斗,色诱,磨磨蹭蹭的死前祷告,他只需要把子弹射进那具沉默的躯体,直接把装有情报的手提箱带走。

在心生庆幸的同时,利威尔居然感到一丝遗憾。就这么毫无痛苦地死去,对杀人凶手来说未免太过仁慈。他掏出已经上膛并旋上消音器的手枪,用事先复制的房卡刷开门锁,双手握住手枪举在胸前,悄无声息地侧身从门缝迅速闪进房门。

才踏进房间没几秒,利威尔就意识到事情不太对劲。房间里光线昏暗,只有一盏床头灯在卧室尽头散发出黯淡的黄光。目标的行李乱七八糟散落一地,似乎曾被什么人粗鲁地翻动过,空气里也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铁锈味。这气息利威尔再熟悉不过,只是一瞬间,他便猜到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果不其然,他还没往里挪动几步,便看见目标坐在床边的一张扶手椅上,额头和胸口都已经中弹,布满鲜血的脑袋微微倾向一旁,冰冷的脖颈摸不出任何脉搏。

很显然,有人在他动手以前捷足先登了。虽然明知希望不大,利威尔还是持枪迅速搜索了一番衣柜、床底、浴室、窗帘,毫不意外没有发现任何遗落的文件。

事已至此,留在凶杀现场也只是徒增被人发现的危险,尽快撤离是最佳选择。利威尔抬手摁住耳朵里的微型耳机,正打算告知法兰房间里的变数,突然听到门外传来某种细微的声响。那种动静,似乎是有什么昆虫在走廊木地板上缓慢爬行,音量并不会肥皂泡破碎的声音大上多少。然而只是一瞬间,猎手的直觉便让利威尔明白了一切:

这是一个圈套。

“——丽芙,走廊上好像有情况。”

耳机另一端传来法兰的声音。为了防止被敌人监听无线电后暴露身份,他们在执行任务时从来都称呼彼此的代号而非真名。法兰的声音听起来很冷静,敲击键盘的声音则急促得如同嗒嗒作响的机关枪:

“五层走廊的监控画面突然消失了,不排除是有身份不明的敌人干扰信号,趁机靠近你所在的房间。我尽可能恢复画面,同时让‘飞鸟’带领A组从外部支援。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得手,我建议尽快撤离——”

利威尔没有说话。如果走廊上的确有敌人,他一出声便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倘若敌人数量太多,他无法从正门直接撤退,唯一的选择就是跳窗了。

为了保护高层房间的安全,这家酒店的窗户少见地装了坚固的铁丝防护网。要想从窗户逃脱,首先要开枪击断铁丝。现在利威尔很难不怀疑,也许一切从一开始就是为他精心设计的圈套:先是用生物学家现身的消息做诱饵引他亲自出马,又将他关进这样一个鸟笼似的封闭空间,让他一旦闯入就无处可逃。

此时直接开枪击断铁丝逃脱,似乎过于冒险。他的手枪弹匣容弹量只有八发,加上裙底藏着的另一个弹匣,总共是十六发子弹。他仍然不清楚敌人的具体人数,如果在他用掉第一个弹匣时敌人破门而入,防护网却没能扯开足够大的豁口,弹药不足的他要想从这里全身而退,恐怕会相当艰难。

事到如今,一场交锋在所难免。利威尔不免在心里懊恼自己的轻敌大意。此前的一切都让他确信这次行动会相当顺利,目标也不难对付,索性连弹匣和备用武器都没有多准备。眼下最好的结果是敌人数量不多,他能击杀所有人并从正门撤离。不过,更好的结果或许是:门外的家伙其实并不想杀死他,甚至根本不是他的敌人。

会有那种可能吗?

对于那样的结果,利威尔没抱多大希望。在刀刃上游走了这么些年,他对危险的直觉一向很准确。在他眼中,危险是有形状的。从刚才开始,名为危险的黑色浓雾就不断从房门的缝隙渗透进来,在天花板上聚拢成旋转的阴云,以至于明明屋内灯火通明,他仍然感到眼前灰蒙蒙一片。

话虽如此,试探对方的来意仍然很重要。利威尔抓起床上的一个羽毛枕头,将它贴着地面朝房门方向用力一推,随后迅速关掉床头灯,侧卧在床边的地毯上,将整个身体隐藏进床后的阴影里。

在室内近距离战斗中,紧闭的房门从来都是最危险的区域。门的另一侧,看不见的子弹随时可能打穿门页,你永远无法准确判断敌人会采取什么行动。因此,无论实力有多强大,经验丰富的战斗者在过门时总是会小心再小心,尽可能避免自己的身体直接暴露在情况不明的房门前后。

当然,要想定位房门另一侧敌人的行动轨迹,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人站在地面上总会有影子,房门底部的缝隙往往能直接透露敌人站立的大体位置。此时走廊上光线昏暗,利威尔无法预判门外的情况,屋内的光亮却为他试探敌人创造了条件。当枕头向房门滑去,它逐渐靠近的阴影在门外的家伙看来,想必就像是有人正往房门的方向走动。

接下来发生的事并不让利威尔感到意外。一连串子弹雨点般穿透房门,从不同高度朝枕头所在的位置呼啸而来。子弹的冲击力让枕头向后翻滚,柔软的羽毛纷纷扬扬抛洒到半空中。墙上的一幅装饰画被打掉,摔得变形的画框里,一个男人正捂着脸在血红的、波浪状的暮色中痛苦嚎叫。

和许多酒店房间的构造一样,出于私密性的考虑,这个房间的床没有被摆放在正对房门的位置,床与外墙之间也就形成了一个不会被子弹波及的安全区域。利威尔藏身在这一小片空间里,在一片枪声中猛踹一脚床边的扶手椅,让椅子上的尸体重重摔倒在木地板上。

砰——

枪声霎时停住了。门的另一侧,枪手们或许以为丽芙·米坎已经被打成筛子并倒地不起。约摸半分钟的等待后,门外传来换弹匣和拉动套筒的喀嚓声,随后是房门被推开的声音。

利威尔屏住呼吸,手指轻轻搭在扳机上,透过床底的缝隙凝神观察敌人的动向。因为关上了床头灯,他所在的位置光线昏暗,对于敌人来说是视野盲区。与他相反,此刻敌人站在进门处的灯光底下,虽然看不见具体的身型样貌,每个人脚下的走位倒是清晰无比。

这显然是一支训练有素且配合默契的队伍,进门时切角的步伐相当利落,清房的战术也经过精心设计,尽可能兼顾所有方向的搜查和警戒。不过,在如此狭窄的空间内,过分紧凑的队形其实有可能阻碍视线,甚至增加误伤队友的风险。一旦有异常情况出现,他们在朝队友方向开火时必然有所顾忌。

一,二,三,四。利威尔在心中默数,很快确定了这支小队的总人数,并将每个人的位置和行走路径推演了一番。当一双靴子慢慢朝床的方向逼近,他猛地从床后探出一小部分身体,以侧卧姿势朝距离最近的敌人扣下扳机。

躺着的身体无法像站着时那样自如移动,切换成其他姿势也需要更多时间,在没有同伴掩护的情况下,采取这种姿势很容易成为敌人的活靶子。正因如此,很少有人会在单兵作战时选择侧卧射击。然而利威尔之所以能成为利威尔——或者说,丽芙之所以能成为丽芙——就在于他足够胆大,敢于冒险,永远能随机应变攻其不备。

这一次也不例外。撞针猛击底火,第一颗射出的子弹准确命中膝盖。最先靠近床的敌人惊叫出声,失去平衡的身体趔趄着跌倒,暴露出身后的同伴。而他下坠的身躯恰好遮住地上的利威尔,使得其他人一时无法准确判断利威尔的位置,同时又因顾及同伴安危不敢贸然开枪。

利威尔也就抓住这个宝贵时机,以第一个敌人的身体为肉盾和掩体,略微抬高枪口朝着另外三个人的方向,结合心中预判的站位一口气打出三发子弹。第一个倒地的家伙试图开枪反击,被他一枪击中脑门踹到一旁,顺势捡走掉落在地的武器。近门的三人又有一个中弹倒下,另外两个则分别躲进浴室和凸出的墙体后,朝他所在的方位同时倾泻火力。

目标中弹后没有彻底丧失行动能力,这是利威尔意料之中的事。侧卧并非他擅长的射击姿势,正因如此,他将枪口对准了容易打中的躯干,而非直接攻击更为致命却更难命中的脑袋,毕竟造成实质性伤害总比完全打偏要好。他一闪身退回床后,快速调整成跪姿,先用自己的手枪打完弹匣里最后三枚子弹,又直接切换成方才从敌人那里抢来的手枪。他一摸到那把枪独特的扳机保险就知道它是一把格洛克,并从重量掂出它的容弹量大概是十五或十七发,而且刚刚装满子弹。

接下来的对狙没什么特别的。射击,转移位置,躲闪再躲闪,默数子弹数量,所有动作和流程他都烂熟于心。对面的表现在他交手过的敌人里不算太糟,但毕竟一进门就受到重创,人数也不多,在他灵活的攻势下很快败下阵来,他甚至用不着近身格斗。又一枚子弹击中头部,在前额炸开血花,最后一个倒霉杀手闷哼一声,身体不受控制向后倒去,扑通一声摔在地上。

小而明亮的房间里,浓烈的黑雾终于散去。利威尔站直身子,黑色高跟鞋在木地板上踩出哒哒声响。他将手中的格洛克微微倾斜举在左眼前,一步步朝倒在门边的几具躯体走去。

据利威尔所知,他的一些同行对于这样的杀戮乐在其中,完事后甚至会饶有兴致地打量一番猎物的惨状。而在他看来,杀戮不过是一份工作罢了。正如厨师要确认菜品的调味恰到好处,会计要确认账单的数额没有纰漏,一个合格的杀手在击倒目标后务必要确认对方已经死亡。无论如何,他不会允许任何人在看到他这张脸后还能活着走出房间。

“丽芙,你那边现在情况怎么样?”

法兰在耳机里平静地问,显然毫不怀疑他能够顺利脱身。利威尔打开枪膛下方的战术灯,一面观察地上敌人的状况,一面用刻意放轻的声音回答:

“还好,威胁暂时解除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柔而低沉,使人毫不怀疑他是一个说话轻声细语、嗓音略有些沙哑的女人。在一些人看来,这样的声音颇有韵味,甚至是慵懒和性感——某个被他成功色诱的刺杀对象曾这么称赞他。不过,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那个只知道求饶的色鬼大约会把他的声音当成死神的低语吧。

房间里到处是沾血的羽毛,五具躯体倒在一片狼藉中,其中一人仍然不甘地睁大双眼,放大的瞳孔在战术灯的照射下却毫无变化。利威尔不合时宜地注意到,这是一双挺漂亮的蓝眼睛,或许在某些时刻也曾温柔地注视过什么人。

在思绪产生波澜前,利威尔迅速移开目光,继续观察尸体身上的装备,试图推测这群杀手的真实身份。战术灯惨白的强光下,有什么东西在死者的耳朵里泛着光。那是一枚微型耳机,想必是杀手们和同伴及上级联络用的。

利威尔弯腰将它取下,凑近自己没戴耳机的另一只耳朵,听见耳机那头某个男人正有些恼怒地发号施令:

“……那女人还在房间,让二组马上行动。‘椅子’,后面的事交给你,务必让F.D.F……”

滋、滋滋、滋滋。

耳机里响起不规则的杂音,很快变得死寂。那头的家伙恐怕已经意识到被偷听的风险,于是掐断了无线电通讯。

看来敌人派出的杀手不止这四个人,而且目标明确地要取他的性命,如果强行突出重围,恐怕非得斗得鱼死网破不可。利威尔把耳机扔到一旁,转身开枪击碎窗玻璃,冲着防盗网上铁丝的焊接处迅速打完格洛克里最后几发子弹。

“黑咖啡好像凉了,换成红茶吧。”

利威尔对通讯器另一端的法兰念出事先约定的暗号,从裙底的枪套取出自己那把先前已经空仓挂机的银灰色手枪,往里面填入新的弹匣,朝窗户的方向继续开枪。子弹呼啸着冲出枪膛,准确无误击断一根接一根铁丝,撞出零星的暗红火花,渔网似的防盗网转眼间已经破开一个足以让他脱身的缺口。

高跟鞋踏上窗台时,利威尔的余光瞥见窗边破碎的落地穿衣镜。那里正映出他的身影,一个陌生女人的身影。此刻他是丽芙·米坎,活在江湖传说中的冷艳女杀手,黑色长发垂落肩头,穿着不合身的黑紧身裙黑丝袜,小巧的银灰色女式手枪在黑丝绒手套里泛着幽幽冷光。

第二组杀手冲进房间,只来得及瞧见他漆黑的背影。杀手们还没能打出一发子弹,渡鸦一样的黑衣女郎,流星般纷纷坠落的碎玻璃,一切眨眼间已经通通消失在森然的寒夜里。一两颗子弹气急败坏追赶上来,终究还是晚了一步。窗外就是运河,一条游艇上坐着随时准备接应的法兰。

那天的逃跑利威尔没有中弹,可是跳窗时身体从玻璃和铁丝间穿过,仍然留下了一些清晰可见的伤痕。从冰冷的河水爬上游艇后,利威尔把假发往地上一摔,立刻要求法兰撤回之前布控在附近的火力点,只留下一两个隐蔽的监控哨观察敌人的后续行动。

“了解了。”法兰回答,有点担忧地看了一眼他胳膊上一道不浅的划伤,“不过利威尔,吃亏却不还击,这可不像你。你不打算弄清那些家伙的身份?还是说,你已经有什么眉目了?”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对于那些曾经加害他的凶手,或是试图除掉他的仇敌,这确实是利威尔采取的一贯态度。

然而这一次,他发现自己居然有了顾虑。那些在危急关头被他强行压制住的思绪终于翻涌上来,他忍不住回想房间里沾血的羽毛,没能合上的蓝眼睛,还有耳机里被提及的那三个字母:

F.D.F。

艾尔迪亚的官方情报机构,前身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调查兵团。对于这个以“自由之翼”为名的组织,由于从前的记忆,利威尔仍然存有微妙的旧情,以至于哪怕这个组织在对付“耶梦加得”时毫无作为,他也没能生出更多的怒火和怨恨。这些年他和各国情报机构打过不少交道,唯独和F.D.F始终保持距离。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像对待任何一个合作伙伴那样,同自己曾经热爱的兵团进行冷冰冰的利益往来。

不管怎么说,糟糕的事情已经发生。耳机里的男人提到F.D.F,说不定今晚发生的一切正是F.D.F的圈套,或者至少得到他们的授意。据说F.D.F内部派发的配枪就是格洛克,方才被他击毙的四个杀手,很有可能是这个组织的特工。如果真是那样,他亲手杀死这些特工的行为,无异于宣告N.N要与F.D.F为敌。

事到如今,利威尔倒并不为自己的行为后悔。在那种情况下,对方显然想置他于死地,他自然不可能乖乖束手就擒。

只是有些事他实在想不明白——在弄明白这些疑点前,贸然和F.D.F作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既然生物学家已经主动提出要将手头的情报提供给艾尔迪亚,F.D.F似乎完全没有必要出尔反尔痛下杀手。此外,以他对各国情报机构的了解,这些官方组织在采取行动时通常都会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除非本国核心利益受到损害,否则他们几乎不会轻易树敌,尤其是跟那些没什么利益纠葛的中立势力。

既然如此,F.D.F为什么要算计他?他实在想不起N.N的哪些行动有可能威胁艾尔迪亚的利益。那些阿克曼档案现在到底在哪里?这些人了解他的行事风格,想必对他的身份已经有所猜测。如果档案到了F.D.F手中,他们会不会调查出他的真实身份?这会牵涉到埃尔文、库谢尔和凯尼吗?

“利威尔,怎么了?”

法兰再次出声呼唤时,利威尔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走神。他从事先准备好的化妆包里取出镜子和卸妆棉,擦掉嘴唇上残存的口红,然后是睫毛膏和最难应付的眼线液。谢天谢地,他的脸没有受伤,否则明天见到埃尔文实在不好解释。他总不能说自己跟咖啡豆供应商干了一架吧?

“……这件事过几天再说吧。”

最后利威尔只是这么说,从装替换衣物的背包里摸出婚戒,小心翼翼戴回无名指上。

“明天是结婚纪念日,我必须待在家里。再不回去,埃尔文那家伙说不定要生气了。”

 

怎么可能,埃尔文难道还会生你的气吗?

那时法兰握着游艇的方向盘发笑。在利威尔为数不多的亲友眼里,他的丈夫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正直,可靠,脾气好,谁都想象不出来他勃然大怒的模样。

别说外人,就是利威尔自己也没见过发火的埃尔文。都说天下没有不吵架的夫妻,可即使他张牙舞爪摆出一副“来干一架啊”的架势,他的丈夫从来只是拍拍他弓起的背脊,像给猫顺毛那样微笑着说:没什么,只要你喜欢。

有时凯尼和他联系,对方也会提起他这个可怜的好丈夫。杀手组织头目和王宫警卫课课长显然不该过从甚密,不过在库谢尔的强烈要求下,每隔一段时间,利威尔还是会勉为其难地跟凯尼通一次加密电话。每每谈及N.N近来的业绩,那头的男人总是发出又冷又重的哼声:你这些年惹的麻烦可真不少啊,你那个粗眉毛的金发丈夫还一直被你蒙在鼓里,真可怜。利威尔则气势汹汹地反击:我又没让你帮忙擦屁股。看来你的宫廷生活挺无聊啊,该不会经常独守空房吧?居然还有时间管我的事?

他们这对阿克曼舅甥总是这样,像是烧得通红的铁链,谁也无法捆缚谁,每次接触都要发出噼里啪啦的刺耳声响,耀眼的火星和铁屑四散飞溅。现在利威尔觉得自己可能不得不承认,他要应付的麻烦的确有点多。恐怖组织,黑帮团伙,情报机构,也不晓得明天又是哪一个。

不过要说埃尔文完全被蒙在鼓里,利威尔其实存有疑虑。结婚纪念日这天晚上,为了不让仍在渗血的伤口被埃尔文发现,他特意换上了不容易显露血迹的黑色衬衫。后来埃尔文冷不丁搂住他一顿又亲又啃,手都已经探到衬衫底下了,他不得不在埃尔文意趣正浓时不解风情地扫了对方的兴。

这种为了隐藏伤口跟对方保持距离的状况早就不是第一次。好在埃尔文一向好脾气,每回利威尔以疲惫或生病一类的借口拒绝肉体上的亲近,即使是在结束了长时间的考古活动后,忍耐许久的埃尔文也绝不强求,还会对他嘘寒问暖悉心照料。这次不知道为什么,一切本该告一段落时,埃尔文忽然平静地指出:

利威尔,你很少穿黑色衬衫。

他在暗示什么?他会不会看出了什么?

名叫埃尔文·史密斯的人观察力似乎都不太寻常,总能从细枝末节里发现蹊跷。扮成女性时身上残存的香水味,不小心蹭到衬衫上的口红印,胡编乱造的行程表,太多事都逃不过那双锐利的蓝眼睛。

在有的家庭,这样一些发现足以带来一阵台风,一场地震,然而一次又一次,每当利威尔觉得他们的婚姻危在旦夕,埃尔文最后都会选择信任他的说辞。这个人分明那么聪明,可因为爱他,许多不可理喻的事都可以视而不见。利威尔猜想,这大约也是因为这个人此生的生命中从来都只有阳光,不曾有过真正的阴云。自幼的教养让他骨子里光明磊落,坦荡真诚,习惯了原谅和给予,也就从不知道什么叫欺骗。

他们就这样相安无事地共同生活了六年。

可是这样的生活,究竟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利威尔不知道,亦或是不愿面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他依然记得新婚不久后某个大雾弥漫的清晨,他和法兰将刺杀对象的尸体从轮船抛进大海,不经意间又聊起自己的新婚丈夫。那时他总是三句话不离对方,以至于明明手头正做着罪恶的勾当,嘴里仍谈论着阳光,甜点,红茶,动人的情话。那天天气不好,灰蒙蒙的海面像布满灰尘、被人哈了一团雾气的镜子。谈话告一段落,他们分别点了根烟,沉默着观察一群正在捕食的海鸥。法兰看起来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问出了那个问题:

虽然我知道这个问题可能有点扫兴,但是,利威尔,要是哪天你丈夫知道你过去的经历和现在做的事,还会继续爱你吗?

利威尔已经忘记自己当初是怎么回答的了。也许他说的是:以后再说吧,我现在还不打算考虑这个。后来他想,如果是在从前那个世界,他大约能斩钉截铁地给出肯定答案。那时他也曾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生活过,双手沾血,身负罪孽,为生存挣扎着竭尽所能。那时是埃尔文找到他,无视他不光彩的过去,将他带到日光底下,彻底接纳他,重用他,爱他。

现在的埃尔文同样不吝啬给予他爱意,但这份戴着面具的爱也许少了一些东西。而利威尔宁可对方忘记曾经爱他的方式,也并不试图将那些缺失的东西从残忍的时光里重新唤回。这个人过去总是太疲惫,当下值得拥有平凡幸福的生活,他不愿打碎对方身上那些像阳光一样温暖明亮的事物。

所以,也许当初他决定跟埃尔文结婚,实则是个糟糕透顶的选择。作为杀手,他本不该像一片阴云那样飘入埃尔文阳光灿烂的崭新人生。可是那个时候,大约是热恋总是容易让人丧失理智,他实在太害怕与埃尔文再次分开,也太渴望同这个人有一个家。

即使是在六年后的今天,利威尔觉得,自己恐怕还是无法回答法兰问出的那个问题。他只知道,自己对这个人的感情不会改变,也未曾改变。

毕竟他知道,这个人是他从前、当下甚至未来命中注定的爱人。

 

【可以公开的情报】

阿克曼研究计划,一个由恐怖组织“耶梦加得”主持的生物研究计划。由于相信阿克曼体内仍然存在联通巨人之力的渠道,该组织多年来一直用各种方式绑架阿克曼一姓的艾尔迪亚公民,将其作为实验样本开展非法研究。利威尔成为杀手与之有关。

“觉醒训练”,为开发阿克曼的战斗潜能设计的训练方式。其原理是将阿克曼置于生命受到威胁的极端处境,通过人为施加暴力激发其求生意志,从而促成“觉醒”的最终达成。这一训练模式在战争时代曾被艾尔迪亚军方采用,后来因为不符合人道主义原则被禁止。近来在针对阿克曼的实验中重新出现。

 

- TBC -

*“初吻是魔法”的说法,来自钱德勒的小说《漫长的告别》。两个人新婚之夜看的电影是《魅影缝匠》。引用的诗是阿赫马托娃的《我会爱》,改了一个字。

总之就是双重隐瞒,既隐瞒了现实世界的真实身份,又隐瞒了仍然记得前世的事实。两个人都在记忆模糊的情况下爱上对方,都觉得现世的爱人纯洁无瑕快乐单纯,明明都记得过去却都希望对方不受前世困扰成为幸福的普通人,同时不想对方知道自己从事的危险工作。


评论(52)
热度(303)
  1. 共13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蜜蜂与羊角面包 | Powered by LOF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