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与羊角面包

打一枪就跑的单机玩家,HE主义者,随缘更新
团兵洁癖不拆不逆。团兵论坛&AO3:Evelyn2022

【团兵】我是猫

Summary:文利养了一只小黑猫,单纯的小猫咪每天在VIP专属座近距离观看中年夫夫你侬我侬。

和《黑猫的探戈》是姊妹篇,建议配合食用。一次放飞自我的第一人称尝试,应该是搞团兵以来手速最快的一回了。有参考夏目漱石的《我是猫》。

一句话,小猫咪除了喵喵叫,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正文:

 

我是一只猫。

准确地说,是一只生活在军营里的雄性黑猫。如果说马儿的职责是跟士兵出生入死,我这只猫的职责则是为士兵提供必要的精神慰藉。每天早晨,我都会待在能被士兵轻易看到的地方,比如兵舍的大门啦,办公楼的走廊啦,在有人经过时竖起尾巴,喵喵叫着冲他们打招呼。每到这个时候,总会有一些士兵乐呵呵围到我身边,伸手摸一摸我身上光亮的黑色皮毛。

我喜欢跟这些士兵待在一起,哪怕是手法粗鲁的家伙,我也乖乖仰着脑袋来者不拒。我知道,要是被我那些热爱流浪的野猫同类看见,肯定要笑话我这么做猫实在没出息。可是,管它呢,至少在我看来,到了这里以后,我的猫生才真正有了那种被人类称为“意义”的东西。

我的主人是埃尔文·史密斯,那个大名鼎鼎的调查兵团团长。每天早晨和士兵们打完交道,我都会溜到主人的办公室,钻到桌底下睡大觉,趴在窗台上舔舐毛发,或者是在主人拍拍膝盖时跳到他大腿上,随着他抚摸的动作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到了中午,如果公务多得难以分身,主人通常会在吃过午饭后直接回办公室午睡。据我所知,男性人类和我们公猫一样,对于打理毛发很有一套。就拿主人来说,每天他都要用发蜡把一头金发梳理得整整齐齐,又配合剃须膏刮去下巴上的胡茬。

在我看来,这些膏体都有种特别的味道,像薄荷,又有点像柠檬,和中午阳光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相当好闻。每次主人平躺在沙发上休息,我都忍不住跳到他肚子上翻来覆去地打滚,想象自己正肚皮朝天躺在草地里晒太阳。有时主人会被我的动作惊醒,却从不冲我发火,只是伸出手揉揉我的下巴。

偶尔主人不去吃饭,利威尔总是会趁着午休时间亲自来办公室送午餐,顺便将我抱在怀里仔细抚摸一番。除了主人,利威尔大概是我最喜欢的人类,我打心里把他当成自己的半个主人。

不同于主人的金发和大个头,利威尔是个黑发的小个子,身上总有干净清新的肥皂和红茶气味。在我遇到的人类当中,他身上的气味最好闻,抚摸的力道也拿捏得最合适。每次他用粗糙又温暖的指尖摩挲我的脑袋,我都要想起自己还是小猫时的生活,恍惚间觉得回到了自己出生的灌木丛,而妈妈正用舌头一下一下舔舐我的头顶。这样的抚摸总是让我舒服得眯起眼睛,情不自禁把头埋到利威尔胸前的领巾底下。

利威尔把我抱走,主人大概因为没东西可摸,只好把利威尔也抱在怀里,摸摸肩膀摸摸胸口,摸摸大腿又摸摸腰,直到利威尔不无气愤地掐住他的手腕才知道适可而止。人类的皮肤光溜溜的,外面还裹着衣服,不像我们猫,全身上下都覆盖着柔软的皮毛。因此我始终不明白,主人对利威尔这么做到底能收获什么乐趣。

不过人类这种生物,本来就不是我们猫类可以彻底理解的,更何况对方还是埃尔文·史密斯。所以每次主人对利威尔动手动脚,我都只是装作无事发生,认真感受利威尔的手指在我的毛发间穿梭。

每次像这样坐在一起,主人都会和利威尔聊天,有时聊我完全听不明白的公务,有时则只是絮絮叨叨地闲聊。有一次,他们并肩坐在沙发上,我被利威尔抱在膝头,主人则揽着利威尔。主人伸手摸了摸我皮毛底下为了御寒生出来的一层绒毛,像是在检查小孩子有没有好好穿衣服,随后扭头对利威尔说:“快到冬天了,它的毛越来越厚,摸起来更舒服了吧?”

利威尔也揉了揉我的脸颊,倚着沙发把手懒洋洋地回答他:“啊,是很舒服,跟之前比也更有光泽了。”

主人和利威尔的认可让我很得意。毕竟,对于我这样一只身材瘦小的猫而言,再没有什么比精心打理的皮毛得到夸奖更能给我成就感。

可惜上天虽然给予人类远超其他物种的智慧,却没有给予人类听懂动物说话的能力。我的这番得意心情,终究是没法亲自诉说给我最喜欢的两个人类听。我只好用脑袋分别去蹭他们的手掌,又喵喵叫了几声,意思是“多谢多谢,再摸摸我吧”。主人则看着利威尔,有些感慨地微笑:“利威尔,你一开始可不怎么喜欢它,现在摸它倒是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那又怎样?”利威尔抚摸我的手指停顿了一下,“不摸它,难道还摸你?”

“你要是想这么做,也不是不可以。”主人回答,还真的把沉甸甸的金色脑袋埋在利威尔脖颈里,用额头很轻地蹭了蹭。

“开什么玩笑。你那点头发,别说手感比不上它,能不变少就不错了。”利威尔故作嫌弃地别开脸,毫不留情地调侃道,又拍了拍我的脑袋,细声问我:“小家伙,你说是不是?”

我如今快两岁了,要是换算成人类的年纪,我已经是个二十好几的青年人,却还是天天被人当成“小家伙”。

虽然不想伤害主人的自尊,我仍是附和着轻轻喵了一声。猫类一向以毛发浓密为美,在我看来,金发蓝眼且身材高大的主人在人类里的确英俊,但头发日渐稀疏却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主人听到我的叫声,笑着叹了口气:“说话还是这么残忍啊,利威尔。”

大概是为了报复这个残忍的调侃,主人忽然搂紧利威尔的腰,旁若无猫地低头去啃他的嘴唇。利威尔嘟囔了一句“恶心的家伙”,表情看起来不情不愿,两个人的舌头却还是很快缠在一起,像是恨不得能打个结。利威尔搁在我脑袋上的手也不再动弹,想必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舌头和嘴唇上了。

哎呀,又开始了。

我迅速跳到地毯上,把两只爪子往前伸,压低脑袋打了个好长的哈欠。根据我以往的经验,这个时候还是早点开溜为妙。等到他们两个把身体贴在一起,我这只猫儿被夹在中间不能脱身,事情可就变得有些尴尬了。

我们猫类也有彼此舔舐皮毛沟通感情的习惯,一般来说,地位高一些的那个总会可劲地舔地位更低的那个。说起来,按照人类世界的规矩,利威尔的确是主人的部下,被主人用舌头这样对待也算合情合理。可既然如此,军营里的其他人同样是主人的部下,为什么我从没见过主人对他们那么做呢?

我想不明白,也懒得再去想,抖了抖被揉乱的毛发,跑到窗边继续晒太阳。人类就是这么一种难懂的生物,不去弄明白也没什么关系。说到底,我不过是只猫嘛。

 

我成为埃尔文·史密斯的猫,是在去年的冬天。

在来到调查兵团前,我和妈妈还有兄弟姐妹住在乡下的一片灌木丛里。听妈妈说,我的外祖母、曾外祖母、曾曾外祖母,都是和人类共同生活的家猫。那个时候,我们猫类的日子过得可不赖,什么小鱼干、碎肉末,这些现在看来简直是山珍海味的东西,每家每户的猫儿都能从主人那里随便讨要到。

可是这两年,人类和猫类的关系正变得越来越糟。妈妈告诉我们,现在人类遇到了一种名叫“巨人”的生物。这种生物比人类大上十几倍,而且专门吃人,就跟我们猫类专吃老鼠一个样。因为巨人,人类失去了领地,肉类也成了有钱人才吃得起的奢侈品。那些吃不起肉的人,居然开始打起我们猫类的主意,无论是四处流浪的野猫,还是别人家当成宝贝疼爱的家猫,在他们眼里都不过是会移动的免费肉块。

“唉,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每次妈妈看着使劲吃奶的我们,总会哀愁地叹气,用爪子揉揉被眼泪打湿的脸颊。当年她还是一只小猫,某天外祖母带着她外出散步,却遇上了捉猫的恶人。妈妈虽然中途侥幸逃跑,却再也找不到回主人家的路,从此沦为一只无依无靠的野猫。

为了躲避人类的捕杀,我们一家一直生活在远离民居的灌木丛里,却仍然难逃覆灭的命运。家被人类发现那天,我躲在灌木丛深处的阴影里,眼睁睁看着妈妈和兄弟姐妹在棍棒下流血惨叫,被一只大手粗暴地塞进巨大的布袋。或许是因为身体太黑,我并没有被发现。从那以后,我就开始了孤独的流浪生活。

为了活命,我自己学会了抓老鼠,吃过蟋蟀、螳螂、小蛇一类的动物,还冒着被乱棍打死的危险偷吃过贵族露天宴会上的牛肉。因为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我的个头长得很慢,好在身体还算健康,虽然没少为了争夺食物跟野猫野狗打架,倒也没有落下什么残疾。

由于害怕被人类发现,我白天从不轻举妄动,直到夜幕降临才开始觅食。有时经过那些亮着暖黄烛光的窗户,我会看到一些跟人类共同生活的同类。由于近来偷猫贼肆虐,养猫的人家大多门窗紧闭,不让自家的猫轻易外出。这些被剥夺自由的同类看起来倒是生活得不错,总是舒舒服服蜷缩在主人的大腿上睡觉,或是在猫窝里啃咬主人精心准备的毛线球解闷。

尽管我已经是个能自力更生的男子汉,每次看到这样的情形,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羡慕。大约是骨子里的家猫血统作祟,我仍然期待能遇到一个怜爱自己的主人,被主人抱在怀里温柔抚摸。可一想到当时那双沾满血迹的大手,我便害怕得全身毛发根根直立。我不明白,同是人类,为什么有人为了填饱肚子要将我们赶尽杀绝,有人却能把猫儿当成自己的孩子疼爱。

所以说嘛,人类真是复杂的生物,哪怕竭尽我的猫生去思考,我也永远没法完全知晓他们的心思。我只能这样竭尽所能地活着,一天天漫无目的地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

直到那一天。

那是我出生以来经历的第一个冬天。因为天气变冷,许多动物都不再现身,我的反应也比从前迟钝很多。一连好些天,我没有抓到一只猎物,只能靠吃枯草和小昆虫充饥。偏偏那时一只花猫总是找我打架,他的个头比我大太多,我腹中空空,哪里是他的对手。在一次惨败后,我又饿又冷,迷迷糊糊沿着墙根走了一路,终于四肢一软扑倒在地上——后来我才知道,那里就是调查兵团军营的门口。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正被一群身穿军装的人类围在中间。见我睁开眼,他们都笑起来,其中一个掰下一块面包塞到我嘴边。我自打生下来就没被这么多人类同时注视,早就害怕得耳朵耷拉,毛发耸立。眼看那只捏着面包渣的手朝我靠近,我来不及多想,张嘴在那人的指尖上狠狠咬了一口,在众人的惊叫声中突破重重包围,一溜烟蹿到某个士兵的床铺底下。

完了,这下彻底完了。

我绝望地想,在床底下瑟缩成一团煤球。无数双靴子如同幽灵,在我眼前影影绰绰地徘徊。显然,我已经身在某个人类聚集的地方,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要和妈妈还有兄弟姐妹们重逢。其中一双靴子的主人忽然开口,语气听起来有些无奈:“先等等吧,它好像还是怕人。”

正说着,一个东西被轻轻推进床底。我吓得拼命往角落里钻,以为那是一根棍棒。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是一个瓷碗,里头装着刚才塞到我嘴边的面包渣。

那天以后,士兵们每天都会往瓷碗里放些食物,有时是面包,有时是菠菜,有时是熟蛋黄,就是没有肉。最初几天,我一直躲在床底下,生怕只要靠近那个瓷碗便会被一双大手死死摁住脖子。后来实在饿得不行,终于趁着天黑上前啃了几口填填肚子。

再后来,见我已经敢在白天凑近瓷碗,士兵们会试探着抚摸我的皮毛,并不介意它沾满泥巴苔藓一类的脏东西。我一开始还是害怕,身体抖得像是将落不落的枯叶,很快发现这群人类并没有把我当成食物,其中一些人甚至说我的灰蓝色眼睛相当漂亮。流浪这么久,哪怕是同类也没有这么夸过我。我一时忘记了身为男子汉的尊严,把头埋在瓷碗里,哼哼唧唧地哭了一小会儿。

我虽然已经是只没有父母的野猫,却也懂得什么叫知恩图报。为了报答这群士兵的救命之恩,身体有力气后,我决定替他们抓老鼠。奇怪的是,我把这层楼的每个角落都翻了个遍,连一根耗子毛都没能看到。

后来偶然听见士兵们闲聊,我才知道,某个叫“利威尔兵长”的人类每周都要组织士兵在兵舍里进行大扫除,别说老鼠,就是苍蝇也无处藏身。我趴在地板上一面偷听,一面用舌头清理自己的皮毛,心里暗暗揣测:难道说,那个利威尔兵长比我还会抓老鼠?

虽然抓老鼠报答恩人的计划落空,我很快发现,最好的报恩方式就是向他们献出我的身体。自从我能接受人类的亲近后,每天士兵们结束训练,都会三三两两聚拢在我身边,轮流伸手抚摸我的皮毛,露出满足的笑容。

不是我自吹自擂,我们猫类的皮毛对于喜欢猫的人类而言可是有无穷魔力,只要在我们身上轻轻摸上一把,一天中所有的不快和疲惫都会迅速消失。意识到这一点让我得意地确信,老天让我误入调查兵团,就是为了让我拯救这群训练辛苦且生活乏味的士兵。

古有圣人甘愿受难救赎世人,今有小黑猫任人抚摸解救士兵。那些无知的同类总以为我和人类共同生活是屈服于他们的糖衣炮弹,殊不知我进行的是一项不求回报的崇高事业——要知道,调查兵团既没有老鼠,又没有小鱼干,我这么做,可全凭我胸膛里这颗超越物种的博爱之心呀。

就这样,我在调查兵团留了下来。由于每天都有人提供食物,我不必再狩猎,也有更多时间打理自己的皮毛。我们猫类最爱干净,一天中醒着的大部分时间,我都会在太阳底下用舌头仔仔细细舔舐自己的毛发,挺胸抬头等候一双双大手触碰我的身体。

可哪怕这样,每次我溜达到兵舍的某个房间附近,总会有士兵神色慌张地拎着我的后颈,把我提溜到其他地方,说是“让利威尔兵长看见可就麻烦了”。我渐渐明白,在那个叫“利威尔兵长”的人类眼里,我恐怕是只脏兮兮又没教养的野猫,活该永远躲在他瞧不见的地方。

这个事实让我既委屈,又不服气。我虽然曾经是只野猫,可我现在已经是只既讲卫生又懂礼貌的家猫啦。我的每根毛发都干净柔顺,没有一只跳蚤,见人不凶不闹,还主动给摸给抱。世上哪能找到比我更亲人的猫呢?

 

毫不夸张地说,看清埃尔文·史密斯的第一眼我就确定,他一定是我未来的主人。

来到调查兵团后的某一天,托洛斯特区下了第一场雪。这是我头一次看见这种白花花、冷冰冰的东西。我撒开四条腿冲进雪地里好一阵打滚,回兵舍时认错了路,误打误撞闯进了跟兵舍相邻的办公楼,又稀里糊涂跑到一间带壁炉的会议室里取暖。在满屋子或陌生或熟悉的脸孔中,我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坐在长桌尽头、有着金色头发的男性人类。

事实上,真正吸引我的是他胸前挂着的那颗绿色石头。在壁炉的火光里,那颗石头看起来亮晶晶的。在军营里待了这么长时间,我可从没见过其他人戴这样漂亮的东西。我看得眼睛发直,一路小跑着跳到他大腿上,当着一屋子人的面毫不客气扑进他的怀抱,在惊叫和笑声中挥舞爪子拨弄了几下那颗绿色石头,又将它一口咬在嘴里。

现在想起来,我初次见面时的表现实在不怎么样,可对于一只不到一岁的猫而言,这种漂亮的小玩意儿所具有的诱惑力简直难以抵御。我正咬着石头玩得起劲,一只大手忽然轻轻摁住我的背脊。

我们猫类对于强者的直觉一向很准确。在野外,猫的地位都是通过自己的牙齿和爪子确立起来的,对于力量的畏惧和崇拜早就刻在了骨血里。主人虽说没有尖利的牙齿和爪子,放在我身后的手掌却大而有力,横亘在我面前的胸膛也宽厚如墙,低头注视我的那双湛蓝眼睛更是威严又锐利。我被他盯得不敢乱动,识趣地松开嘴,而他看向我的眼神并非责怪,也非厌恶。

显然,他并不讨厌猫,至少他并不讨厌我。

求生是一切动物的本能。我一直觉得,如果我要为自己找个主人,我的主人必定是个强者。无论猫类还是人类,在野外还是那个所谓的“壁外”,惟有强者才最有可能活下来,也最有能力保障我的生存。

我艰难地仰着脑袋,盯着眼前的金发男人看了一会儿,试探着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胸膛。而他并没有将手掌移开,甚至相当熟练地摸了几下我的皮毛——只有养过猫或是和猫打过交道的人才能有这样恰到好处的力道。我忍不住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拼命往他怀里钻,同时兴奋地喵喵直叫,意思是:快点快点,再摸摸我吧,以后你就是我的主人啦!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充满戒备的声音:“埃尔文,别碰它,等下记得把手洗干净。”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主人的名字,也是我到调查兵团以来第一次被人当面嫌弃。猫也是有自尊心的,我可是一只爱干净又人见人爱的好猫,才不是什么街上随便捡来的脏东西,哪受得了这样的污蔑。

我气得耳朵下垂,皱起鼻子扭过头,看到一个黑色头发的男性人类捏着茶杯靠在椅背上,侧头盯着桌底,显然不屑于正眼看我。虽然他没有站起身,我还是能觉察出来,他的体格要比普通男性人类小上许多,肩膀和脑袋甚至不能将椅背完全遮挡住。

这家伙就是那个利威尔兵长?

我眯起眼睛看他,他也用余光瞟我。我很快发现,他的眼睛颜色几乎跟我一模一样。自从被士兵们夸奖眼睛漂亮后,我每天晒太阳都会盯着窗玻璃中自己的圆眼睛看上好久,所以绝对绝对不会认错。

这个巧合让我不大高兴——我自己有的好东西,才不想和一个讨厌我的人类分享。尽管如此,我还是壮着胆子甩了甩尾巴,打算跳到利威尔跟前,骄傲地向他展示我这只小黑猫的干净皮毛。没想到,我跳到桌子上时估计错了距离,一不小心把利威尔的茶杯一头撞倒,滚烫的茶水甚至直接泼洒到他的领巾上。

哎呀,这下可糟糕了。我心想。

利威尔的脸色本来就难看得要命,这下简直像是要当场剥了我的皮。我心里早就害怕得不得了,却又想给主人留个好印象,生怕主人觉得我是一只胆小怕事敢做不敢当的坏猫。我于是只是故作镇定地舔了舔被烫着的爪子,又后退两步,在利威尔一把掐住我的脖子前飞快逃远了。

从那以后,利威尔就一直不大喜欢我,不仅因为我那天打翻了他的茶杯,更因为我日复一日对主人死缠烂打。

自从认定了埃尔文就是我的主人,我每天清晨都会早早出门,蹲守在主人办公室的门口。一开始,我会给主人叼来一些小礼物,比如兵团厨房里的老鼠,雪地里冻僵的麻雀,甚至还有躲在树洞中冬眠的蛇。为了抓到这些猎物,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劲,还得努力克制将它们一口吞下的冲动。

但主人对我的好心却似乎并不领情,每次看见我的礼物,表情都既好笑又为难。有一次,他从我嘴里救下一只拼命挣扎的麻雀,打开窗户将它放跑,又朝我弯下腰,看着我的眼睛一脸严肃地说:“这样做不好,以后不要送了。”

我沮丧得趴在他脚边喵呜乱叫。大概是觉得我的叫声实在可怜,他只好主动伸手摸摸我的脑袋,又托住我的胳肢窝和后腿把我抱起来,将我整个揽在自己胸前。

我知道,我距离“埃尔文·史密斯的猫”这个身份又近了一大步。

我渐渐成了主人办公室的常客。主人的办公室在这座建筑的顶层,寒冬时节,那里永远明亮温暖,窗户旁铺满阳光的木地板是晒太阳的好去处。我看得出来,主人不仅是我的主人,还是一整个军营的主人,每天都有许多事要亲力亲为,脸上也难以看到笑容。

主人处理文件,我很少打扰,只是独自趴在一边玩耍,在地板和沙发上磨爪子,或是拨弄地毯边缘的穗子。忙累的时候,主人会抽出时间跟我玩上一会儿,用金色的羽毛笔蹭蹭我的脑袋。轻盈的羽毛在我眼前晃荡,很像是飞来飞去的蝴蝶。我盯着羽毛,随着它的移动不停摇晃脑袋,看准时机挥舞爪子,直起身子一蹦跳得老高。

我刚学会和人类打交道,有时和主人玩闹,一不小心没把握好分寸,尖锐的爪子总会把他的手背挠伤,可他从不在意。偶尔主人会让我肚皮朝上躺在他怀里,用手指挠挠我柔软的肚子。对于我们猫类而言,那是全身上下最脆弱的地方,只会容许亲近又信任的人抚摸。

有一回,主人又像这样抚摸我的肚子,看着我微微眯起的眼睛,微笑着自言自语道:“啊……确实是很像。”

我像谁呢?

我盯着主人脸上少见的笑意,心里隐约有了答案。

办公室时常有士兵造访,来得最频繁的就是利威尔。面对其他士兵,主人脸上总是看不出太多表情,唯独在利威尔面前,主人从不吝啬自己的笑意。最初当着利威尔的面,主人并不掩饰对我的喜爱,不但将我抱在膝头上逗弄,还会兴高采烈地建议利威尔也来摸摸我的皮毛。利威尔却总是抱着手臂绷紧脸孔,不屑地嘁上一声,把脸撇向办公室其他地方,显然仍将我当成一个来历不明的脏东西。

有时看到主人手背上的抓痕和牙印,利威尔会突然变得紧张,顾不得主人的手刚刚才摸过我,一把抓过那只大手仔细检查,没好气地提醒主人跟我保持距离。后来主人干脆从不在利威尔面前跟我亲近,甚至连抱一抱我都要格外谨慎,生怕留下什么痕迹让利威尔看见了不高兴。

我于是渐渐发现,主人很听利威尔的话,和我打交道总要留意利威尔的脸色。以我们猫类的眼光来看,这样的事是完全无法理解的。既然主人是一整个军营的主人,按理说也是利威尔的主人。世上只有小弟听老大的差遣,哪有老大对小弟唯命是从嘛。

就比如冬天里最冷的那一阵,为了多和主人待在一起,一连好几个晚上,我总是死皮赖脸趴在主人房间门口,喵呜喵呜地打滚撒娇,希望他可以让我在他房间里过夜。主人平时对我相当纵容,在这件事上却态度坚决,每次都会委托其他士兵帮忙照顾我,绝不允许我跨越房门半步。

起初我百思不得其解,某天晚上实在睡不着觉,在兵舍的走廊上四处溜达,无意间看到利威尔进了主人的房间。第二天早上,果不其然,我又在主人身上闻到了利威尔独一无二的红茶气味。

这样的事情每隔几天都会发生。过去我总觉得奇怪,直到那次我才明白过来,原来比起搂着猫取暖,主人更喜欢搂着利威尔。既然利威尔不喜欢我,肯定不愿意和我挤在一个被窝里,主人一定又是害怕让利威尔不高兴,这才冷冰冰地把我拒之门外。

虽说和主人一起过夜的计划失败,我这只讨人喜欢的猫自然也不是无处可去。大冷天的,人类可不像我们猫类有皮毛御寒,怀里抱着个毛茸茸的生物,总比一个人缩在被窝里暖和。

有时那个叫韩吉的女性人类会一马当先,抢在其他士兵之前蛮横地将我抱走,把我带回自己的房间来来回回仔细端详。听士兵们私底下议论,她算是“半个生物学家”,对我的身体构造大约很感兴趣。

起初我很喜欢她,因为她总是不遗余力夸赞我的眼睛很少见,能为调查兵团带来好运,说是“黑猫拥有蓝眼睛的概率可是比奇行种还低”——虽说不知道她口中的“奇行种”是个什么东西,每天被人当成某种珍稀物种看待,我难免要洋洋得意,恨不得把尾巴翘到天上去。

直到有一天,她把我抱在怀里,忽然捏着我的尾巴往上轻轻一拨,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盯着我尾巴底下的那个小铃铛嘀嘀咕咕地说:“唔,发育还不算太完全。这么少见的黑猫,以后不能留下后代,有点可惜呢。等到明年春天再动手,会不会太迟了?”

我当即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动弹。我早就听说过,为了不让我们公猫受到繁殖本能的支配,人类会自作主张替我们切掉那个小东西。虽说我早就决定和人类生活在一起,目前也没有成家立业的打算,可再怎么说,在那个地方平白无故挨上一刀,想想都疼得不行。

从那以后,每次韩吉来主人办公室做汇报,我总是躲在桌子底下不肯露面,生怕只要被她抱在怀里,我的小铃铛一不留神就要不翼而飞。每天早上从睡梦中醒来,我也要先抬起后腿,仔细确认它还在不在我身上。

和韩吉一比,连利威尔都显得可爱许多。

说起来,尽管一开始利威尔和我关系不好,我却从来没有讨厌他。他虽然不喜欢我,却从未真正对我做过任何过分的事。听士兵们说,他是当之无愧的“人类最强”,连巨人见了都要害怕三分——以我们猫类的眼光看,大概就是“猫都会害怕的老鼠”。可哪怕有时办公室里只有我们一人一猫,他也只是沉默着和我保持距离,绝不运用他那具有压倒性的力量向我施压,也从没说过要把我永远驱逐出调查兵团之类的狠话。

在我看来,利威尔是不一样的,跟那些为了填饱肚子朝我们挥舞棍棒的人类绝非一类人。调查兵团的士兵也是不一样的,他们分明拥有向捕食者挑战的勇气和能力,却绝不把我这种潜在的被捕食者当成欺侮和损害的对象。

我喜欢同他们待在一起,大约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确信,总有一天,只要利威尔肯像其他人那样摸摸我的皮毛,一定会发现我是一只顶好顶好的猫。

 

我和利威尔的关系开始改善,是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中午。

那天主人工作太忙,没有去食堂吃饭,直接在办公室里午睡,利威尔于是亲自来给他送午餐。我看准时机,趁利威尔不备扑到他脚边,又无视他因为厌恶紧蹙的眉头,不管不顾钻进他怀抱里。

起初利威尔抗拒得浑身都在发抖,手指始终捏着我的后颈,像是随时做好准备要把我摔晕在地。我心里害怕得不行,却还是贴在他胸膛前拼命示好,努力向他展示我的皮毛有多么干净。

好在我的皮毛再一次成功施展了它的魔力。利威尔很快放松了掐在我后颈上的手指,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低头看我,一些情绪如同柔软的水草,在灰蓝的湖底无声摆动。他几步走到沙发上坐下,把我放到自己大腿上,一下一下轻轻抚摸我的皮毛。再次抬头看向他时,我发现他居然正盯住我的眼睛,慢慢舒展开一个笑容——在那以前,我可从没见过他的笑。

“……啊,居然还不赖。”我听见他很轻地说,意犹未尽地挠了几下我的下巴。

唔,看来“人类最强”也需要我们猫类的拯救。

我不无得意地想,亲昵地蹭了蹭利威尔的胸膛,又在他大腿上翻了个身,朝他露出我的肚皮。

自打利威尔肯同我亲近,我的生活质量都提升了不少。主人虽然喜欢逗弄我,毕竟要忙的事情太多,抽不出太多时间关心我的吃喝用度。这样一些琐事,后来只好全都交给利威尔代劳,利威尔免不了附送主人一番责怪,说他是个不负责任的主人,“自己都照顾不好,居然还想养猫”。

不得不说,利威尔照顾我可谓尽心尽责。他会定期给我修剪爪子,用梳子为我打理毛发,还会用私房钱给我买肉条和小鱼干吃。除此之外,利威尔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项圈,项圈上系着铜牌,上面铸刻着“调查兵团,埃尔文·史密斯”,大概是希望要是哪天我走丢了,捡到我的人能及时把我送回军营。虽然脖子上系着东西不太舒服,得到它还是让我高兴得喵喵叫,欢天喜地围着利威尔和主人的靴子打转——从今往后,我可是货真价实的“埃尔文·史密斯的猫”了。

准确地说,我恐怕算是埃尔文团长和利威尔兵长的猫。绝大部分时候,我白天待在主人办公室里,晚上则在利威尔房间里过夜。

和多数人类不同,利威尔几乎从不在床上睡觉,晚上只是裹着毯子坐在椅子里打盹。人类的被子总是太厚重,一不留神就要压得我喘不过气,比起和士兵们睡在同一个被窝里,我更喜欢蜷在利威尔温暖的胸膛前入睡。利威尔对此似乎并不介意,一连好几个晚上,我都安心趴在他大腿上,听着他有节奏的呼吸和心跳声,在他轻柔的抚摸中不知不觉陷入梦乡。

我本来以为,只要我乖乖听话,我和利威尔可以每天晚上都这样不受打扰地度过,世事却并不尽如猫意。某个中午,利威尔和主人像往常一样,并肩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一面抚摸我的皮毛,一面同对方闲聊。我被摸得舒舒服服,很快有了困意,半睡半醒间听到主人对利威尔说:“最近天气越来越冷了。利威尔,你这几天睡得怎么样?”

“啊,多亏有它,睡得可不赖。”利威尔回答,揉了揉我的脑袋,“它既不打呼噜,又不翻身,睡眠习惯比某人好多了。”

被利威尔这么一夸奖,我忍不住得意起来,安静地晃了晃我的尾巴尖,随后听到主人轻轻笑了一声:“这样吗?我倒是睡得不太好呢。”

我并没有把这番对话放在心上,晚上在外面玩够了,回到利威尔房间后把爪子和身体仔细舔干净,眼巴巴等待利威尔坐到椅子上抱住我。可利威尔只是在椅子里铺了一团褥垫,把我抱到垫子上盖好毯子,轻手轻脚出门去了。我本以为他不过是出去一小会儿,没想到直到我迷迷糊糊睡了一觉醒过来,房间里依然只有我孤零零一只猫。

周遭的黑暗让我恐惧起来——我上一次这样独自度过黑夜,还是昏倒在调查兵团门口的那一天。我挣脱毯子跳到地上,拼了命地用爪子抓挠房间的木门,发出声嘶力竭的嗷嗷嚎叫。

后来再想起这件事,我总觉得丢脸。那时我年纪还小,猫生里头一次有人这么细心地照顾我,我生怕只要和利威尔分开太久,他对我的感情就会变得和从前一样冷淡。我完全没想到这样的举动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整层楼的人都被我的叫声惊醒,敲门前来询问情况,发现利威尔兵长半夜居然不在自己房间,而是在对门埃尔文团长的房间里。

“……真是麻烦啊,被惯得这么黏人了。”

等到被吵醒的家伙全都畏畏缩缩地躲回自己房间,利威尔看着我低声说,眼里的无奈多于气恼。他把我从地上拎起来,坐在椅子里托住我的后背,让我仰面躺在他臂弯间。在他的怀抱里,我又闻到了主人身上的气味。

主人则站在利威尔身后,默不作声地俯身看着我,两个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作为这场闹剧的罪魁祸首,我多少感到抱歉,躲躲闪闪不敢直视他们的眼睛。身为“人类最强”和调查兵团团长,居然扛不住冬日的寒冷偷偷挤在一个被窝里取暖,这样的事情被人撞破,不管怎么说想必都有些丢脸。

两个人沉默了好一阵,主人轻声提议说:“看来不能让它单独待着,下次还是提前让韩吉照顾一下吧。它之前经常和韩吉一起过夜,一直都很听话。”

听到“韩吉”两个字,我只觉得尾巴底下隐隐作痛,喵了一声以示抗议,在利威尔怀里不安地扭动起来。

 

说实话,我有些生气,不明白利威尔到主人房间里过夜,为什么一定要丢下我。我们一只猫两个人挤在同一个被窝里,难道不比他们两个人一起睡觉暖和吗?连我们猫类都懂得,温度是不可多得的重要资源,几只猫聚在一起晒太阳总是比一只猫要更温暖。

我想来想去,想不明白。

这种想不明白的事实在太多,以至于我老早就放弃了理解人类的努力。既然无法理解,那就好好享受到嘴的食物,有什么能比看得见吃得着的食物更可靠的呢?

我只好这样自我安慰,用力咀嚼了几下利威尔塞到我嘴边的鸡胸肉。

调查兵团每年到了深冬都会休假,而利威尔的生日恰好在冬天。那年利威尔过生日,借着给利威尔庆生的由头,兵团在食堂办了一场像模像样的晚宴,饭桌上破天荒摆满了烤鸡、牛排、鱼汤一类的肉食。士兵们吃得高兴,我这只久未开荤的猫也能沾沾光。

吃下一块肉后,我仍不满足,舔了一圈嘴巴,挣脱利威尔的手臂跳到桌子上,结果却是旧日重现,把利威尔的玻璃酒杯一头撞倒,连毛发都被葡萄酒浸湿了,引得饭桌上一阵哄堂大笑。好在利威尔心情不错,没怎么和我计较,只是用手帕替我擦擦干净,架着我的胳肢窝把我挪到地上,在我身边的瓷碗里放了几块肉。

晚宴结束后,士兵们又聚在一起喝酒聊天,谈论一年中的所见所闻,说话声、笑声、叹息声、哭声,不同的声音在大厅里此起彼伏。我穿梭在一双双鞋子之间,不时停下脚步,仰起脑袋,让某只手摸摸我满是酒气的毛发。有大胆的家伙在我脖子上系了白色布条,让其他人猜猜我长得像谁。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大厅里又是一阵默契的欢笑。

经过韩吉身边时,我本想装作被壁炉里的火光吸引,没想到韩吉忽然抓住我的两只胳膊,把我从地上抱起来。我在她怀里轻轻挣扎,尽可能让自己表现得温顺又礼貌,没想到韩吉摸摸我的尾巴,笑嘻嘻地说:“呐,小猫咪,今晚和我一起睡吧,你的两个主人让我暂时照顾你哦。”

我顿时打了个哆嗦,却不敢轻易反抗,在人群里慌忙寻找主人和利威尔的身影,看见他们俩并肩坐在两张相邻的椅子上,手在桌底下偷偷握在一起。我发出的惊叫声淹没在嘈杂的人声里,终究没能被他们听到。

被韩吉抱回兵舍后,我无论如何不肯跟她进房间,她最后实在拿我没办法,只好放任我逃命一般飞快蹿回主人的卧室。我趴在主人桌底的地毯上,在一片漆黑中憋着一股闷气,倒想当面质问他们俩这次为什么又背着我偷偷在一起取暖。

我正生着气呢,房门外忽然响起急促的脚步声,随后是手忙脚乱的开门声,两双皮鞋在木地板上摩擦的嘎吱声,衣服抖动的窸窣声,皮带扣解开的咔哒声,以及舌头搅在一起的熟悉声音。在扑面而来的浓烈酒气里,我听到了主人低沉的笑声:“利威尔,真心急啊。”

“闭嘴。”利威尔气势汹汹地回击。

房间里响起木床摇晃的声音,还有主人和利威尔的声音。奇怪的是,他们似乎并不是在跟对方说话。那些声音都是一些没有意义的音节,而且被埋在被子底下,听起来破碎又沉闷,根本无法连缀成完整的句子。

我从没听见过这样古怪的声音,实在太好奇,在黑暗中一个激灵直起身子,把耳朵竖得老高。我们猫在夜里视力不错,但从桌底下看出去,只能看到一团耸动的被子,还有两双露在被子外的脚。其中一双小一些的脚掌忽然蜷曲脚趾,猛然缩进被子里,利威尔有些恼怒的声音随即响起:“喂,你这家伙是狗吗?舔来舔去的……”

我立刻明白了,一定是主人又在用舌头向利威尔宣示自己的地位。我们猫类总爱通过舔舐彼此的毛发区分身份高低,偶尔我和主人还有利威尔待在一起,主人冷不丁也会把唇舌凑到利威尔唇边。这样的事,我可见得不少,早就不觉得奇怪了。

舔来舔去的不一定是狗,也可以是猫嘛。我们猫虽然不像狗那么爱舔人,舌头也不如狗柔软光滑,但总比不知道自己打理毛发还爱流口水的狗省心多了。

我这样想着,顺便舔了舔自己的爪子。爪子里仍然留存着今天晚餐鸡肉的诱人气味,我太久没吃肉了,难免要一阵回味,脑子里回响着一个声音:肉,肉,肉……

“埃尔文,你今晚的肉都白吃了?就这么点力——”

利威尔的说话声陡然响起,又突兀地没了下文,被截断的尾音扭曲成一种我从未听他发出过的声音。木床摇晃得更加剧烈,晃动声几乎掩盖了那些难以名状的可怕动静。我蜷起身子,动也不敢动,隐约得出一个让我心惊肉跳的结论:利威尔和主人正在打架。

在野外流浪的那段时间,我可没少看到公猫为了争夺领地大打出手。眼下房间里的动静和我过去看到的一场决斗相比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一般而言,两只强大的公猫相争,像我这样不足岁的小猫只有旁观的份,要是不知好歹突然拉架,保不准会被无辜伤及。

我只好屏住呼吸,一声不响保持不动,凝神留心打斗的进展,心里莫名有些难过。我一直觉得,主人虽然太听利威尔的话,但利威尔作为下属,对主人的命令也算是足够服从。没想到,利威尔暗地里居然一直想着挑战主人的权威,而且每隔几天都要和主人打一场架。也难怪利威尔每次被主人用舌头那么对待都要不情不愿,原来他心里根本就不服气呀。

这样一想,利威尔每次来主人房间都不肯带上我也就可以理解了。他们哪里是在取暖,分明是在决斗。我这样一只小猫待在一旁,既不能劝架,又当不了裁判,实在是有些碍手碍脚。

那么,要是利威尔证明他比主人更强,我是不是需要换个主人?可是利威尔的个头比主人小那么多,真的有可能成功吗?主人块头那么大,一不小心把利威尔压扁了怎么办?现在利威尔已经叫得够惨了,主人为什么还不收手啊?

我就这样胡思乱想,心里那根弦随着房间里时高时低的声音松一下,又紧一下。渐渐地,那些可怕的声响消失了,房间里只能听到筋疲力尽后的喘气声,大概是胜负已成定局。

我从桌底下探出头,小心翼翼朝木床的方向挪动。这场决斗果然很惨烈,主人和利威尔的衣服胡乱扔了一地,两个人的头发湿漉漉地粘在额头上,主人肩膀上还能看到几个不浅的牙印。不过从结果来看,主人似乎守住了自己的地位。此刻主人正伏在利威尔上方,像平时一样把嘴唇贴到利威尔的脸上嘴上,俨然是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显然,他们都没有发现我,但我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他们我的存在——我再也不要被蒙在鼓里,做一只无知的小猫了。我蹲坐在床边,咽了咽口水,鼓起勇气,冲着扭打在一起的两副躯体喵喵叫了几声。

听到我的叫声,主人的动作明显僵住了。前一刻还只是仰着脖子徐徐出气的利威尔也愣了愣,难以置信地扭过头看了我一眼。大概是觉得决斗失败被我知道太丢脸,他把本就泛红的脸别到一旁,埋进被子里低声骂起来:“……妈的,那个四眼,这点忙都帮不上。不是让她今晚把猫带回去吗?”

主人则定定看着我的眼睛,似乎是想确认我对刚才发生的事究竟了解多少。我们就这样对视了好一阵,他转过头去,把利威尔的脸从被子里刨出来,小声宽慰道:“没事,本来也没必要每次都回避它。它应该什么都不知道吧?”

谁说我什么都不知道呀?

我不服气地喵了一声。你们刚刚打得有多么狼狈,多么有辱斯文,我可是全都听到了。

主人又把嘴唇贴在利威尔耳边说了些什么,利威尔才终于不再目光躲闪,勉强能够心平气和地正视我的眼睛。他们先后坐起身,用毛巾擦干身上的汗水,各自穿好衣服。我则在这个时候跳到床上,爬到主人和利威尔中间,从被子的缝隙里钻了进去。

我本来还担心利威尔会把我赶下床,他却说明天反正要换床单,让我睡一晚也没事。这么久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和他们俩睡在同一张床上。我心里喜滋滋的,把两只前爪搭在床褥上,低下身子伸了个懒腰,选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在被子底下乖乖趴好。

窗外的雪下得很大,北风把紧闭的窗户都吹得咣咣响,被窝里则温暖如春。主人和利威尔虽然才打过一架,关系却似乎没受什么影响。他们同时抚摸我的身体,彼此的手指在我毛发里交缠。利威尔轻轻挠了几下我的下巴,皱着眉头问主人:“你说,它以后会不会也喜欢公猫?”

“为什么问这个?”

“都说狗随主人,我看猫也差不多,我们做什么它说不定也跟着做。”

我一时困惑起来:和公猫打架,就意味着我可能会喜欢上公猫?从前那只花猫老是找茬,我可从没喜欢过他。

“啊,倒也不是坏事,那样就不用担心兵团里的猫多得养不过来了。”主人用一只手撑住脑袋,垂眼看着我笑了笑,又看向利威尔,“还有,利威尔,你刚刚是不是说了‘喜欢’这个词?”

利威尔陷在我毛发里的手指忽然停住,很快把手抽回,瞪了主人一眼,凶巴巴地打住话题:“别说废话,快点睡觉。”

他说着迅速钻进被窝躺下,把被子扯过肩膀。主人也跟着躺好,脸朝着利威尔的方向,嘴里仍在没话找话:“利威尔,你今天许愿了吗?”

“都说了,快点睡觉。”利威尔不满地重复,却又不知不觉把目光转向我,用手掌覆住我的肚皮,“……对了,该给它取个名字,以后总不能一直都叫它‘小家伙’。”

主人也点了点头,在被子底下摸索着将自己的手掌按在利威尔的手掌上,又轻声问利威尔:“你说吧,叫它什么好呢?”

暖和的被窝让我呵欠连连,肚皮上两只手的温度也让我心安。我听着主人和利威尔一来一回低低的说话声,眼皮越来越沉,最后只是依稀记住了“愿望”和“名字”两个词。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此刻却仍有许愿的渴望。我有太多愿望想要实现:想要不再流浪,想要每天有肉吃,想要每晚都睡在温暖的地方。

当然,我最想要的,还是永远和这两个人待在一起,尽管我也知道,那也许是某种被人类称为“奢望”的东西。调查兵团的使命是对抗巨人,像这种类似于老鼠抓猫、猫抓人类的战斗,死亡保不准哪天就会突然降临。即使他们平安无事,我们猫类的寿命也比人类短暂太多,总有一天我会先于他们离开。可哪怕离别是命中注定,我仍然感到心满意足。在这一刻,在这个温暖的被窝里,我是一个真正被爱着的生物,一只懂得“幸福”是什么滋味的猫。

我在断断续续的抚摸里闭上眼,感觉周遭的交谈声正逐渐远去,而我的身体变得愈发沉重,沉向温和而充满未知的夜。在黑夜的尽头,世界被撕扯开一道雪亮的口子,我站在阳光充沛的旷野上,望向远处一高一低两个熟悉的背影。有人呼喊我的名字,我快步奔跑着追上前,无数青草尖划过我的小腿——一双白皙的、属于人类孩童的腿。

这是什么地方呢?

我在睡梦中喵呜一声,两条后腿在被子里无意识地抖动,妄图踩住并不存在的草地。主人的笑声则像羽毛一样轻轻蹭过我的耳朵:

“嘘,它在做梦呢。”

 

- END -

绝对没有拉踩狗狗的意思!只是感觉猫多数时候其实都很嫌弃狗hhh猫猫狗狗都是我的心头肉,家里除了黑猫还养有两条超爱舔人的狗(经常被猫殴打)。爱撸饼有时候也真的很像金色大型犬。尤其是夺还战前夜,被利歪威胁“打断腿”后撇嘴的爱撸饼简直是委屈巴巴我见犹怜的金毛大狗勾。

PS.这篇和《他半生的故事》【尤其是(中)(下)】处在同一个剧情体系内,看过的朋友应该能猜到黑猫后来的身份吧。


评论(17)
热度(342)
  1. 共20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蜜蜂与羊角面包 | Powered by LOFTER